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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幼兒園教師培訓講課稿
自XX年9月《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頒布實施至今,已有幾年的歷史了,《綱要》中許多教育理念都逐漸被大家所熟悉和認可。
并且,或多或少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就拿我們幼兒園來說,變化也是可喜的:無論從管理,從教學,從教師的專業(yè)成長,從環(huán)境創(chuàng)設(shè)等方面來說,都取得了很大的成績。
特別是教師的觀念發(fā)生了很大的變化:1、對幼兒、對幼兒教育有了一個新的認識。
《綱要》中的終生教育理念,使我們清醒地認識到幼兒不僅要學習粗淺的知識、技能,還要學會學習、學會生存、學會做人,學會做事,要為幼兒一生的發(fā)展打好基礎(chǔ)。
2、給幼兒創(chuàng)設(shè)了良好的育人環(huán)境。
3、基本改變“小學化”模式等……
2、) 燃而,貫徹落實《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教師的專業(yè)成長是一個漫長的過程,教師的角色轉(zhuǎn)化也非一朝一夕就能實現(xiàn),不難看到我們離綱要要求還有很大很大的差距: 最主要的就是對“人”的漠視和忽視。
“填鴨式”、“灌輸式” 以教師為中心 注重教學結(jié)果 忽視個體差異 輕非智力因素培養(yǎng) 古話說:“溫故而知新”。
在大家都深入貫徹《綱要》精神的今天,我們很有必要再回頭,仔細研讀綱要,重新深入領(lǐng)會其中蘊含的種種教育理念,從而促進幼教工作的深入發(fā)展。
《綱要》是什么? 《綱要》的教育理念是什么? 《綱要》所需要的實踐技能 一、實現(xiàn)教育觀念,教育行為的轉(zhuǎn)變 1、重新確定自己的角色
3、定位,建立新型的師幼關(guān)系 《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試行)》明確指出:教師應成為幼兒學習活動的支持者、合作者、引導者。
在傳統(tǒng)幼兒教育中,常常聽到這樣的話:“一、二、三,快坐好”、“請你跟我這樣做”等等,顯示出教師是教育方案的設(shè)計者,執(zhí)行者,是知識、技能的傳遞者,是幼兒行動的指揮者。
因此,對教師角色進行重新定位,倡導“教師應成為幼兒學習活動的支持者、合作者、引導者”。
這種定位使教師由傳授者變?yōu)榇龠M者,由管理者轉(zhuǎn)化為引導者。
這就要求幼兒教師更新觀念,不斷地改善自己的知識結(jié)構(gòu),從觀察幼兒、理解幼兒,尊重幼兒入手,促進幼兒的全面發(fā)展。
案例:在一次幼兒園的教學觀摩研討活動中,有一節(jié)
4、小班的音樂活動《小雞和老鷹》,教學過程中有一環(huán)節(jié)是需要師幼互動的,第一步先由老師扮演“老鷹”,請一位幼兒扮演“小雞”,根據(jù)音樂和情節(jié)在老師的帶領(lǐng)下進行游戲。
第二步請一位幼兒扮演“老鷹”,老師扮演“雞媽媽”,再請幾位幼兒扮演“小雞”。
這時老師說:“誰愿意扮演老鷹的小朋友請舉手”。
有一位小男孩把小手舉得高高的說:“老師,我!我!”,這時老師看了他一眼馬上又把目光轉(zhuǎn)移到其他地方,老師好像在尋找其他的小朋友,沒把這個小男孩放在眼里。
這時的小男孩心里特別著急,看到老師沒選上他就立刻從座位走了出來,小男孩依舊把小手舉的高高的并對老師說:“老師,我要當老鷹,我要當老鷹!”。
這時老師已經(jīng)看
5、中了一位身上穿的服裝類似老鷹羽毛顏色的幼兒(后來知道這是老師事先安排布置的)。
小男孩的愿望沒有得以實現(xiàn),這時老師請小男孩坐回座位去。
而選中的這位幼兒學習的積極性并不高,老師請他出來當“老鷹”時,他卻慢慢地從座位走出來。
老師還強調(diào):“你們看,這位小朋友的衣服像不像老鷹的羽毛”?游戲開始了,老師帶領(lǐng)一群“小雞”出去玩,并提醒“老鷹”要抓“小雞”,“雞媽媽”全力保護“小雞”的安全。
游戲正在進行的過程中,小男孩又從座位跑了出來自由自在、無拘無束、非常投入地飛舞著雙臂扮演著老鷹的角色。
從小男孩的臉部表情可以看出他有一種滿足感,雖然是自己在飛來飛去,但他的 游戲結(jié)束時,他很開心地坐回了
6、自己的座位。
小男孩的表現(xiàn),使這一環(huán)節(jié)達到了高潮,他的這一舉動,給在座的聽課老師帶來了特別的樂趣,大家都很開心,但高興之余應該引起我們更多的思考。
教師對事先預設(shè)的東西關(guān)注較多,對教學過程中幼兒生成的東西關(guān)注較少;教師過多地追求表面的形式和注重最后的結(jié)果。
而教師對自己角色的認定是:一個教育者、指揮者和知識傳授者,而幼兒是教師計劃實施的配合者與服從者。
她對幼兒的期待是,老師分配角色時他們應該安靜認真地坐在位子上聽從老師的安排,不許亂喊亂叫,更不能離開座位,否則就是不守紀律的孩子,老師不喜歡,更不愿意請他上來游戲活動。
案例中的小男孩就是這樣的受害者,他與老師的規(guī)則、既定的要求相“違背”,而得不到表現(xiàn)自我的機會,由此可見,幼兒在這一活動中不是自己行為的主體,而是教師計劃實施中的配合者和服從者,這與《綱要》中所強調(diào)的“在活動中教師應尊重幼兒的愿望和權(quán)利,教師是幼兒活動材料的提供者,活動實施中的支持者和參與者”是相違背的。
教育過程是在兩部分地位同等的人之間進行的相互作用,幼兒的思維發(fā)展與教師組織的學習內(nèi)容、學習活動之間是一種雙向的關(guān)系,雙方都在影響和支配著對方。
教學的側(cè)重點不在于傳遞與教授“客觀知識”,而在于培養(yǎng)幼兒積極、主動地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