鋼結構廠房安裝勞務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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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 言 本輕鋼廠房安裝合同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民法通則》、《建筑法》相關法律法規(guī)、行業(yè)規(guī)范及作業(yè)規(guī)程等,經甲、乙雙方自愿協(xié)商一致達成的,其表述的意思真實一致,并保證自覺履行之。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鋼結構安裝承包合同 甲 方(發(fā)包方): 住 所: 郵 編: 法定代表人: 職 務: 電 話: 傳 真: 乙 方(承包方): 住 所: 郵 編: 法定代表人: 職 務: 電 話: 傳 真: 1. 工程項目概要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地點: 1.3工程內容: 1.3.1鋼結構工程結構部分安裝施工; 1.3.2鋼結構工程圍護及屋面采光、通風、排風系統(tǒng)和落水系統(tǒng)安裝施工; 1.4工程承包范圍: 1.4.1地腳螺栓現(xiàn)場復合,施工場地接收,主體復測; 1.4.2安裝構件和零件接收(包括:場地內卸車,材料清點并簽收,材料保管和保護,場地內構件轉運,廢余料裝車退貨等); 1.4.3施工圖和加工詳圖包括的全部鋼結構安裝施工作業(yè); 1.4...4施工圖和加工詳圖包括的全部圍護、采光、通風、排風、落水系統(tǒng)安裝施工作業(yè); 1.4.5施工圖和加工詳圖變更后包含的全部施工作業(yè); 1.4.6結構及圍護等部件因設計失誤、制作誤差或運輸變形需要在現(xiàn)場矯正修改的作業(yè),大批量發(fā)生時,經甲方簽證確認后費用另計; 1.4.7 收集安裝記錄資料并在項目部的協(xié)同和指導下整理工程交工資料; 1.4.8 和項目部共同組織進行工程的中間驗收和竣工驗收; 1.5 工程建筑面積: 1.6 工程安裝費用: 1.6.1 鋼結構主次構件維修費: 1.6.2 外墻板、內墻板(含保溫棉施工、包邊包角); 1.6.3屋面板、吊頂板(含落水管、雨篷、保溫棉施工、包邊包角); 1.6.10 所有費用一口價合計人民幣(大寫): 1.6.11 (小寫): 1.6.11 本合同價款是安裝預算款,合同單價在本工程的范圍將不隨工程量及價格的變動而變動; 1.6.12 業(yè)主方要求改變工程范圍及內容或需要更改合同內容時,將通過雙方協(xié)商簽訂補充協(xié)議或變更合同; 1.6.13 承包的方式:承包工程的安裝工期、質量、安全,確保工程中間驗收和竣工驗收通過; 1.6.14 承包的費用中含: 1.6.14.1 人工費; 1.6.14.2 施工機械使用費; 1.6.14.3 施工安全措施費; 1.6.14.4 輔助材料費如焊條、氧氣、乙炔等; 1.6.14.5 勞動保險金、意外工傷事故險金、治安許可證、外地人口暫住證、務工證、健康證; 1.6.14.6 水電費用; 1.6.14.7 機、物、料保存、保管所發(fā)生的費項; 1.6.14.8 安裝施工人員住宿費差旅費(房租水電路費等); 1.6.14.9 安裝措施費(腳手架搭設,吊籃吊具等費用); 1.6.14.10 場內倒運費用; 1.6.14.11 現(xiàn)場文明施工費; 1.6.15 本合同價款包括了本工程的全部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不再另外支付有害身體健康之損害費用、夜間施工增加費、縮短工期加班費、空中作業(yè)超高危險作業(yè)費、生產及施工進行費、與其它單位協(xié)調費、施工照相費。 2. 甲方施工準備 2.1 開工前負責與業(yè)主方協(xié)調完成提供建筑紅線以外的“三通”工作; 2.2 負責組織協(xié)調業(yè)主、設計、乙方進行技術和安全交底,共同簽署紀要文件,并在會后三天內分送相關單位,同時提供安裝施工所必需的施工圖紙及相關技術文件。 2.3 負責辦理施工安全許可證和施工備案及協(xié)調當?shù)卣┕ぶ鞴懿块T關系; 3. 