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區(qū)水文地質工程地質勘探規(guī)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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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區(qū)水文地質工程地質勘探規(guī)范(GB12719—1991) 1 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1.1 本規(guī)范是固體礦產(金屬、非金屬、煤下同)礦區(qū)(或井田、礦段下同)水文地質工程地質勘探工作的基本準則,規(guī)定了勘探類型、勘探程度、工程量、勘探技術要求及礦區(qū)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huán)境地質評價和報告編寫的基本要求。 1.2 本規(guī)范適用于固體礦產礦區(qū)水文地質工程地質勘探,是制訂勘探設計、工程質量檢查、驗收和報告編寫、審查批準的依據。 2 引用標準 GB 3838 地面水環(huán)境質量標準 GB5034 農田灌溉水質標準 GB5749 生活飲用水水質標準 GB 8537 飲用天然礦泉水 GB 8978 污水綜合排放標準 GB11615 地熱資源地質勘查規(guī)范 GBJ27 供水水文地質勘察規(guī)范 3 總則 3.1 勘探工作的基本任務 3.1.1 查明礦區(qū)水文地質條件及礦床充水因素,預測礦坑涌水量。對礦床水資源綜合利用進行評價,指出供水水源方向。 3.1.2 查明礦區(qū)的工程地質條件,評價露天采礦場巖體質量和邊坡的穩(wěn)定性,或井巷圍巖的巖體質量和穩(wěn)固性,預測可能發(fā)生的主要工程地質問題。 3.1.3 評述礦區(qū)的地質環(huán)境質量,預測礦床開發(fā)可能引起的主要環(huán)境地質問題,并提出防治的建議。 3.2 勘查工作階段劃分及其工作程度要求 礦區(qū)水文地質工程地質勘查和環(huán)境地質調查評價應與礦產地質勘查工作階段相適應,分為普查,詳查和勘探三個階段。水文地質和工程地質條件簡單的礦區(qū),勘查階段可簡化或合并。但提供礦山建設設計作依據的地質勘查報告,均應達到勘探階段的要求。 普查階段:結合礦產普查進行,對于已進行過區(qū)域水文地質工程地質普查的地區(qū),其資料可直接利用或只進行有針對性的補充調查,大致查明工作區(qū)的水文地質工程地質和環(huán)境地質條件。 詳查階段:基本查明礦區(qū)的水文地質工程地質和環(huán)境地質條件,為礦床初步技術經濟評價、礦山總體建設規(guī)劃和礦區(qū)勘探設計提供依據。 勘探階段:詳細查明礦區(qū)水文地質工程地質條件,評價地質環(huán)境,為礦床的技術經濟評及礦山建設可行性研究和設計提供依據。 3.3 勘查范圍宜包括一個完整的水文地質單元,當水文地質單元面積過大時,應包括疏干排水可能影響的范圍。 3.4 已確定具有工業(yè)利用價值的礦床,通過詳查工作滿足礦山總體建設規(guī)劃需要,但礦區(qū)水文地質或工程地質條件直接影響礦山建設開發(fā)總體設計時,應超前進行水文地質或工程地質勘探。 3.5 水文地質或工程地質條件極復雜的礦區(qū),如確需立項建設的礦山,而勘探階段的工作程度又難于滿足設計要求,應根據礦山建設設計的實際需要,針對主要問題進行專門性的水文地質或工程地質勘探。 3.6 礦區(qū)環(huán)境地質調查評價是在地質、水文地質、工程地質勘查工作的基礎上,對礦區(qū)的地質環(huán)境作出評價。 3.7 礦區(qū)水文地質工程地質勘探,應從社會的綜合效益出發(fā),既要研究保障礦山安全,連續(xù)生產,又要研究礦山排水的綜合利用以及對附近水源地和地質環(huán)境的可能影響。 3.8 擴大延深勘探的礦區(qū),應充分利用已有勘探報告和礦山生產中的資料,對礦區(qū)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huán)境地質條件進行評價。當不能滿足要求時,應根據實際需要,有針對性地進行補充勘探。 3.9 礦區(qū)水文地質工程地質勘探和環(huán)境地質調查評價,應與礦產地質勘探緊密結合,將地質、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huán)境地質作為一個整體,運用先進和綜合手段進行。 3.10 各礦種的礦區(qū)水文地質工程地質勘探和環(huán)境地質調查評價的基本要求以本規(guī)范為準,各礦種可依其特點,在礦種規(guī)范中制訂相應要求,與本規(guī)范配套使用。 4 礦區(qū)水文地質勘探 4.1 勘探類型劃分 4.1.1 根據礦床主要充水含水層的容水空間特征,將充水礦床分為三類:第一類以孔隙含水層充水為主的礦床,簡稱孔隙充水礦床;第二類裂隙充水礦床;第三類巖溶充水礦床。 第三類可按巖溶形態(tài)劃分為三個亞類:第一亞類以溶蝕裂隙為主的巖溶充水礦床;第二亞類以溶洞為主的巖溶充水礦床;第三亞類以暗河為主的巖溶充水礦床。 