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wàn)個(gè)人所得稅申報(bào)政策規(guī)定.pptx
《萬(wàn)個(gè)人所得稅申報(bào)政策規(guī)定.pptx》由會(huì)員分享,可在線閱讀,更多相關(guān)《萬(wàn)個(gè)人所得稅申報(bào)政策規(guī)定.pptx(30頁(yè)珍藏版)》請(qǐng)?jiān)谘b配圖網(wǎng)上搜索。
1、 年 所 得 達(dá) 到 12萬(wàn) 元 以 上 個(gè) 人自 行 納 稅 申 報(bào) 政 策 法 律 依 據(jù)個(gè) 人 所 得 稅 法 第 八 條 規(guī) 定 : 個(gè) 人 所 得 超 過(guò) 國(guó) 務(wù) 院 規(guī) 定 數(shù) 額 的 納 稅 義務(wù) 人 應(yīng) 當(dāng) 按 照 國(guó) 家 規(guī) 定 辦 理 納 稅 申 報(bào) 。 個(gè) 人 所 得 稅 法 實(shí) 施 條 例 第 三 十 六 條 規(guī) 定 : 納 稅 義 務(wù) 人 年 所 得 12萬(wàn) 元 以 上 的 應(yīng) 當(dāng)按 照 規(guī) 定 到 主 管 稅 務(wù) 機(jī) 關(guān) 辦 理 納 稅 申 報(bào) ; 年所 得 12萬(wàn) 元 以 上 的 納 稅 義 務(wù) 人 , 在 年 度 終了 后 3個(gè) 月 內(nèi) 到 主 管 稅 務(wù) 機(jī)
2、關(guān) 辦 理 納 稅 申 報(bào) 。納 稅 義 務(wù) 人 辦 理 納 稅 申 報(bào) 的 地 點(diǎn) 以 及 其 他 有關(guān) 事 項(xiàng) 的 管 理 辦 法 , 由 國(guó) 家 稅 務(wù) 總 局 制 定 。 法 律 依 據(jù)國(guó) 家 稅 務(wù) 總 局 文 件v 國(guó) 家 稅 務(wù) 總 局 關(guān) 于 印 發(fā) 個(gè) 人 所 得 稅 自 行 納 稅 申 報(bào) 辦 法 ( 試 行 ) 的 通 知 ( 國(guó) 稅 發(fā) 2006 162號(hào) ) ( 2006年 11月 6日 ) v 國(guó) 家 稅 務(wù) 總 局 關(guān) 于 做 好 受 理 年 所 得 12萬(wàn) 元 以 上 納 稅 人 自 行 納 稅 申 報(bào)工 作 的 通 知 ( 國(guó) 稅 發(fā) 2006 164號(hào) )
3、( 2006年 11月 6日 ) v 國(guó) 家 稅 務(wù) 總 局 關(guān) 于 明 確 年 所 得 12萬(wàn) 元 以 上 自 行 納 稅 申 報(bào) 口 徑 的 通 知 ( 國(guó) 稅 函 2006 1200號(hào) ) ( 2006年 12月 15日 )v 國(guó) 家 稅 務(wù) 總 局 關(guān) 于 做 好 2007年 度 年 所 得 12萬(wàn) 元 以 上 個(gè) 人 自 行 納 稅 申報(bào) 工 作 的 通 知 ( 國(guó) 稅 發(fā) 2007 111號(hào) ) ( 2007年 10月 8日 ) v 關(guān) 于 修 改 年 所 得 12萬(wàn) 元 以 上 個(gè) 人 自 行 納 稅 申 報(bào) 表 的 通 知 ( 國(guó) 稅 函 2007 1087號(hào) ) (2007年
4、 11月 2日 ) 年 所 得 12萬(wàn) 元 以 上 納 稅 人 具 體 界 定v無(wú) 論 取 得 的 各 項(xiàng) 所 得 是 否 已 足 額 繳 納 了 個(gè) 人 所 得 稅 。v無(wú) 論 代 扣 代 繳 單 位 是 否 按 規(guī) 定 為 其 進(jìn) 行 了 個(gè) 人 所 得 稅 明細(xì) 申 報(bào)v無(wú) 論 納 稅 人 是 否 按 照 稅 法 規(guī) 定 進(jìn) 行 了 日 常 自 行 申 報(bào) ,v均 應(yīng) 于 納 稅 年 度 終 了 后 3個(gè) 月 內(nèi) 向 主 管 稅 務(wù) 機(jī) 關(guān) 辦 理 年度 自 行 納 稅 申 報(bào) 。v年 所 得 12萬(wàn) 元 以 上 的 納 稅 人 , 不 包 括 在 中 國(guó) 境 內(nèi) 無(wú) 住 所 ,且 在