乙方施工準備 3.1 組織施工管理人員和施工機械進場,管理人員應配備:材料管理員、安全員、施工員; 3.2合同簽訂后五日內提交施工組織設計及施工方案、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配件等進場計劃(包括月計劃),用水、用電計劃,水電表初讀數(shù)記錄表送甲方; 3.3 負責基礎預埋螺栓等一系列的土建資料交接工作,交接證明文件上要有土建方和業(yè)主方的代表簽名,并按規(guī)范要求進行復測,確保復測資料準確真實,復測每頁數(shù)字、表格均應有土建方、業(yè)主方代表的簽名; 3.4 配合甲方工地施工管理人員的工作; 3.5負責配備機具用的電纜線、配電板、水、電表等用電、用水設備并配備經檢測合格的測量儀器; 3.6 負責施工中的安全宣傳教育,并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保證安全,在開工進場當日將安全制度送甲方,在五天內以公告牌的形式將安全制度公告于施工場地中; 3.7 負責做好材料卸車、核查、保管、以及成品保護、矯正、消除缺陷、場內倒運等工作; 3.7.1 到現(xiàn)場的構件和零件必須清點清楚,且在24小時內簽收回單,否則視按甲方的送貨單到貨,以后少料視為乙方責任; 3.7.2到現(xiàn)場的構件和零部件,乙方必須妥善保護和保管,螺栓等小部件必須分類標示放置在倉庫內,主次構件在現(xiàn)場必須放置整齊規(guī)范,不能浸濕的材料應放置在室內或做防雨措施; 3.8 遵守國家法律及施工所在地政府的一切規(guī)章制度,按當?shù)毓?、勞動保險、計劃生育等部門規(guī)定辦理全部許可手續(xù); 3.9 遵守甲方公司規(guī)章制度,接受甲方及現(xiàn)場安裝培訓并按國家規(guī)范、設計圖紙要求及甲方安裝手冊、安裝工藝進行安裝作業(yè); 3.10乙方在收到結構及圍護部分施工圖紙及計劃發(fā)貨清單后七天內對發(fā)貨清單審核完畢,并對審核結果給予書面確認,逾期不予書面確認的,視為已經確認.計劃發(fā)貨清單經乙方確認后,在施工過程中如果發(fā)生超出計劃發(fā)貨清單以外的材料增補,因增補材料的成本費及運輸費由乙方承擔,此款在工程款中扣除。如果是因為設計錯誤、清單錯誤、制作錯誤、運輸途中丟失或損壞、業(yè)主提出更改要求等原因而增補的構件或材料,費用由甲方承擔。 4. 乙方的安裝施工工作 4.1 對安裝工人進行安全交底并作記錄; 4.2 施工中使用的不允許浸濕的材料(包括儀器、設備等)堆放保管時,應放墊木并用塑料布蓋住以防止雨水浸濕; 4.3到每月二十日為止向甲方報送月度施工計劃和已完工程月報(必須包括形象進度、工程量及照片等); 4.4按工程需要或甲方的要求采取各種安全措施保證施工安全(費用由乙方負責),若乙方安全措施不到位,不能滿足甲方要求時,甲方可自行采取安全措施,其費用加倍從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4.5 遵守地方政府對安全的管理,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聲、施工現(xiàn)場環(huán)境衛(wèi)生和場外污染等管理規(guī)定,辦理有關手續(xù),乙方承擔由此發(fā)生的費用; 4.6 按施工圖紙、施工說明、圖紙交底會審紀要、設計修改(或變更)通知單及國家現(xiàn)行《施工及技術驗收規(guī)范》作好自檢工作; 4.7 按要求作好施工安裝記錄、各工程照片(反映業(yè)主方要求)、隱蔽工程記錄等施工技術資料移交給甲方; 4.8 乙方安排人員清理整頓現(xiàn)場,若乙方清理整頓不到位,不能滿足要求而導致被罰款或處罰,責任由乙方負責; 4.9 施工時發(fā)生的垃圾應及時運出場外,費用由乙方負責; 4.10工程移交前,乙方負責保護,期間發(fā)生損壞由乙方修復,業(yè)主方提前使用后發(fā)生損壞的修理費由業(yè)主方承擔; 4.11 施工中,由于自身原因發(fā)生的人身或設備安全事故,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并書面報告甲方; 4.12 施工中,由于安裝自身原因或者對構件尺寸復查不力而產生的質量問題,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并要求報告甲方; 4.13為作好施工現(xiàn)場地下管線和臨近建筑、構筑物及臨街交通要道、綠化帶、人行道的保護,乙方應提出專項方案,報有關部門批準后實施,措施費用由乙方承擔,若乙方防護不力發(fā)生事故,則一切責任及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4.14 工程完工后應對現(xiàn)場清理(包括渣土、建筑材料、垃圾轉移和生產、生活臨時設施拆除),并將構件和圍護表面、門窗、玻璃、地面擦掃干凈,廁所、廚房、浴室的排水和給水管道清理干凈暢通,做到工完場清; 4.15 工程完工后,余料、廢料歸甲方所有,乙方應對全部材料清點、登記,列出詳細清單報告甲方,協(xié)助甲方對余料、廢料進行妥善處理;如果乙方未經甲方許可,擅自處理現(xiàn)場材料,甲方有權按材料價值的五倍向乙方索賠,并有權在乙方的剩余工程款中予以扣除,剩余工程款不足時,將通過法律手段進行追償。 