4.1.2 各類充水礦床按礦體(或層,下同)與主要充水含水層的空間關系,充水方式分為: 直接充水的礦床:礦床主要充水含水層(含冒落帶和底板破壞厚度)與礦體直接接觸,地下水直接進入礦坑。 頂板間接充水的礦床:礦床主要充水含水層位于礦層冒落帶之上,礦層與主要充水含水層之間有隔水層(注)或弱透水層,地下水通過構造破碎帶、導水裂隙帶或弱透水層進入礦坑。 底板間接充水的礦床:礦床主要充水含水層位于礦層之下,礦層與主要充水含水層之間有隔水層或弱透水層。承壓水通過底板薄弱地段、構造破碎帶、弱透水層或導水的巖溶陷落柱進入礦坊 注:一般將鉆孔單位涌水量小于0.001L/sm的巖層視為隔水層。 4.1.3 根據主要礦體與當地侵蝕基準面的關系,地下水的補給條件,地表水與主要充水含水層水力聯(lián)系密切程度,主要充水含水層和構造破碎帶的富水性、導水性、第四系覆蓋情況以及水文地質邊界的復雜程度,將各類充水礦床勘探的復雜程度劃分為三型: 第一型 水文地質條件簡單的礦床:主要礦體位于當地侵蝕基準面以上,地形有利于自然排水,礦床主要充水含水層和構造破碎帶富水性弱至中等,或主要礦體雖位于當地侵蝕基準面以下,但附近無地表水體,礦床主要充水含水層和構造破碎帶富水性弱,地下水補給條件差,很少或無第四系覆蓋,水文地質邊界簡單。 第二型 水文地質條件中等的礦床,主要礦體位于當地侵蝕基準面以上,地形有自然排水條件,主要充水含水層和構造破碎帶富水性中等至強,地下水補給條件好;或主要礦體位于當地侵蝕基準面以下,但附近地表水不構成礦床的主要充水因素,主要充水含水層、構造破碎帶富水性中等,地下水補給條件差,第四系覆蓋面積小且薄,疏干排水可能產生少量塌陷,水文地質邊界較復雜。 第三型 水文地質條件復雜的礦床:主要礦體位于當地侵蝕基準面以下,主要充水含水層富水性強,補給條件好,并具較高水壓;構造破碎帶發(fā)育,導水性強且溝通區(qū)域強含水層或地表水體;第四系厚度大、分布廣,疏干排水有產生大面積塌陷、沉降的可能,水文地質邊界復雜。 4.2 勘探程度要求 4.2.1 一般要求 4.2.1.1 研究區(qū)域水文地質條件,確定礦區(qū)所處水文地質單元的位置,詳細查明礦區(qū)地下水的補給、徑流、排泄條件,區(qū)域地下水對礦區(qū)的補給關系,主要進水通道及其滲透性。 4.2.1.2 詳細查明礦區(qū)含(隔)水層的巖性、厚度、產狀,分布范圍、埋藏條件,含水層的富水性,礦床頂底板隔水層的穩(wěn)定性。著重查明礦床主要充水含水層的富水性、滲透性、水位、水質、水溫、動態(tài)變化以及地下水逕流場的基本特征,確定礦區(qū)水文地質邊界。 4.2.1.3 詳細查明對礦坑充水有較大影響的構造破碎帶的位置、規(guī)模、性質、產狀、充填與膠結程度、風化及溶蝕特征、富水性和導水性及其變化、溝通各含水層以及地表水的程度,分析構造破碎帶可能引起突水的地段,提出開采中防治水的建議。 4.2.1.4 詳細查明對礦床開采有影響的地表水的匯水面積、分布范圍、水位、流量、流速及其動態(tài)變化、歷史上出現的最高洪水位、洪峰流量及淹沒范圍。詳細查明地表水對井巷充水的方式、地段,并分析論證其對礦床開采的影響,提出地表水防治的建議。 4.2.1.5 礦層與含(隔)水層多層相間的礦床,應詳細查明開采礦層頂、底板主要充水含水層的水文地質特征和隔水層的巖性、厚度、穩(wěn)定性和隔水性,斷裂發(fā)育程度、導水性以及溝通各含水層的情況,分析采礦對隔水層的可能破壞情況。當深部有強含水層時,應查明主要充水含水層從底部獲得補給的途徑和部位。 4.2.1.6 調查老窿的分布范圍、深度、積水和塌陷情況,大致圈定采空區(qū),估算積水量,提出開采中對老窿水的防治建議。 4.2.1.7 對有熱水、氣(有害氣體,下同)的礦床,應基本查明熱水,氣的分布、壓力、溫度、梯度、流量,大致查明熱水、氣的來源及其控制因素,有害氣體成分及其濃度,地熱蓋層的厚度,熱異常區(qū)的范圍、溫度及熱水、氣對礦床開采的影響。 4.2.1.8 凍土地區(qū)礦床,應詳細查明凍土的類型、分布、厚度、層上水、層間水、層下水的空間分布、富水性及其對礦床開采的影響。 4.2.1.9 水溶法開采的鹽類礦床,應詳細查明巖、礦層的空間分布,礦層頂底板巖石的物理力學性質和水理性質(指可塑性、膨脹性、收縮性、崩解性、透水性等),地質構造發(fā)育程度及分布規(guī)律,各含水層與礦層的空間關系及其水力聯(lián)系情況。 4.2.1.10 擴大延深勘探礦區(qū),應充分研究已有勘探和礦山生產的資料,評價礦區(qū)的水文地質條件,擴大勘探的礦區(qū),應詳細查明主要充水含水層,斷裂破碎帶及礦區(qū)水文地質邊界在擴大范圍內的變化,當水文地質條件變化不大時,可用比擬法預測礦坑涌水量,否則應按新礦區(qū)的要求進行勘探。 延深勘探礦區(qū),應詳細查明主要充水含水層的富水性,斷裂破碎帶向深部的變化,若水文地質條件變化不大,可用比擬法預測礦坑涌水量:當深部發(fā)現新的充水含水層和導水構造破碎帶時,應按4.2.1.2和4.2.1.3條執(zhí)行,并可根據實際條件結合已有的礦山巷道進行放水試驗,查明深部含水層富水性變化及地下水徑流場特征,預測礦坑涌水量。 