5、一 個(gè) 納 稅 年 度 中 在 中 國(guó) 境 內(nèi) 居 住 不 滿 1年 的 個(gè) 人 。 年 所 得 包 含 的 具 體 所 得 項(xiàng) 目 個(gè) 人 所 得 稅 自 行 納 稅 申 報(bào) 辦 法 ( 試 行 ) 規(guī) 定 , 年 所 得12萬(wàn) 元 以 上 的 , 是 指 納 稅 人 在 一 個(gè) 納 稅 年 度 內(nèi) 取 得 以 下 11項(xiàng) 所 得 的 合 計(jì) 數(shù) 額 達(dá) 到 12萬(wàn) 元 : 、 工 資 、 薪 金 所 得 ; 、 個(gè) 體 工 商 戶 的 生 產(chǎn) 、 經(jīng) 營(yíng) 所 得 ; 、 對(duì) 企 事 業(yè) 單 位 的 承 包 經(jīng) 營(yíng) 、 承 租 經(jīng) 營(yíng) 所 得 ; 、 勞 務(wù) 報(bào) 酬 所 得 ; 、 稿 酬
6、所 得 ;6、 特 許 權(quán) 使 用 費(fèi) 所 得 ; 、 利 息 、 股 息 、 紅 利 所 得 ; 、 財(cái) 產(chǎn) 租 賃 所 得 ; 、 財(cái) 產(chǎn) 轉(zhuǎn) 讓 所 得 ; 、 偶 然 所 得 ; 、 經(jīng) 國(guó) 務(wù) 院 財(cái) 政 部 門 確 定 征 稅 的 其 他 所 得 。 所 得 可 以 不 計(jì) 算 在 年 所 得 中 的 項(xiàng) 目在 計(jì) 算 12萬(wàn) 元 年 所 得 時(shí) , 對(duì) 個(gè) 人 所 得 稅 法 及 其 實(shí) 施條 例 中 規(guī) 定 的 免 稅 所 得 以 及 允 許 在 稅 前 扣 除 的 有 關(guān)所 得 , 可 以 不 計(jì) 算 在 年 所 得 中 。 主 要 包 括 : ( 一 ) 個(gè) 人 所 得 稅
7、 法 第 四 條 第 一 項(xiàng) 至 第 九 項(xiàng) 規(guī) 定的 免 稅 所 得 ,即 : 1.省 級(jí) 人 民 政 府 、 國(guó) 務(wù) 院 部 委 、 中 國(guó) 人 民 解 放軍 軍 以 上 單 位 ,以 及 外 國(guó) 組 織 、 國(guó) 際 組 織 頒 發(fā) 的 科 學(xué) 、教 育 、 技 術(shù) 、 文 化 、 衛(wèi) 生 、 體 育 、 環(huán) 境 保 護(hù) 等 方 面的 獎(jiǎng) 金 ; 所 得 可 以 不 計(jì) 算 在 年 所 得 中 的 項(xiàng) 目 2.國(guó) 債 和 國(guó) 家 發(fā) 行 的 金 融 債 券 利 息 ; 3.按 照 國(guó) 家 統(tǒng) 一 規(guī) 定 發(fā) 給 的 補(bǔ) 貼 、 津 貼 , 即 個(gè)人 所 得 稅 法 實(shí) 施 條 例 第 十
8、三 條 規(guī) 定 的 按 照 國(guó) 務(wù) 院 規(guī)定 發(fā) 放 的 政 府 特 殊 津 貼 、 院 士 津 貼 、 資 深 院 士 津 貼以 及 國(guó) 務(wù) 院 規(guī) 定 免 納 個(gè) 人 所 得 稅 的 其 他 補(bǔ) 貼 、 津 貼 ; 4.福 利 費(fèi) 、 撫 恤 金 、 救 濟(jì) 金 ; 5.保 險(xiǎn) 賠 款 ; 所 得 可 以 不 計(jì) 算 在 年 所 得 中 的 項(xiàng) 目 6.軍 人 的 轉(zhuǎn) 業(yè) 費(fèi) 、 復(fù) 員 費(fèi) ; 7.按 照 國(guó) 家 統(tǒng) 一 規(guī) 定 發(fā) 給 干 部 、 職 工 的 安 家 費(fèi) 、退 職 費(fèi) 、 退 休 工 資 、 離 休 工 資 、 離 休 生 活 補(bǔ) 助 費(fèi) ; 8.依 照 我 國(guó) 有 關(guān)