5. 工程期限 5.1 雙方根據業(yè)主方的要求,規(guī)定總安裝工期是 日歷天。 6. 開 工 6.1 乙方進場施工前應完備以下手續(xù)及文件,作為工程檔案,備甲方檢查: 6.1.1 業(yè)主方的開工通知,甲方的進場施工通知書; 6.1.2 乙方依據開工通知書填報的并經業(yè)主方和甲方共同確認的開工報告; 6.1.3 土建方的土建交割手續(xù); 6.1.4 施工人員的意外保險單據和施工人員明細表(含身份證復印件及資質證書和上崗證書); 7. 延期開工 7.1 乙方遇到下列情況,經甲方駐工地代表簽證后可以延期開工; 7.1 按施工準備規(guī)定要求,不能提供施工場地,基礎,道路,電源等,影響進場施工; 7.1.2凡由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證施工需要或因交驗時發(fā)現(xiàn)缺陷需要修、配、代、換而影響按時開工的; 7.1.3重大設計變更,設計方案改變或由于其它原因導致無法按時開工的,經甲方同意并簽證后而影響進度的; 7.1.4乙方不能按期開工,應提前五天向甲方提出延期開工的書面請求和理由,甲方代表收到乙方請求后五天內不作答復,視為同意乙方請求,工期可相應順延,否則,工期不予順延; 8. 暫停施工 8.1 確有必要時,甲方代表可書面通知乙方暫停施工,并在發(fā)出通知后48小時內提出處理意見,乙方按甲方要求停工并保護好已完工程,實施甲方處理意見,需要恢復施工的,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復工要求,甲方批準后繼續(xù)施工; 8.2 因政策調整而停、緩建的工程,雙方協(xié)商將在建工程做到合理部位,由此造成乙方停工、窩工、倒運、材料和構件積壓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給乙方。 9. 工期順延 9.1 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拖延,經甲方代表書面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9.1.1 設計變更、工程量變化; 9.1.2 土建方或業(yè)主不能按約定期限交出施工場地; 9.1.3 不可抗力; 9.1.4 業(yè)主方不按本合同規(guī)定預付備料款和工程進度款而影響施工進度; 9.2上述情況發(fā)生后兩天內,乙方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fā)生的經濟支出,向甲方提出書面報告,甲方代表在收到報告后兩天內予以確認、答復; 9.3 非9.1列出的各種原因,工程未按期竣工,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10. 工期提前 10.1 工期提前是指工程在總的工程期限內完全竣工,提前的日期自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作全部完成并通過竣工驗收之日起計算; 10.2 工程如果需要提前竣工,經雙方協(xié)商后簽定補充協(xié)議,乙方按提前竣工日期修訂進度計劃,報甲方批準,甲方在給予批準后為趕工期提供方便條件。提前竣工協(xié)議內容包括:提前的時間、乙方采取的趕工措施費用的承擔等; 10.3 無正當理由的工期拖延,每延期壹天由乙方付給甲方本合同總價的1%的違約金,這一違約金在工程款中扣除。 11.工程質量 11.1 本工程質量必須達到 合格 標準; 11.2乙方必須嚴格按施工圖紙、技術文件和相關規(guī)范進行施工安裝,并接受甲方工地負責人及技術人員的監(jiān)督和管理; 11.3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11.3.1對材料改變或代用必須經甲方、原設計單位同意并發(fā)正式書面通知和甲方工地代表簽證后,方可用于工程; 11.3.2 隱蔽工程必須經甲方工地代表和業(yè)主監(jiān)理代表檢查、驗收簽章后,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 11.3.3 乙方應按國家有關規(guī)范、標準、甲方安裝手冊及國家質量驗評標準對工程進行分項、分部和單項工程質量評定,并及時將單項工程質量的評定結果送甲方。