4.2.2 各類充水礦床應著重查明的問題 4.2.2.1 孔隙充水礦床:應著重查明含水層的成因類型,分布、巖性、厚度、結構、粒度、磨圓度、分選性膠結程度、富水性、滲透性及其變化;查明流砂層的空間分布和特征,含(隔)水層的組合關系,各含水層之間,含水層與弱透水層以及與地表水之間的水力聯(lián)系,評價流砂層的疏干條件及降水和地表水對礦床開采的影響。 4.2.2.2 裂隙充水礦床:應著重查明裂隙含水層的裂隙性質、規(guī)模、發(fā)育程度、分布規(guī)律、充填情況及其富水性;巖石風化帶的深度和風化程度;構造破碎帶的性質、形態(tài)、規(guī)模、及其與各含水層和地表水的水力聯(lián)系;裂隙含水層與其相對隔水層的組合特征。 4.2.2.3 巖溶充水礦床:應著重查明巖溶發(fā)育與巖性、構造等因素的關系,巖溶在空間的分布規(guī)律、充填深度和程度、富水性及其變化,地下水主要徑流帶的分布。 以溶隙、溶洞為主的巖溶充水礦床,應查明上覆松散層的巖性、結構、厚度,或上覆巖石風化層厚度、風化程度及其物理力學性質,分析在疏干排水條件下產生突水、突泥、地面塌陷的可能性,塌陷的程度與分布范圍以及對礦坑充水的影響。對層狀發(fā)育的巖溶充水礦床,還應查明相對隔水層和弱含水層的分布。 以暗河為主的巖溶充水礦床:應著重查明巖溶洼地、漏斗、落水洞等的位置及其與暗河之間的聯(lián)系;暗河發(fā)育與巖性、構造等因素的關系;暗河的補給來源、補給范圍、補給量、補給方式及其與地表水的轉化關系;暗河入口處的高程、流量及其變化;暗河水系與礦體之間的相互關系及其對礦床開采的影響。 4.2.3 不同充水方式的礦床應著重查明的問題 4.2.3.1 直接充水的礦床:應著重查明直接充水含水層的富水性、,滲透性,地下水的補給來源、補給邊界、補給途徑和地段:直接充水含水層與其他含水層、地表水、導水斷裂的關系。當直接充水含水層裸露時,還應查明地表匯水面積及大氣降水的入滲補給強度。 4.2.3.2 頂板間接充水的礦床:應著重查明直接頂板隔水層或弱透水層的分布、巖性、厚度及其穩(wěn)定性、巖石的物理力學性質和水理性質、裂隙發(fā)育情況、受斷裂構造破壞程度,研究和估算導水裂隙帶高度(附錄F),分析主要充水含水層地下水進入礦坑的地段。 4.2.3.3 底板間接進水的礦床:應著重查明承壓含水層徑流場特征,直接底板的巖性、厚度及其變化,巖石的物理力學性質和水理性質,以及斷裂構造對底板完整性的破壞程度,分析論證可能產生的底鼓,突水的地段(附錄G)。 4.3 勘探工程布置原則及工程量 4.3.1 勘探工程布置原則 4.3.1.1 應結合礦區(qū)具體條件,針對主要水文地質問題做到有的放矢。從區(qū)域著眼,立足礦區(qū)、把礦區(qū)和區(qū)域的地下水,地表水和大氣降水作為統(tǒng)一系統(tǒng)進行研究。應重視水文地質測繪和鉆孔簡易水文地質觀測與編錄等基礎工作,配合地面物探或井中物探,因地制宜地進行適當規(guī)模的抽水試驗,運用多種勘探手段,加強綜合分析研究,從而查明礦區(qū)的水文地質條件及主要充水因素。 4.3.1.2 水文地質勘探鉆孔,應盡量構成剖面,既控制地下水天然流場的補給、徑流、排泄各個地段;又要控制開采后流場變化,特別是進水通道地段。 4.3.1.3 群孔抽水試驗,主孔宜布在主要充水含水層的富水段或強逕流帶上。必須有足夠的觀測孔(點),觀測孔布置必須建立在系統(tǒng)整理、研究各勘探資料的基礎上,根據試驗目的,水文地質分區(qū)情況,礦坑涌水量計算方案等要求確定,應盡可能利用地質勘探鉆孔、地下水天然或人工露頭作為觀測孔(點)。 4.3.2 勘探工程量 4.3.2.1 各類型充水礦床勘探所需的基本工程量應結合礦區(qū)的具體情況確定,以滿足相應的勘探程度要求為原則。可參照表1、表2執(zhí)行。 4.3.2.2 表1、表2工作量指各勘查階段的基本工作量,小型礦床可酌減。 4.3.2.3 表1、表2所列抽水試驗和動態(tài)觀測孔的數量,指控制礦區(qū)主要充水含水層的基本工程量,次要充水含水層及構造破碎帶必須根據礦區(qū)的具體條件增加相應的工程量。 4.3.2.4 礦區(qū)附近有水文地質條件相似的生產礦井資料可利用時,可適當減少抽水試驗或其他工作量。 4.4 勘探技術要求 4.4.1 水文地質測繪 4.4.1.1 水文地質測繪分為區(qū)域和礦區(qū)。區(qū)域水文地質測繪范圍應包括一個完整的水文地質單元,以查明區(qū)域地下水的補給,徑流、排泄條件為重點,水文地質條件簡單的礦區(qū),可不進行區(qū)域水文地質測繪;礦區(qū)水文地質測繪應包括礦床疏干可能影響的范圍及補給邊界,以查明礦床充水因素及礦區(qū)水文地質邊界條件為重點。 4.4.1.2 水文地質測繪比例尺,區(qū)域一般采用1∶50000—1∶10000;礦區(qū)一般采用1∶10000—1∶2000。 4.4.1.3 水文地質測繪一般在地質測繪的基礎上進行,應全面搜集和充分利用航(衛(wèi))片解釋、區(qū)域水文地質普查和相鄰礦區(qū)的資料。 