9、 法 律 規(guī) 定 應(yīng) 予 免 稅 的 各 國(guó) 駐 華使 館 、 領(lǐng) 事 館 的 外 交 代 表 、 領(lǐng) 事 官 員 和 其 他 人 員 的所 得 ; 9.中 國(guó) 政 府 參 加 的 國(guó) 際 公 約 、 簽 訂 的 協(xié) 議 中 規(guī)定 免 稅 的 所 得 。 所 得 可 以 不 計(jì) 算 在 年 所 得 中 的 項(xiàng) 目( 二 ) 個(gè) 人 所 得 稅 法 實(shí) 施 條 例 第 六 條 規(guī) 定 可 以 免 稅的 來(lái) 源 于 中 國(guó) 境 外 的 所 得 。 在 中 國(guó) 境 內(nèi) 無(wú) 住 所 , 但 是 居 住 一 年 以 上 五 年 以下 的 個(gè) 人 , 其 來(lái) 源 于 中 國(guó) 境 外 的 所 得 , 經(jīng) 主
10、 管 稅 務(wù)機(jī) 關(guān) 批 準(zhǔn) , 可 以 只 就 由 中 國(guó) 境 內(nèi) 公 司 、 企 業(yè) 以 及 其他 經(jīng) 濟(jì) 組 織 或 者 個(gè) 人 支 付 的 部 分 繳 納 個(gè) 人 所 得 稅 ;居 住 超 過(guò) 五 年 的 個(gè) 人 , 從 第 六 年 起 , 應(yīng) 當(dāng) 就 其 來(lái) 源于 中 國(guó) 境 外 的 全 部 所 得 繳 納 個(gè) 人 所 得 稅 。注 釋 : 中 國(guó) 境 內(nèi) 居 住 一 年 以 上 五 年 以 下 的 無(wú) 住 所 個(gè)人 來(lái) 源 于 境 外 , 由 境 外 支 付 的 收 入 可 不 申 報(bào) 所 得 可 以 不 計(jì) 算 在 年 所 得 中 的 項(xiàng) 目 ( 三 ) 個(gè) 人 所 得 稅 法 實(shí)
11、 施 條 例 第 二 十 五 條 規(guī) 定的 按 照 國(guó) 家 規(guī) 定 單 位 為 個(gè) 人 繳 付 和 個(gè) 人 繳 付 的 基本 養(yǎng) 老 保 險(xiǎn) 費(fèi) 、 基 本 醫(yī) 療 保 險(xiǎn) 費(fèi) 、 失 業(yè) 保 險(xiǎn) 費(fèi) 、住 房 公 積 金 。 各 個(gè) 所 得 項(xiàng) 目 年 所 得 的 計(jì) 算( 一 ) 工 資 、 薪 金 所 得 按 照 未 減 除 費(fèi) 用 ( 每 月 1600元 ) 及 附 加 減除 費(fèi) 用 ( 每 月 3200元 ) 的 收 入 額 計(jì) 算 。 也 就 是 與 任 職 、 受 雇 有 關(guān) 的 各 種 所 得 ( 單 位所 發(fā) 的 工 資 單 內(nèi) 外 的 所 得 ) , 剔 除 按 照 國(guó) 家
12、 統(tǒng) 一規(guī) 定 發(fā) 給 的 補(bǔ) 貼 、 津 貼 以 及 “ 三 險(xiǎn) 一 金 ” 以 后 的余 額 。 各 個(gè) 所 得 項(xiàng) 目 年 所 得 的 計(jì) 算( 二 ) 個(gè) 體 工 商 戶 的 生 產(chǎn) 、 經(jīng) 營(yíng) 所 得 按 照 應(yīng) 納 稅 所 得 額 計(jì) 算 。 實(shí) 行 查 賬 征 收 的 , 按 照 每 一 納 稅 年 度 的 收 入 總 額 減 除成 本 、 費(fèi) 用 以 及 損 失 后 的 余 額 計(jì) 算 ; 實(shí) 行 定 期 定 額 征 收 的 , 按 照 納 稅 人 自 行 申 報(bào) 的 年 度 應(yīng)納 稅 所 得 額 計(jì) 算 , 或 者 按 照 其 自 行 申 報(bào) 的 年 度 應(yīng) 納 稅 經(jīng) 營(yíng)額