單項工程安裝完畢,應會同甲方、業(yè)主、監(jiān)理進行中間驗收; 11.3.4 乙方在施工中發(fā)生質量事故,應及時報告甲方工地代表,一般質量事故的處理結果應送甲方和工程監(jiān)理備案;重大質理事故的處理方案,應經設計單位、監(jiān)理單位、質量監(jiān)督站、建設單位、甲方單位共同研究,并經設計、建設單位簽證后實施,處理事故之費用按各方責任分擔。 12. 檢查和返工 12.1 乙方按規(guī)范、標準、設計要求及甲方依據本合同發(fā)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派出人員的檢查,為檢查提供便利條件,承擔因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 12.2 乙方根據甲方要求,應隨時提供有關工程安裝質量的技術資料,檢測報告等影印件或原件; 12.3 乙方必需健全質量檢驗制度,現(xiàn)場設專職質量、安全檢驗員,做好自檢記錄,沒有自檢記錄或記錄不完整或弄虛作假的,最高可處罰扣除本合同價款3%; 12.4 工程質量符合規(guī)定要求,驗收24小時后甲方代表不簽字,視為甲方代表已批準,乙方可進行隱蔽或繼續(xù)施工,甲方驗收合格,乙方可進行隱蔽或繼續(xù)施工;甲方驗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后重新驗收,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予延長; 12.5 無論甲方代表是否參加驗收,當其提出對已經隱蔽工程重新檢驗的要求時,乙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露,并在檢驗后重新進行復蓋或修復。檢驗不合格,乙方承擔由此發(fā)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反之,乙方不承擔費用,工期順延。 13. 設計變更 13.1 乙方不得隨意提出對原設計進行修改或變更,若因特殊情況須對原設計進行變更或修改,須經甲方同意并取得以下批準: 13.1.1 超過原設計規(guī)模和標準,須經原設計和規(guī)劃審查部門批準,取得相應追加投資的批準文件(包括計劃指標等); 13.1.2 送原設計單位審查、取得相應圖紙和說明(修改通知單或圖紙、說明、發(fā)出的份數(shù)與原設計圖相同等); 13.2 由于乙方施工質量問題導致修改或變更而發(fā)生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工期不予順延,并扣除 10 %的工程款,作為質量保證金留滯五年; 13.3 乙方發(fā)現(xiàn)設計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五天內和原設計單位商定,并制作修改或變更設計文件,雙方簽字后實施,由此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相應順延; 13.4 甲方對原設計進行變更,須在乙方施工前兩天通知乙方。 14. 建材、設備供應 14.1 本工程施工人員工作服、安全帽等勞保安全用品必須符合甲方的要求; 14.2 材料、設備代用:根據工程需要,經征得設計單位和甲方代表同意,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由甲方承擔發(fā)生的經濟支出,節(jié)省的費用歸甲方,由此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因乙方原因使用,由乙方承擔發(fā)生的經濟支出,由此延誤的工期和相應的經濟責任由乙方承擔; 14.3 乙方每十天向甲方匯報材料準備情況,材料入場使用計劃。 15. 