表1 孔隙裂隙充水為主的礦床水文地質工作基本工程量表 類 型 工 程 量 項 目 孔隙充水為主的礦床 裂隙充水為主的礦床 簡單 中等 復雜 簡單 中等 復雜 水文地質測繪比例尺 普查、詳查 1︰50000~1︰10000 勘探 1︰10000~1︰2000 鉆孔簡易水文地質觀測與編錄孔占地質孔的比例(%) 普查、詳查 全部鉆孔 勘探 10~20 30~40 50~60 30~40 50~60 70~80 水文地質剖面數(條) 詳查 0~1 1~2 2~4 0~1 1~2 2~3 勘查 1~2 2~3 4~6 1~2 2~3 3~5 加深揭露底板充水含水層鉆孔(個) 詳查、勘探 各水文地質剖面不少于3個 分層靜止水位觀測孔數(個) 詳查、勘探 全部水文地質孔 全部水文地質孔 抽水試驗 單孔(個) 詳查 2~3 3~5 1~2 2~3 勘查 0~2 0~2 1~2 2~3 多孔(組) 詳查 2~3 1~2 勘查 1~2 1 群孔(組) 詳查 勘查 1~2 1 水動態(tài)長期觀測 地表水(處) 詳查 根據查明水文地質條件,礦坑涌水量計算水源地選擇的需要,選代表性地段設站 勘查 根據實際需要對詳查階段各站取舍和補充 鉆孔(個) 詳查 3~5 5~7 3~5 7~10 勘查 根據需要對詳查階段鉆孔取舍和補充 據需要對詳查階段鉆孔取舍和補充 井 泉(個) 詳查、勘查 根據實際需要選擇代表性點 勘探坑槽道或生產礦井 詳查、勘查 勘察坑道和主要生產礦井設排水量觀測站,簡單礦區(qū)可省略 水化學樣、細菌樣檢驗 詳查、勘查 可作水源地的井、泉,地表水按豐、枯季取樣 水化學分析樣 普查、詳查、勘查 代表性水點,以控制地表水、地下水、水化學類型為原則 地面物探 普查、詳查、勘查 根據需要布置 鉆孔水文物探測井 詳查、勘查 水文地質孔應進行 氣象觀測 詳查、勘查 遠離氣象臺站的礦區(qū),氣象變化大,應建立臨時性的降水、氣溫觀測站 4.4.1.4 水文地質測繪應全面收集礦區(qū)及相鄰地區(qū)歷年的水文、氣象資料;詳細調查礦區(qū)地形地貌、地下水的天然和人工露頭及其水化學特征、巖溶發(fā)育情況、第四系松散層的形成與分布、地下水的補給、徑流、排泄條件,圈定礦區(qū)水文地質邊界;調查礦山老窿的分布:對現有生產礦井或勘探坑道進行水文地質編錄,系統(tǒng)收集生產礦井(或露天采礦場)的水文地質資料。 4.4.2 鉆孔簡易水文地質觀測與編錄 4.4.2.1 觀測和詳細記錄鉆進中涌(漏)水、掉塊、塌孔、縮(擴)徑、逸氣、涌砂、掉鉆等現象發(fā)生的層位和深度,測量涌(漏)水量,有條件時,應觀測鉆進中動水位和沖洗液消耗量的變化,必要時應測量穩(wěn)定水位并進行簡易放(注)水試驗。 4.4.2.2 描述巖芯的巖性、結構構造、裂隙性質、密度、巖石的風化程度和深度以及巖溶形態(tài)、大小、充填情況、發(fā)育深度,統(tǒng)計裂隙率、巖溶率。 4.4.2.3 單一含水層(組)的鉆孔應測定終孔穩(wěn)定水位。 4.4.3 水文地質鉆探 4.4.3.1 鉆孔施工宜采用清水鉆進,當地層破碎不能用清水鉆進時,應在主要含水層或試驗段(觀測段)用清水鉆進,若必須采用泥漿鉆進時,應采取有效地洗井措施。 表2 巖溶充水為主的礦床水文地質工作基本工程量表 目 項 型 類 量 作 工 溶蝕裂隙充水為主的 巖溶充水礦床 溶洞充水為主的 巖溶充水礦床 暗河充水為主的巖溶充水礦床 簡單 中等 復雜 簡單 中等 復雜 復雜 水文地質測繪比例尺 普查、詳查 1︰50000~1︰10000 勘探 1︰10000~1︰2000 鉆孔簡單易水文地質觀測與編錄孔占地質孔的比例(%) 普查、詳查 全部鉆孔 勘探 50~60 60~70 80~90 60~70 70~80 80~90 80~90 水文地質剖面數 (條) 詳查 0~1 1~2 2~4 0~1 1~2 2~4 3~5 勘探 1~2 2~3 3~5 1~2 2~3 3~5 5~7 加深揭露底扳充水 含水層鉆孔(個) 詳查、勘探 各水文地質剖面不少于3個 各水文地質剖面不少于3個 分層靜止水位觀測孔數(個) 詳查、勘探 全部水文地質孔 全部水文地質孔 抽水試驗 單孔(個) 詳查 2~3 3~5 3~5 5~7 根據實際條件和需要確定 勘探 0~2 1~2 2~3 0~2 2~3 2~3 多孔(組) 詳查 1~2 1~2 勘探 1~2 1~2 群孔(組) 勘探 1~2 1~2 連通試驗 勘探 鉆孔和暗河水系 水動態(tài)長期觀測 地表水(處) 詳查 根據查明水文地質條件,礦坑涌水量計算和水源地選擇的需要,選代表性地段設站 勘探 根據需要對詳查階段的站取舍和補充 鉆孔(個) 詳查 0~1 3~5 5~7 0~2 3~7 5~9 根據需要確定 勘探 根據需要對詳查階段鉆孔取舍和補充 暗河 詳查、勘探 出(入)口處設站 井泉 詳查、勘探 根據需要選擇代表性點 生產礦井或勘探坑道 詳查、勘探 勘探坑道及主要生產礦井設排水量觀測站,簡單礦區(qū)可省略 水化學樣、細菌檢驗樣 詳查、勘探 可作為水源地的井、泉、地表水點按豐、枯季取樣 水化學分析 普、詳、勘探 代表性水點,以控制地表水、地下水水化學類型為原則 地面物探 普、詳、勘探 根據需要布置 鉆孔水文物探油井 詳查、勘探 水文地質孔進行 氣象觀測 詳查、勘探 遠離氣象臺站的礦區(qū),氣象變化大時,應建立臨時性的降水、氣溫觀測站 4.4.3.2 鉆孔揭露多個含水層時,應測定分層穩(wěn)定水位;分層抽水試驗和分層測水位的鉆孔,必須嚴格止水,并檢查止水效果,不合格時應重新進行。 4.4.3.3 鉆孔孔徑視鉆孔目的確定,抽水試驗孔試驗段孔徑以滿足設計的抽水量和安裝抽水設備為原則,一般不小于91mm,水位觀測孔觀測段孔徑應滿足止水和水位觀測的要求。 