13、 乘 以 應(yīng) 稅 所 得 率 計(jì) 算 。 個(gè) 人 獨(dú) 資 企 業(yè) 和 合 伙 企 業(yè) 投 資 者的 應(yīng) 納 稅 所 得 額 , 比 照 上 述 方 法 計(jì) 算 。 對(duì) 個(gè) 體 工 商 戶 、 個(gè) 人 獨(dú) 資 企 業(yè) 投 資 者 ,按 照 征 收 率 核定 個(gè) 人 所 得 稅 的 , 將 征 收 率 換 算 為 應(yīng) 稅 所 得 率 , 據(jù) 此 計(jì) 算應(yīng) 納 稅 所 得 額 。 各 個(gè) 所 得 項(xiàng) 目 年 所 得 的 計(jì) 算注 : 核 定 征 收 方 式 的 個(gè) 體 工 商 戶 的 生 產(chǎn) 、 經(jīng) 營(yíng) 所 得(適 用 于 北 京 市 ) 1、 凡 個(gè) 體 經(jīng) 營(yíng) 所 得 全 年 繳 納 稅 款 大
14、 于 或 等 于35250元 的 , 其 生 產(chǎn) 經(jīng) 營(yíng) 所 得 已 達(dá) 12萬(wàn) 元 , 應(yīng) 辦理 年 度 綜 合 自 行 納 稅 申 報(bào) 。 2、 應(yīng) 申 報(bào) 的 “ 個(gè) 體 工 商 戶 生 產(chǎn) 經(jīng) 營(yíng) 所 得 ” 的年 所 得 額 計(jì) 算 公 式 為 :年 所 得 額 =( 全 年 生 產(chǎn) 經(jīng) 營(yíng) 所 得 已 納 稅 額 -10750) 35%+50000 ( 適 用 于 年 納 稅 額 大 于 10750元 的 個(gè) 體 工 商 戶 ) 各 個(gè) 所 得 項(xiàng) 目 年 所 得 的 計(jì) 算 合 伙 企 業(yè) 投 資 者 按 照 上 述 方 法 確 定 應(yīng) 納 稅 所得 額 后 , 合 伙 人 應(yīng)
15、根 據(jù) 合 伙 協(xié) 議 規(guī) 定 的 分 配 比 例確 定 其 應(yīng) 納 稅 所 得 額 , 合 伙 協(xié) 議 未 規(guī) 定 分 配 比 例的 , 按 合 伙 人 數(shù) 平 均 分 配 確 定 其 應(yīng) 納 稅 所 得 額 。對(duì) 于 同 時(shí) 參 與 兩 個(gè) 以 上 企 業(yè) 投 資 的 , 合 伙 人 應(yīng) 將其 投 資 所 有 企 業(yè) 的 應(yīng) 納 稅 所 得 額 相 加 后 的 總 額 作為 年 所 得 。 各 個(gè) 所 得 項(xiàng) 目 年 所 得 的 計(jì) 算( 三 ) 對(duì) 企 事 業(yè) 單 位 的 承 包 經(jīng) 營(yíng) 、 承 租 經(jīng) 營(yíng) 所 得 : 按 照 每 一 納 稅 年 度 的 收 入 總 額 計(jì) 算 , 即
16、按 照 承 包經(jīng) 營(yíng) 、 承 租 經(jīng) 營(yíng) 者 實(shí) 際 取 得 的 經(jīng) 營(yíng) 利 潤(rùn) , 加 上 從 承包 、 承 租 的 企 事 業(yè) 單 位 中 取 得 的 工 資 、 薪 金 性 質(zhì) 的所 得 計(jì) 算 。 各 個(gè) 所 得 項(xiàng) 目 年 所 得 的 計(jì) 算( 四 ) 勞 務(wù) 報(bào) 酬 所 得 , 稿 酬 所 得 , 特 許 權(quán) 使 用 費(fèi) 所得 是 指 未 減 除 法 定 費(fèi) 用 ( 每 次 800元 或 者 每 次 收 入的 20%) 的 收 入 額 。 注 : 勞 務(wù) 報(bào) 酬 所 得 、 特 許 權(quán) 使 用 費(fèi) 所 得 。 不 得減 除 納 稅 人 在 提 供 勞 務(wù) 或 讓 渡 特 許 權(quán) 使
17、 用 權(quán) 過(guò) 程 中繳 納 的 有 關(guān) 稅 費(fèi) 。 各 個(gè) 所 得 項(xiàng) 目 年 所 得 的 計(jì) 算( 五 ) 財(cái) 產(chǎn) 租 賃 所 得 是 指 未 減 除 法 定 費(fèi) 用 ( 每 次 800元 或 者 每 次 收 入的 20%) 和 修 繕 費(fèi) 用 ( 每 月 不 超 過(guò) 800元 ) 的 收 入 額 。 注 : 財(cái) 產(chǎn) 租 賃 所 得 。 不 得 減 除 納 稅 人 在 出 租財(cái) 產(chǎn) 過(guò) 程 中 繳 納 的 有 關(guān) 稅 費(fèi) ; 對(duì) 于 納 稅 人 一 次 取 得跨 年 度 財(cái) 產(chǎn) 租 賃 所 得 的 , 全 部 視 為 實(shí) 際 取 得 所 得 年度 的 所 得 。 各 個(gè) 所 得 項(xiàng) 目 年