工程驗收 15.1 工程驗收以施工圖紙、說明文件和國家頒發(fā)的有關規(guī)范為依據; 15.2 工程必須經過結構驗收后才能進行圍護安裝; 15.3 乙方認為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后,應于竣工驗收前十天向甲方提供包括竣工圖在內的完整竣工資料(一式五份且應符合城建檔案管理的標準)和竣工驗收報告,費用由乙方負擔,甲方代表收到報告后十天內聯(lián)系業(yè)主驗收,并在驗收后五天內提出修改意見,乙方按修改意見修改,并承擔由乙方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15.4 乙方不能以進度款或結算為由故意推遲遞交竣工資料而影響驗收和正常投產,否則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本合同總價的1%的罰款; 15.5 竣工日期的認定:竣工日期為通過竣工驗收的日期,若需修改后才能達到竣工要求的,應為修改后工程通過竣工驗收的日期; 15.6 單項工程若需單獨移交的,移交時,雙方必須辦理中間手續(xù),以此作為單項工程驗收依據,乙方在單項工程驗收后二十天內將工程結算資料送甲方簽收; 15.7 因特殊原因,部分單位工程和部位甩項竣工時,雙方及業(yè)主方協(xié)商訂立甩項竣工協(xié)議,明確各方責任。 15.8 工程竣工驗收符合國家質量標準,乙方不得因經濟糾紛而拒絕把工程移交給業(yè)主方使用; 15.9 乙方在責任書確定的工程現(xiàn)場生產、生活臨時設施,應在業(yè)主要求的期限內后全部拆除,做到工完場清;逾期不拆除,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和費用; 16. 工程款的支付與結算 16.1 工程款按工程進度支付,工程主體鋼結構整體完工,并經監(jiān)理單位、建設單位驗收確認后支付工程款 ;維護結構安裝完工,并經監(jiān)理單位、建設單位驗收確認后支付工程款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的10天內付足本合同總價的 ,余款 作為工程質保金,一年后無質量問題付 質保金,二年無質量問題再付 質保金;在一年內工程維修數(shù)量超過3次,一年后應付的5%質保金延長到第二年后再付;連續(xù)維修5次未修好的工程,質保金將扣下不再予以支付;工程進度款支付須由甲方工地代表簽字后方可支付;質保金支付應由售后服務處確認后方可支付。 16.2 本合同為結算方式: 16.2.1 發(fā)票支付; 16.2.2 結算工程量計算規(guī)則:以施工圖和加工詳圖為依據,其中主結構按照發(fā)貨清單重量計算(高強螺栓、普通螺栓等螺栓類不計重量);圍護按照現(xiàn)場實鋪面積計算。 16.3 乙方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將竣工結算文件交甲方審查,甲方在接到結算文件10天內審查完畢并予答復。 17. 雙方的職責 17.1 甲方職責: 17.1.1 負責按設計圖紙和乙方施工進度計劃要求將配套構件及時運送到施工現(xiàn)場,負責協(xié)調與建設單位、監(jiān)理單位和地方政府的關系,排除施工障礙; 17.1.2 有權布置、監(jiān)督、檢查乙方的安全生產、安全施工措施; 17.1.3 有權處罰違章、違規(guī)、違法、違紀行為,違法違規(guī)發(fā)現(xiàn)一次扣100—1000元,違章違紀發(fā)現(xiàn)1人次扣100元,罰款在工程款中扣除; 17.1.4 不按本合同規(guī)定撥付工程安裝款,其所延付金額每天按萬分之五償付給乙方。 171.5 負責繳納國家明文規(guī)定的規(guī)費。 17.1.6 乙方必須嚴格按《工程安裝資源保證承諾書》實施,欲變更時可書面向甲方工地代表提出申請,批準后方可變更并按變更后的方案執(zhí)行,否則按違約論處,罰沒履約保證金。 17.2 乙方職責: 17.2.1 在開工前5天內,乙方須提供其所有務工人員名單,身份證及上崗位復印件等資料交甲方備案。如乙方未如實提供的,甲方有權按每人500—1000元予以處罰。 17.2.2 在施工過程中,經甲方同意購買的材料應提供購買材料清單,發(fā)票及產品合格證,質保證書(質保單)等資料交甲方備案。如乙方未能提供的,甲方有權不支付該材料費已支付的材料費用則從履約保證金中扣回;如乙方弄虛作假致使甲方利益受損,甲方有權按已購材料差價部分不少于10倍的罰款,此款項從乙方的履約保證金中扣除。 17.2.3 工程質量不符合本合同及國家規(guī)范規(guī)定的,負責無償修理和整改,由于修理和整改造成逾期交付的,每天按本合同總造的1%償付違約金; 17.2.4 工程不能按本合同規(guī)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每天按本合同總價的1%償付逾期違約金; 17.2.5 負責賠償由乙方遺失、損壞的各種構件及零配件、油漆等; 17.2.6 發(fā)生工傷事故,由乙方自理,若給甲方造成損失或不良影響,甲方按損失和影響程度,確定具體額度,在工程款中扣除; 17.2.7 工程竣工驗收后,在保修期內乙方應負責無償保修,并按甲方要求辦理好全部的服務手續(xù)。