4.4.3.4 鉆孔應取芯鉆進。巖芯采取率:巖石大于70%,破碎帶大于60%,粘土大于70%,砂和砂礫層大于50%。當采用水文物探測井,能正確劃分含(隔)水層位置和厚度時,可適當減少取芯。 4.4.3.5 鉆孔的孔斜應滿足選用抽水設備和水位觀測儀器的工藝要求。 4.4.3.6 鉆孔控制深度以揭穿主要目的層為原則,重點控制第一期開拓水平,少數孔兼顧礦體主要儲量分布標高。對底板直接或間接充水的礦床,應按勘探剖面加深控制,其深度以揭穿含水層的裂隙、巖溶發(fā)育帶為原則。 4.4.3.7 應結合礦區(qū)的物性條件,選擇有效的方法進行水文物探測井(含井中測流)。 4.4.3.8 鉆孔除留作長期觀測外,均應封孔,封孔方法宜結合水文地質條件和可能的開采方式研究確定。 4.4.4 抽水試驗 4.4.4.1 抽水試驗前應獲得自然流場水位、流量變化趨勢和速率的資料;試驗過程中,嚴禁抽出的水就地排放造成回滲或倒灌;注意觀測地面塌陷、沉降現象。 4.4.4.2 抽水試驗方法分為穩(wěn)定流和非穩(wěn)定流,可根據概化的水文地質模型和水文地質參數計算的要求選擇。 4.4.4.3 穩(wěn)定流抽水試驗要求 a.水位降深應根據試驗目的和含水層富水程度確定,應盡設備能力作一次最大降深,其值宜不小于lOm;當采用涌水量與降深相關方程預測礦坑涌水量時,應進行三次水位降低。 b. 穩(wěn)定時段延續(xù)時間宜根據含水層的特征,補給條件確定。單孔抽水試驗最低不少于8小時,替水層抽水、帶觀測孔抽水和有越流以及潮汐影響的抽水,必須適當延長。 c.穩(wěn)定時段內鉆孔水位、流量穩(wěn)定程度應結合區(qū)域地下水動態(tài)變化確定。水位波動相對誤差:抽水孔不大于1%;觀測孔水位變化不大于2cm。涌水量波動相對誤差:當單位涌水量大于0.1L/s.m時,不大于其平均值的3%;當單位涌水量等于或小于0.1L/s.m時,不大于其平均值的5%,波動相對誤差按式(1)計算: d.抽水試驗過程中應取全取準水位下降、流量、水溫和水位恢復的連續(xù)觀測資料。 (1) 4.4.4.4 非穩(wěn)定流抽水試驗要求 a.非穩(wěn)定流抽水試驗宜采用定流量或階梯定流量抽水,也可用定降深抽水,其降深值可參照4.4.4.3a條執(zhí)行。 b.抽水孔水位、流量的波動誤差可參照4.4.4.3c條執(zhí)行。 c.抽水孔水位、流量累計觀測時間,可按對數軸上的分格點進行。 d. 抽水延續(xù)時間應根據試驗目的參照水位降深——時間半對數曲線S(或h2)——lgt形態(tài)確定,當曲線出現固定斜率的漸近線時,觀測時間需后延續(xù)一個對數周期;有越流補給時,觀測時間則需曲線經過拐點后趨于水平時為止;有觀測孔時,應以代表性觀測孔的S(或h2)——lgt曲線判定。 e.停止抽水后,應立即觀測恢復水位,觀測時間參照4.4.4.4c執(zhí)行。 4.4.4.5 具有多層含水層的礦區(qū),需要分層評價時,應進行分層抽水試驗。水文地質條件允許,可用井中測流方法進行混合抽水,分層求取水文地質參數。 4.4.4.6 大型抽水試驗 a.大型抽水試驗宜在勘探后期進行,必須建立在獲得礦區(qū)水文地質條件和天然流場及其動態(tài)變化資料的基礎上。 b.水位降深、降深次數和延續(xù)時間視礦區(qū)水文地質條件、試驗目的和計算方法確定。抽水水量應對天然流場有較大的擾動,盡可能暴露儲存量與逕流量的轉化關系和礦區(qū)的水文地質邊界。 c.觀測孔(點),應根據試驗目的和計算方法確定。宜布在不同的富水區(qū)、參數區(qū)、邊界水量交換地段以及地表水、“天窗”、斷裂帶等地段,必要時外圍區(qū)亦應布少數孔控制。 d. 具體觀測方法應按專項設計執(zhí)行。 4.4.5 地表水、地下水動態(tài)觀測 4.4.5.1 礦區(qū)進入詳查階段即應選擇代表性井、泉、鉆孔、生產礦井、地表水等進行動態(tài)觀測,勘探階段應進一步充實和完善。觀測內容包括:水位、水量、水溫和水質。 4.4.5.2 水位、水量、水溫觀測,一般每隔5—10天一次,雨季或急劇變化時段加密。日變幅大的地區(qū),應選定一個時段進行微動態(tài)觀測;水質一般按豐、枯季取樣。連續(xù)觀測時間不少于一個水文年,當勘探周期不足一年的中、小型礦床或水文地質條件簡單的礦區(qū)可視礦區(qū)條件酌定。 4.4.5.3 地下水動態(tài)觀測設施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保護,勘探工作結束后由生產部門繼續(xù)觀測。 4.5 礦坑涌水量計算 4.5.1 礦坑涌水量計算必須建立在正確認識礦區(qū)水文地質條件的基礎上,勘探設計時應初步確定其計算方案,并在勘探過程中,隨著對礦區(qū)水文地質條件認識的深化逐步的修正和完善。 4.5.2 應根據礦區(qū)水文地質特征、邊界條件、充水方式,建立礦區(qū)水文地質模型和數學模型,選擇有代表性的參數及合理的方法計算礦區(qū)一期開拓水平的正常和最大涌水量。需預先疏干的礦床,應計算相應水平疏干漏斗范圍內的地下水儲存量,必要時,估算最低開拓水平的正常和最大涌水量。 主礦體在侵蝕基準面以上,水文地質條件簡單的礦區(qū),可計算全礦區(qū)的正常和最大涌水量。 