18、所 得 的 計(jì) 算( 六 ) 財(cái) 產(chǎn) 轉(zhuǎn) 讓 所 得 按 照 應(yīng) 納 稅 所 得 額 計(jì) 算 , 即 按 照 以 轉(zhuǎn) 讓 財(cái) 產(chǎn) 的 收入 額 減 除 財(cái) 產(chǎn) 原 值 和 轉(zhuǎn) 讓 財(cái) 產(chǎn) 過(guò) 程 中 繳 納 的 稅 金 及有 關(guān) 合 理 費(fèi) 用 后 的 余 額 計(jì) 算 。v 個(gè) 人 轉(zhuǎn) 讓 房 屋 所 得 , 采 取 核 定 征 收 個(gè) 人 所 得 稅的 , 按 照 實(shí) 際 征 收 率 ( 1%、 2%、 3%) 分 別 換算 為 應(yīng) 稅 所 得 率 ( 5%、 10%、 15%) , 據(jù) 此 計(jì)算 年 所 得 。v 股 票 轉(zhuǎn) 讓 所 得 。 以 一 個(gè) 納 稅 年 度 內(nèi) , 個(gè) 人 股
19、票轉(zhuǎn) 讓 所 得 與 損 失 盈 虧 相 抵 后 的 正 數(shù) 為 申 報(bào) 所 得 數(shù) 額 ,盈 虧 相 抵 為 負(fù) 數(shù) 的 , 此 項(xiàng) 所 得 按 “ 零 ” 填 寫 。 ( 境 內(nèi) 上 市 股 票 轉(zhuǎn) 讓 免 稅 ) 各 個(gè) 所 得 項(xiàng) 目 年 所 得 的 計(jì) 算( 七 ) 利 息 、 股 息 、 紅 利 所 得 , 偶 然 所 得 和 其 他 所得 按 照 收 入 額 全 額 計(jì) 算 。 個(gè) 人 儲(chǔ) 蓄 存 款 利 息 所 得 、 企 業(yè) 債 券 利 息 所 得 。全 部 視 為 納 稅 人 實(shí) 際 取 得 所 得 年 度 的 所 得 。 各 個(gè) 所 得 項(xiàng) 目 年 所 得 的 計(jì) 算實(shí)
20、際 計(jì) 算 時(shí) 提 示 : ( 一 ) 納 稅 人 取 得 的 收 入 中 含 免 征 額 的 , 除 辦 法 第 七 條 規(guī) 定 情 形 外 , 應(yīng) 將 其 收 入 全 額 計(jì) 入年 所 得 額 。 ( 二 ) 享 受 個(gè) 人 所 得 稅 減 免 稅 政 策 ( 指 直 接 減免 稅 額 ) 的 納 稅 人 , 應(yīng) 將 其 收 入 全 額 計(jì) 入 年 所 得 額 。 ( 三 ) 納 稅 人 由 支 付 單 位 或 個(gè) 人 為 其 負(fù) 擔(dān) 稅 款的 , 需 將 不 含 稅 收 入 換 算 成 含 稅 收 入 , 將 含 稅 收 入計(jì) 入 年 所 得 額 。 自 行 申 報(bào) 地 點(diǎn)申 報(bào) 地 點(diǎn)
21、 應(yīng) 區(qū) 別 不 同 情 況 按 以 下 順 序 來(lái) 確 定 , 具 體 為 : ( 一 ) 在 中 國(guó) 境 內(nèi) 有 任 職 、 受 雇 單 位 的 , 向 任 職 、 受 雇 單 位 所 在 地 主管 稅 務(wù) 機(jī) 關(guān) 申 報(bào) 。 ( 二 ) 在 中 國(guó) 境 內(nèi) 有 兩 處 或 者 兩 處 以 上 任 職 、 受 雇 單 位 的 , 選 擇 并 固定 向 其 中 一 處 單 位 所 在 地 主 管 稅 務(wù) 機(jī) 關(guān) 申 報(bào) 。 ( 三 ) 在 中 國(guó) 境 內(nèi) 無(wú) 任 職 、 受 雇 單 位 , 年 所 得 項(xiàng) 目 中 有 個(gè) 體 工 商 戶 的生 產(chǎn) 、 經(jīng) 營(yíng) 所 得 或 者 對(duì) 企 事 業(yè)