因施工原因造成的維修,乙方負責包括材料費在內的全部維修費用,如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及時派人維修,甲方有權另派人員維修,維修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在工程質保金中扣除; 17.2.8 乙方應嚴格按圖施工,不得偷工減料,如發(fā)生偷工減料現(xiàn)象,一經查實,甲方有權按偷工減料部分的施工工作量及減少部件價格總和十倍扣罰乙方工程款; 17.2.9 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現(xiàn)場管理人員的管理、指揮和調度,在符合甲方管理制度的前提下施工,否則按違約論處,每次扣罰1000---5000元; 17.2.10 本合同價不包括業(yè)主、監(jiān)理人員傭金及公司領導、其它施工人員、業(yè)務人員、管理人員去工地費用開支,另外未經乙方簽字認可的其它費用不得計入本工程承包范圍內; 18. 保 修 18.1 保修期限:分別以每個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及業(yè)主方在驗收證書簽字之日起計算,整體工程保修自整體工程通過驗收之日起計算,按國家規(guī)定的保修條款執(zhí)行保修職責; 18.2 免除保修責任范圍:業(yè)主使用過程人為損壞、原設計錯誤隱患、業(yè)主方要求的材料代用原因、第三者故意或非故意損壞、自然災害及不可抗力因素損壞; 18.3 保修內容包括:本合同價款(含補充協(xié)議價款)中包含的工程項目、設計變更或修改、現(xiàn)場簽證或文字約定、雙方或多方會議紀要約定的全部內容; 18.4 保修費用:從工程結算款中截留責任書總價款的3000質保金,若發(fā)生的累計保修費超過質保金總額,超過部分仍由乙方支付; 18.5 竣工驗收后在本合同規(guī)定的保修期內出現(xiàn)的質量問題及客戶投訴,由甲方按以下處理:一、如乙方在接到甲方電話或書面通知規(guī)定的期限內未進行處理的,甲方可委托其他單位或維修人員進行維修,除因維修發(fā)生的全部費用由乙方承擔外,同時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維修費用等額的處罰;二、甲方也可直接委托其他單位或維修人員進行維修,因維修發(fā)生的全部費用由乙方承擔; 19. 安全施工 19.1 乙方應按安全施工有關規(guī)定,采取嚴格、科學的安全防護措施,確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承擔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火災事故、質量事故和建筑倒坍等工程事故所有責任和發(fā)生的費用;并承擔因此給甲方或業(yè)主造成的任何損失。 19.2 若發(fā)生重大傷亡事故,及時通知甲方工地代表,甲方為搶救提供必要的條件,發(fā)生的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19.3 乙方在動力設備、高壓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之前,應向甲方工地代表提出安全保護措施,經甲方工地代表批準后實施; 19.4 乙方應投入安裝費用的3-5%購買安全設施,安裝隊的安全投入必須達到安裝費用的3~5%,如安裝隊安全投入不足達不到要求,甲方有權從安裝費中提取相應比例的費用購買安全設施,投入到工程中去。 19.5 乙方進場安裝前必須為安裝人員購買人身意外保險。 20. 不可抗力 20.1 不可抗力原因和因素的認定標準: 20.1.1 六級以上的破壞性地震警報期間; 20.1.2 六級以上持續(xù)一天的強風; 20.1.3 33MM以上的持續(xù)24小時的大雨、暴雨; 20.1.4 20年以上未發(fā)生過,超過或達到人體體溫持續(xù)三天的日最高氣溫天氣; 20.1.5 其它不可抗力原因(包括戰(zhàn)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非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等); 20.2上述不可抗力因素出現(xiàn),乙方應立即采取施救措施并向甲方通報受災情況,在上述因素引起的損害終止后三日內向甲方報告損失情況和清理、修復的費用;若災害呈間歇式繼續(xù)發(fā)生,乙方應每隔三天向甲方報告一次災害情況,直至災害結束。 