4.5.3 礦坑涌水量計算主要方法有:比擬法、數理統(tǒng)計法、水均衡法、解析法、數值法和物理模擬法等應根據概化的礦區(qū)水文地質模型和所獲得的各項水文地質參數情況選擇,必須注意計算方法的使用條件,有條件時應采用幾種方法計算和對比。 4.5.4 對計算成果應進行詳細評述,推薦作為礦山一期開拓水平疏干排水設計的礦坑涌水量,分析論證計算涌水量可能偏大或偏小的原因及礦床開采后礦坑充水因素和涌水量的變化。 4.6 礦區(qū)水資源綜合利用評價 4.6.1 對礦坑排水應對其利用的可能性及可利用程度做出評價。 4.6.2 礦區(qū)內有可供利用的供水水源時,應根據現有資料做出評價;礦區(qū)無可供利用的水源時,應在區(qū)域上指出供水方向。 4.6.3 礦區(qū)內有地下熱水時,應圈定熱異常范圍,大致查明熱水的形成條件,估算熱水量,測定其化學成分,分析熱水開發(fā)利用前景。 4.6.4 根據礦區(qū)水化學分析成果,研究賦存礦泉水的可能性,對達到GB 8537—87《飲用天然礦泉水》國家標準的水點,應對其利用的可能性做出初步評價,提出進一步工作的建議。 5 礦區(qū)工程地質勘探 5.1 勘探類型劃分 5.1.1 依據礦體及圍巖工程地質特征,主要工程地質問題出現層位,將礦區(qū)工程地質勘探分為四類: 第一類 松散、軟弱巖類:以第四系砂、砂礫石及粘性土,或第三系弱膠結的砂質、粘土質巖石為主的巖類。巖體穩(wěn)定性取決于巖性、巖層結構和飽水情況,穩(wěn)定性差??碧街袘夭槊鲙r(土)的巖性、結構及其物理力學特征。 第二類 塊狀巖類:以火成巖、結晶變質巖為主的巖類。塊狀結構,巖體穩(wěn)定性取決于構造破碎帶、蝕變帶及風化帶的發(fā)育程度,一般巖體穩(wěn)定性好。勘探中應著重查明Ⅱ、Ⅲ級結構面(附錄D)的分布、產狀、延伸情況、充填物、粗糙度及其組合關系;蝕變帶的寬度、破碎程度;風化帶深度及風華程度。 第三類 層狀巖類:以碎屑巖、沉積變質巖、火山沉積巖為主的巖類。層狀結構,巖體各向異性,強度變化大。巖體穩(wěn)定性主要取決于層間軟弱面、軟弱夾層、構造破碎及巖體風化程度??碧街袘夭槊鲙r層組合特征;軟弱夾層分布位置、數量、粘土礦物成分、厚度及其水理、物理力學性質。 第四類 可溶鹽巖類:以碳酸鹽巖為主,次為硫酸鹽巖、鹽巖等巖類。工程地質條件一般較復雜。勘探中應著重查明巖溶和蝕變帶在空間的分布和發(fā)育程度,可溶巖的溶解性,第四系松散層和軟弱層的分布、厚度、巖性、結構和物理力學性質。 5.1.2 根據地形、地貌、地層巖性、地質構造、巖體風化及巖溶發(fā)育程度、第四系覆蓋厚度、地下水靜水壓力等因素,將工程地質勘探的復雜程度劃分為三型: 簡單型:地形地貌條件簡單,地形有利于自然排水:地層巖性單一,地質構造簡單,巖溶不發(fā)育,巖體結構以整塊或厚層狀結構為主,巖石強度高,穩(wěn)定性好,不易發(fā)生礦山工程地質問題。 中等型:地層巖性較復雜,地質構造發(fā)育,風化及巖溶作用中等或有軟弱夾層及局部破碎帶和飽水砂層影響巖體穩(wěn)定,局部地段易發(fā)生礦山工程地質問題。 復雜型:地層巖性復雜,巖石風化、巖溶作用強,構造破碎帶發(fā)育,巖石破碎,新構造活動強烈或松散軟弱層厚、含水砂層多、分布廣,地下水具較大的靜水壓力,礦山工程地質問題發(fā)生的比較普遍和經常。 5.2 勘探程度要求 5.2.1 一般要求 5.2.1.1 在研究礦區(qū)地層巖性、厚度及分布規(guī)律的基礎上,劃分巖(土)體的工程地質巖組,查明對礦床開采不利的軟弱巖組的性質、產狀與分布。 5.2.1.2 詳細查明礦區(qū)所處構造部位,主要構造線方向,各級結構面的分布、產狀、規(guī)模及充填、充水情況,確定結構面的級別(附錄D)及主要不良優(yōu)勢結構面,指出其對礦床開采的影響。 5.2.1.3 詳細查明礦體及圍巖的巖體結構、巖體質量,參照附錄E.H對巖體質量及其穩(wěn)定性作出評價。 5.2.1.4 可溶巖類礦床,應詳細查明巖溶發(fā)育主要層位、深度、發(fā)育程度和主要特征、充水、充填情況及表部覆蓋層的厚度、巖性、結構特征。 5.2.1.5 詳細查明巖體的風化程度、強弱風化帶界面及標高、強風化帶的物理力學性質。對強蝕變礦區(qū),應確定主要蝕變作用,圈定蝕變范圍。 5.2.1.6 系統(tǒng)、完整地測定露采和井采影響范圍內各種巖石(土)的物理力學參數。 5.2.1.7 礦層及其圍巖含粘土的礦區(qū),應查明粘土的成分、分布、厚度及其變化。 5.2.1.8 多年凍土區(qū)還需查明凍土類型、分布范圍、溫度(地溫)、含冰率,測定多年凍土最大融化深度,季融層及覆蓋層剝離后多年凍土融化速度,凍土層的上、下限。 5.2.1.9 船采砂礦區(qū),還應查明松散層礫卵石的粒級、含量及分布、底板縱向和橫向坡度、巖石硬度、岸坡的巖石組成及坡度,測量砂層水上、水下安息角。 5.2.1.10 擴大延深勘探礦區(qū),應詳細調查礦床開采中己發(fā)生的各種工程地質問題,查明其產生的條件和原因,并針對擴大延深可能產生的工程地質問題進行相應的工作。 5.2.1.11 在構造活動強烈的高地應力地區(qū),有條件時,應專門進行地應力測量,確定最大主應力方向及大小。 