22、單 位 的 承 包 經(jīng) 營(yíng) 、 承 租 經(jīng) 營(yíng) 所 得 ( 以 下 統(tǒng)稱 生 產(chǎn) 、 經(jīng) 營(yíng) 所 得 ) 的 , 向 其 中 一 處 實(shí) 際 經(jīng) 營(yíng) 所 在 地 主 管 稅 務(wù) 機(jī) 關(guān) 申 報(bào) 。 ( 四 ) 在 中 國(guó) 境 內(nèi) 無(wú) 任 職 、 受 雇 單 位 , 年 所 得 項(xiàng) 目 中 無(wú) 生 產(chǎn) 、 經(jīng) 營(yíng) 所得 的 , 向 戶 籍 所 在 地 主 管 稅 務(wù) 機(jī) 關(guān) 申 報(bào) 。 在 中 國(guó) 境 內(nèi) 有 戶 籍 , 但 戶 籍 所在 地 與 中 國(guó) 境 內(nèi) 經(jīng) 常 居 住 地 不 一 致 的 , 選 擇 并 固 定 向 其 中 一 地 主 管 稅 務(wù)機(jī) 關(guān) 申 報(bào) 。 在 中 國(guó) 境 內(nèi)
23、沒(méi) 有 戶 籍 的 , 向 中 國(guó) 境 內(nèi) 經(jīng) 常 居 住 地 主 管 稅 務(wù) 機(jī)關(guān) 申 報(bào) 。 注 : 經(jīng) 常 居 住 地 , 是 指 納 稅 人 離 開 戶 籍 所 在 地 最 后 連 續(xù) 居 住 一 年 以 上的 地 方 。 自 行 申 報(bào) 地 點(diǎn)提 示 :v 如 果 北 京 地 區(qū) 的 納 稅 人 在 此 辦 法 出臺(tái) 前 , 已 固 定 在 一 地 區(qū) 建 立 了 長(zhǎng) 期 的 申 報(bào) 檔案 關(guān) 系 , 則 可 以 繼 續(xù) 在 原 地 申 報(bào) 。v 納 稅 人 的 納 稅 申 報(bào) 地 點(diǎn) 確 定 后 , 一 般 不得 隨 意 變 更 , 因 特 殊 情 況 變 更 納 稅 申 報(bào) 地
24、點(diǎn)的 , 須 報(bào) 原 主 管 稅 務(wù) 機(jī) 關(guān) 備 案 。 自 行 申 報(bào) 期 限 年 所 得 12萬(wàn) 元 以 上 的 納 稅 人 , 在 納 稅 年 度 終 了后 3個(gè) 月 內(nèi) 向 主 管 稅 務(wù) 機(jī) 關(guān) 辦 理 納 稅 申 報(bào) 。 也 就 是 說(shuō) , 每 年 的 公 歷 1月 1日 至 3月 31日 期 間的 任 何 一 天 , 納 稅 人 均 可 辦 理 納 稅 申 報(bào) 。 以 今 年 為 例 , 2007年 年 所 得 達(dá) 到 12萬(wàn) 元 的 納稅 人 , 應(yīng) 該 在 2008年 1月 1日 至 3月 31日 間 向 主 管地 方 稅 務(wù) 機(jī) 關(guān) 辦 理 納 稅 申 報(bào) 。 自 行 申
25、報(bào) 方 式三 種 申 報(bào) 方 式 :v網(wǎng) 上 電 子 申 報(bào)v掛 號(hào) 信 函 郵 寄 申 報(bào)v直 接 到 稅 務(wù) 機(jī) 關(guān) 申 報(bào) 自 行 申 報(bào) 方 式網(wǎng) 上 電 子 申 報(bào) : 又 可 分 為 個(gè) 人 自 行 網(wǎng) 上 申 報(bào) 、 集 中代 理 網(wǎng) 上 申 報(bào) 。 登 錄 個(gè) 人 所 得 稅 網(wǎng) 站 進(jìn) 行 網(wǎng) 上 申 報(bào) 。掛 號(hào) 信 函 郵 寄 申 報(bào) : 按 照 規(guī) 定 必 須 采 取 掛 號(hào) 信 函 方式 , 納 稅 人 從 網(wǎng) 上 或 稅 務(wù) 機(jī) 關(guān) 獲 取 紙 質(zhì) 個(gè) 人 所 得稅 納 稅 申 報(bào) 表 ( 適 用 于 年 所 得 12萬(wàn) 元 以 上 納 稅 人申 報(bào) ) 。 按 照