21. 計量和記載 21.1 乙方在開始施工前,應安裝符合國家計量規(guī)格和標準的水表、電表; 21.2 乙方應在開工前抄錄水、電表顯示讀數(shù),并報甲方,待甲方匯同業(yè)主方于水電表初讀數(shù)登記表上簽字后,乙方可以開始使用工地的水、電; 21.3 乙方應每月記載水、電用量和停電停水時間,報甲方工地項目部和業(yè)主方給予簽名確認,每次抄錄讀數(shù)匯總后由甲方工地代表及業(yè)主署名確認,并作為竣工材料之一,并存檔; 21.4 乙方應每日記載工地氣象之變化,記載內容包括: 21.4.1 雨、雨量、降雨起止時間; 21.4.1 風、風向、風力、刮風起止時間; 21.4.2 霧、霧濃度、降霧起止時間; 21.4.3 雷電、雷電起止時間; 21.5 工程日志的記錄應包括工程進度情況、材料到位情況、安全情況等內容。 22. 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22.1 發(fā)生以下情況,甲方有權變更本合同或終止本合同; 22.1.1 乙方的安裝質量達不到設計要求而又不能或不愿改正時; 22.1.2 乙方工期達不到責任書的進度要求而又不能或不愿采取有效的措施時; 22.1.3 乙方的施工計劃明顯不符合甲方要求時; 22.1.4乙方施工期間不服從甲方或業(yè)主或監(jiān)理或當?shù)卣鞴芾聿块T的管理而又不能或不愿改正時。 22.2 變更或終止合同時,甲方有下述權利: 22.2.1 甲方另行組織安裝作業(yè)隊伍,與原乙方共同作業(yè),責任由原乙方負擔;施工價格由甲方決定,乙方必須認可并配合施工。 22.2.2 甲方派出作業(yè)隊伍所發(fā)生的人工費、機械調遣費、對乙方施工質量問題整改而產生的費用等其它安裝作業(yè)相關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22.2.3 合同終止后24小時內,乙方應清點場地材料,并撤出場地,并發(fā)書面形式報告甲方(包括已安裝的工程量、場地材料情況); 22.2.4 乙方不完成上述手續(xù)或不按時完成上述手續(xù)的,其缺失材料全部由乙方承擔,并按工期延誤條款處違約罰金至完善手續(xù)止; 22.2.5 乙方的結算在甲方與新聘請施工隊結算完成后,再進行結算; 22.2.6 合同變更或終止引起的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均在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23. 附 則 23.1 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zhí)貳份,具同等效力; 23.2 自雙方簽字蓋章后乙方繳納 貳萬 元履約保證金并簽訂《工程安裝資源保證承諾書》和《安全施工協(xié)議》后本合同生效,終止于合同全部履行完畢,合同履行完畢后歸還履約保證金; 23.3 合同中未盡之事宜,協(xié)商后另具協(xié)議作為附件,與合同效力等同; 23.4 合同發(fā)生合同糾紛,應平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向余姚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4. 本責任書的附件 《工程安裝資源保證承諾書》、《安全施工協(xié)議》為本合同附件。甲方為工程管理而制定的各種規(guī)程和制度,乙方在本合同執(zhí)行期間必須按甲方工地管理人員的要求執(zhí)行; 甲方:(全稱)創(chuàng)新彩鋼結構有限公司; 乙方:(全稱) (簽章) (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人代表人:(簽章) 授權委托人:(簽章) 授權委托人:(簽章) 經辦人: 經辦人: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電話: 電話: 電傳: 電傳: 郵政編碼:065302 郵政編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THANKS !!! 致力為企業(yè)和個人提供合同協(xié)議,策劃案計劃書,學習課件等等 打造全網一站式需求 歡迎您的下載,資料僅供參考 -可編輯修改-- 配套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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