5.2.2 邊坡勘探應重點查明的問題 5.2.2.1 松散巖(土)類邊坡:查明巖(土)層的巖性、結構;粘土巖的礦物成分、含量、分布范圍、物理力學性質(特別是抗剪切)和水理性質,含水層的水壓、透水性和巖石力學強度差異明顯的巖層界面位置及特征。 5.2.2.2 層狀巖類邊坡:查明軟弱夾層的層位、巖性、厚度、產狀、分布;粘土礦物成分、含量、物理力學和水理性質:各類結構面的發(fā)育程度和組合關系,含水層的水壓等。 5.2.2.3 塊狀巖類邊坡:查明邊坡與各類結構面的產狀、組合關系、結構面的發(fā)育程度、充填物成分、分布及物理力學性質。 5.2.3 剝離物強度勘探 5.2.3.1 對適宜建設特大型露天開采的礦床,應著重查明巖(礦)石強度的空間分布規(guī)律,為能否采用輪斗開采提供巖(礦)石的力學強度基礎資料。 5.2.3.2 運用地質方法、物探測井配合巖石物理力學試驗進行巖(礦)層對比,著重查明剖面上巖(礦)層層序、巖性、厚度、結構;強度變化;裂隙發(fā)育程度、規(guī)模、密度、產狀、充填膠結情況,建立完整的地質柱狀及其對比剖面。尤其應查明硬巖“的層位、巖性、厚度、分布及其在剝離物中的比例。 注: 按剝離物巖石抗壓強度分為三類:第一類松散軟巖類,巖石抗壓強度小于6MPa;第二類中硬巖類,巖石抗壓強度15—6MPa;第三類硬巖類,巖石抗壓強度大于15MPa。 5.3 勘探工程布置原則和工程量 5.3.1 勘探工程布置原則 5.3.1.1 勘探工程應能控制采礦工程可能影響的范圍。 5.3.1.2 在詳查的基礎上,已確定開采方式的礦區(qū),勘探工程的布置應結合開采方式。 5.3.1.3 井下開采的礦區(qū),主要工作量應放在首采地區(qū)(段),兼顧深部,根據工程地質條件復雜程度沿礦體走向與傾向以工程地質剖面控制。 5.3.1.4 應重視地表工程地質測繪和地質孔的巖芯編錄等基礎工作,在此基礎上結合采礦工程需要,布置工程地質勘探剖面,工程地質孑L應與地質、水文地質孔相結合,一孔多用。 5.3.1.5 露天開采礦區(qū),邊坡勘探的重點是首期開采地段的長久幫和邊幫,以勘探剖面進行控制。 5.3.1.6 剝離物強度勘探,重點是首期開采地段,同時對全區(qū)作適當控制。勘探線沿巖石強度變化的主導方向布置,其線距視巖石強度均勻程度、勘探面積大小而定。剝離物強度為第一類的礦區(qū),可選擇少量地質水文地質鉆孔取芯進行采樣試驗;第二類礦區(qū)線距400~1 200m;第三類礦區(qū)一般只宜布少量鉆孔進行控制。 5.3.2 勘探工程量,結合礦區(qū)實際情況參照表3確定 表3 礦區(qū)工程地質勘探工程量表 項目 工程地質條件復雜程度 簡單型 中等型 復雜型 工程地質測繪比例尺 1︰10000~1︰2000 鉆孔工程地質編錄占地質孔數(%) 10~20 20~30 30~50 工程地質鉆孔(個) 一般不布置 根據需要布置 工程地質剖面1)(條) 0~1 2~3 3~5 室內巖(土)樣 對礦體圍巖不同工程地質巖組分層取樣,控制到坑道底板或露天采場坑底30~50m。取樣數:塊狀巖類及巖溶化巖類,每塊巖石不少于3組;層狀巖類每種巖石不少于3~5組,每組巖塊數按試驗目的確定;松散巖類按巖性、厚度取樣,剝離物強度勘探不受此限。 注:1)每條勘探剖面由3~5個工程地質孔或具有工程地質編錄的地質孔、水文地質孔組成。 5.4 勘探技術要求 5.4.1 工程地質測繪 5.4.1.1 測繪范圍以達到采礦工程可能影響的邊界外200~300m,比例尺1:10000~1:2000。 5.4.1.2 測繪內容 a.劃分工程地質巖組,詳細調查軟弱巖組的性質、產狀、分布及其工程地質特征。 b.調查礦區(qū)內軟弱夾層及各類結構面的分布、物質組成、膠結程度、結構面的特征及組合關系,按附錄D進行分級。 c.按巖組和不同構造部位進行節(jié)理裂隙統(tǒng)計,測量其產狀、寬度及延伸長度,編制玫瑰花圖或級射赤平投影圖,確定優(yōu)勢節(jié)理裂隙發(fā)育方向,參照附錄H劃分巖體結構類型。 d.對礦體主要圍巖的風化特征進行研究,可參照附錄I劃分巖體的強弱風化帶。 e.對自然斜坡和人工邊坡進行實地測定,研究邊坡坡高、坡面形態(tài)與巖體結構的關系;調查各種物理地質現象。在多年凍土區(qū)應著重調查融區(qū)的分布、成因以及脹丘、冰錐、地下冰層、融凍泥石流堆積、熱融滑塌、沉陷、沼澤濕地等的特征與分布。對含連續(xù)性凍土的礦床,還應測量凍層下限深度,并繪制凍層底板等高線及凍層等厚線圖。 f.對礦區(qū)工程地質條件有影響的地下水露頭點、含水巖層與隔水層接觸界面特征、構造破碎帶的水理性質進行重點調查研究。 g.詳細調查生產礦井及相鄰礦山的各類工程地質問題;調查露采邊坡變形特征、變形類型、形成條件和影響因素,井巷變形破壞特征、支護情況,變形破壞與軟弱層、破碎帶、節(jié)理裂隙發(fā)育帶等結構面的關系。 5.4.2 鉆孔工程地質編錄 5.4.2.1 鉆孔工程地質編錄內容包括:統(tǒng)計與描述巖芯塊度,繪制巖芯塊度柱狀圖;統(tǒng)計節(jié)理裂隙;確定鉆孔中流砂層、破碎帶、裂隙密集帶、風化帶與軟弱夾層、巖溶發(fā)育帶、蝕變帶的位置和深度;并可按工程地質巖組用點荷載儀測定巖石力學指標。 5.4.2.2 按鉆進回次測定巖石質量指標(只RQD),確定不同巖組RQD值的范圍和平均值。RQD值一般按公式(2)計算確定; (2) 式中:Lp——某巖組大于10cm完整巖芯1)長度之和,m; Lt——某巖組鉆探總進尺,m。 