26、 填 表 要 求 填 寫 申 報(bào) 表 。 納 稅 人 在 信 封上 填 寫 詳 細(xì) 的 稅 務(wù) 機(jī) 關(guān) 地 址 、 郵 編 及 收 件 人 , 并 在收 件 人 下 方 位 置 填 寫 “ 個(gè) 人 所 得 稅 納 稅 申 報(bào) ” 。 以掛 號(hào) 信 函 的 方 式 郵 寄 到 稅 務(wù) 機(jī) 關(guān) 。 納 稅 人 將 申 報(bào) 信息 留 存 備 查 。直 接 到 稅 務(wù) 機(jī) 關(guān) 申 報(bào) : 納 稅 人 到 稅 務(wù) 機(jī) 關(guān) 領(lǐng) 取 紙 質(zhì)申 報(bào) 表 填 寫 , 直 接 將 申 報(bào) 表 提 交 給 受 理 稅 務(wù) 機(jī) 關(guān) 。 法 律 責(zé) 任 個(gè) 人 所 得 稅 自 行 納 稅 申 報(bào) 管 理 辦 法 第 三
27、 十 二條 規(guī) 定 : 納 稅 人 未 按 照 規(guī) 定 的 期 限 辦 理 納 稅 申 報(bào) 和報(bào) 送 納 稅 資 料 的 , 依 照 稅 收 征 管 法 第 六 十 二 條 的 規(guī)定 處 理 。 征 管 法 第 六 十 二 條 納 稅 人 未 按 照 規(guī) 定 的 期 限辦 理 納 稅 申 報(bào) 和 報(bào) 送 納 稅 資 料 的 , 或 者 扣 繳 義 務(wù) 人未 按 照 規(guī) 定 的 期 限 向 稅 務(wù) 機(jī) 關(guān) 報(bào) 送 代 扣 代 繳 、 代 收代 繳 稅 款 報(bào) 告 表 和 有 關(guān) 資 料 的 , 由 稅 務(wù) 機(jī) 關(guān) 責(zé) 令 限期 改 正 , 可 以 處 二 千 元 以 下 的 罰 款 ; 情 節(jié)
28、嚴(yán) 重 的 ,可 以 處 二 千 元 以 上 一 萬(wàn) 元 以 下 的 罰 款 。 法 律 責(zé) 任 個(gè) 人 所 得 稅 自 行 納 稅 申 報(bào) 管 理 辦 法 第 三 十 三 條 規(guī) 定 :納 稅 人 采 取 偽 造 、 變 造 、 隱 匿 、 擅 自 銷 毀 賬 簿 、 記 賬 憑 證 ,或 者 在 賬 簿 上 多 列 支 出 或 者 不 列 、 少 列 收 入 , 或 者 經(jīng) 稅 務(wù) 機(jī)關(guān) 通 知 申 報(bào) 而 拒 不 申 報(bào) 或 者 進(jìn) 行 虛 假 的 納 稅 申 報(bào) , 不 繳 或 者少 繳 應(yīng) 納 稅 款 的 , 依 照 稅 收 征 管 法 第 六 十 三 條 的 規(guī) 定 處 理 。 征
29、 管 法 第 六 十 三 條 納 稅 人 偽 造 、 變 造 、 隱 匿 、 擅 自銷 毀 帳 簿 、 記 帳 憑 證 , 或 者 在 帳 簿 上 多 列 支 出 或 者 不 列 、 少列 收 入 , 或 者 經(jīng) 稅 務(wù) 機(jī) 關(guān) 通 知 申 報(bào) 而 拒 不 申 報(bào) 或 者 進(jìn) 行 虛 假的 納 稅 申 報(bào) , 不 繳 或 者 少 繳 應(yīng) 納 稅 款 的 , 是 偷 稅 。 對(duì) 納 稅 人偷 稅 的 , 由 稅 務(wù) 機(jī) 關(guān) 追 繳 其 不 繳 或 者 少 繳 的 稅 款 、 滯 納 金 ,并 處 不 繳 或 者 少 繳 的 稅 款 百 分 之 五 十 以 上 五 倍 以 下 的 罰 款 ;構(gòu) 成
30、 犯 罪 的 , 依 法 追 究 刑 事 責(zé) 任 。 扣 繳 義 務(wù) 人 采 取 前 款 所列 手 段 , 不 繳 或 者 少 繳 已 扣 、 已 收 稅 款 , 由 稅 務(wù) 機(jī) 關(guān) 追 繳 其不 繳 或 者 少 繳 的 稅 款 、 滯 納 金 , 并 處 不 繳 或 者 少 繳 的 稅 款 百分 之 五 十 以 上 五 倍 以 下 的 罰 款 ; 構(gòu) 成 犯 罪 的 , 依 法 追 究 刑 事 責(zé) 任 。 法 律 責(zé) 任 個(gè) 人 所 得 稅 自 行 納 稅 申 報(bào) 管 理 辦 法 第 三 十 四條 規(guī) 定 : 納 稅 人 編 造 虛 假 計(jì) 稅 依 據(jù) 的 , 依 照 稅 收 征管 法 第 六 十 四 條 第 一 款 的 規(guī) 定 處 理 。 征 管 法 第 六 十 四 條 納 稅 人 、 扣 繳 義 務(wù) 人 編 造虛 假 計(jì) 稅 依 據(jù) 的 , 由 稅 務(wù) 機(jī) 關(guān) 責(zé) 令 限 期 改 正 , 并 處五 萬(wàn) 元 以 下 的 罰 款 。 納 稅 人 不 進(jìn) 行 納 稅 申 報(bào) , 不 繳 或 者 少 繳 應(yīng) 納 稅款 的 , 由 稅 務(wù) 機(jī) 關(guān) 追 繳 其 不 繳 或 者 少 繳 的 稅 款 、 滯納 金 , 并 處 不 繳 或 者 少 繳 的 稅 款 百 分 之 五 十 以 上 五倍 以 下 的 罰 款 。
- 溫馨提示: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wú)特殊說(shuō)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qǐng)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qǐng)聯(lián)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quán)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3.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wǎng)頁(yè)內(nèi)容里面會(huì)有圖紙預(yù)覽,若沒(méi)有圖紙預(yù)覽就沒(méi)有圖紙。
4. 未經(jīng)權(quán)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nèi)容挪作商業(yè)或盈利用途。
5. 裝配圖網(wǎng)僅提供信息存儲(chǔ)空間,僅對(duì)用戶上傳內(nèi)容的表現(xiàn)方式做保護(hù)處理,對(duì)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nèi)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duì)任何下載內(nèi)容負(fù)責(zé)。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quán)或不適當(dāng)內(nèi)容,請(qǐng)與我們聯(lián)系,我們立即糾正。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zhǔn)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shí)也不承擔(dān)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duì)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最新文檔
- 公務(wù)員面試-溝通協(xié)調(diào)
- 腹部切口疝的護(hù)理
- 教科版五年級(jí)科學(xué)下冊(cè)第三單元第三課用水測(cè)量時(shí)間-PPT
- 北師大版小學(xué)三年級(jí)下冊(cè)語(yǔ)文《特產(chǎn)》
- 保利地產(chǎn)財(cái)務(wù)報(bào)告分析
- 會(huì)議文書工作課件
- 企業(yè)危機(jī)公關(guān)培訓(xùn)美酒♀咖啡
- 【初中常用修辭手法課件
- 北師大版四年級(jí)語(yǔ)文下冊(cè)《和時(shí)間賽跑7》
- 詩(shī)歌鑒賞20520
- 計(jì)算機(jī)網(wǎng)絡(luò)的設(shè)備連接培訓(xùn)教材
- 聯(lián)合利華-現(xiàn)代化渠道發(fā)展
- 浮法玻璃原料工藝
- 現(xiàn)代物流對(duì)我國(guó)鋼鐵生產(chǎn)與流通模式的影響講義
- 海底世界——數(shù)數(shù)課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