注:1)小于10cm巖芯若為鉆進過程中機構破碎,則應上、下對接,其長度大于10cm時應參與計算;當鉆頭內徑小于54.1mm時,RQD值作適當降低,根據經驗降低20%~50%。 5.4.2.3 根據RQD值,按附錄E劃分巖石質量等級和巖體質量等級。 5.4.3 坑道工程地質編錄 5.4.3.1 對礦區(qū)的勘探坑道應全部進行工程地質編錄,工程地質條件簡單的礦區(qū)可適當減少,有生產坑道時可選擇典型坑道進行。 5.4.3.2 坑道工程地質編錄內容包括:對坑道所揭示的巖層劃分巖組,重點觀察描述軟弱夾層、風化帶、構造破碎帶、蝕變帶、巖溶發(fā)育帶的特征,分布、產狀、溶蝕現象;系統(tǒng)采取巖(礦)石物理力學試驗樣;統(tǒng)計節(jié)理裂隙;詳細描述地下水活動對井巷圍巖穩(wěn)固性的影響及工程地質問題發(fā)生的位置不穩(wěn)定地段掘進與支護方法??拥雷冃蔚囟伪匾獣r設置工程地質觀測點,進行長期觀測。 5.4.4 工程地質鉆探 5.4.4.1 鉆探深度:露采礦區(qū)宜控制到最終坡腳或坑底以下30—50m;井下開采礦區(qū)控制到礦床主要儲量標高以下30—50m。 5.4.4.2 鉆孔孔徑以滿足采取巖、土物理力學試驗樣規(guī)格為準。 5.4.4.3 要求全部取芯鉆進。巖芯采取率,可根據不同的目的確定。 5.4.4.4 應進行物探測井,結合鉆探地質剖面,確定巖石風化帶深度、構造破碎帶、巖溶發(fā)育帶及層間軟弱夾層的分布部位。 5.4.5 工程地質測試 5.4.5.1 勘探礦區(qū)應選取代表性巖、土室內試樣,測定其物理力學性質。工程地質條件中等—復雜的礦區(qū),除選取代表性室內試樣外,還可應用點荷載儀、攜帶式剪切儀進行鉆孔及野外現場測試。 5.4.5.2 室內巖(土)樣試驗項目,按開采方式、礦區(qū)實際情況,結合工程地質評價要求參照附錄J選作。 5.4.5.3 巖(土)樣采樣要求 a. 井采礦區(qū)對一期開拓水平以上礦體及其圍巖按不同巖石分別采樣;露采礦區(qū)應在邊坡地段自上而下分組采樣。 b. 塊狀、層狀巖類按不同巖石采樣;松散軟弱巖類,若巖性較均一,厚度大于10m時,每10m采一組樣;巖性不均一時,根據巖性結構特征分層采樣。 c. 塊狀、層狀巖類可直接從巖芯采樣;松散軟弱巖類應利用坑道或山地工程采樣,如在鉆孔中取樣,則應采取專門取芯工具,砂礫石樣應保持原級配。 d. 采樣規(guī)格與數量可根據實驗室的具體要求確定。 5.5 礦區(qū)工程地質評價 5.5.1 礦區(qū)工程地質評價應在查明礦區(qū)工程地質條件的基礎上結合開采方式,對邊坡穩(wěn)定性或井巷圍巖巖體質量給予定性和半定量的予測評價。 5.5.2 露采邊坡穩(wěn)定性評價 5.5.2.1 堅硬、半堅硬巖類1)邊坡穩(wěn)定性評價:根據邊坡與各類結構面的組合關系、軟弱夾層情況,分別判斷并預測邊坡可能滑動變形的地段、范圍、變形的性質、滑動面、切割面的可能位置,根據需要以類批法、經驗數據法建議最終邊坡角。 注:1)按巖石單軸極限抗壓強度(R)將巖石強度分為:堅硬的R≥60MPa;半堅硬的60MPa≥R≥30hpa;軟弱的R≤30MPa 5.5.2.2 松散軟巖類邊坡穩(wěn)定性評價:一般將擬建采場劃分為不同的工程地質區(qū),并分區(qū)進行穩(wěn)定性評價,建議最終邊坡角;對具有飽水砂層的邊坡,應根據需要進行專門性的預先疏干試驗及飽水抗剪試驗,在試驗的基礎上,建議邊坡角。 5.5.3 井巷圍巖巖體質量評價:宜采用兩種方法對比評價,常用的方法為巖體質量系數法和巖體質量指標法。 5.5.3.1 巖體質量系數:依據公式(3)求得巖體質量系數Z,按附錄E2確定巖體質量優(yōu)劣。 Z=IfS (3) 式中: Z—巖體完整系數;I—巖體完整系數(無資料時可用RQD值代替); f—結構面摩擦系數(影響穩(wěn)定的主要結構面);S—巖塊堅硬系數; (4) Rc——巖塊飽和軸向抗壓強度。 巖體質量指標(M)法,可按近似公式(5)粗略估算: (5) 參照附錄E3評價巖體質量的優(yōu)劣。 5.5.4 地下水溶開采的礦床,根據頂、底板巖(礦)石、夾層的物理力學性質、溶解性、膨脹性和液柱壓力大小,結合開采方案綜合分析,初步評價溶腔的穩(wěn)固性。 6 礦區(qū)環(huán)境地質調查與評價 6.1 環(huán)境地質調查 6.1.1 區(qū)域穩(wěn)定性調查,收集礦區(qū)附近歷史地震資料,調查新構造活動情況,分析其是否有活動性斷裂的存在。 6.1.2 調查礦區(qū)所處社會環(huán)境(建筑物的類型、密度)和自然地理環(huán)境(旅游區(qū)、文物保護區(qū)、自然保護區(qū)等)。 6.1.3 勘探礦區(qū)調查內容 6.1.3.1 調查、收集地表水、地下水的環(huán)境背景值(污染起始值)或對照值。 6.1.3.2 對礦區(qū)開發(fā)影響范圍的滑坡、崩塌、山洪泥石流等物理地質現象進行野外調查。 6.1.3.3 調查地質體中可能成為污染源的物質的賦存狀態(tài)、含量及分布規(guī)律。 6.1.3.4 當調查區(qū)有熱(氣)水時,應查明其分布、控制因素、水溫、流量,水中氣體及化學組分,了解熱(氣)水補給、徑流、排泄條件。 6.1.3.5 當礦體埋深較大(垂深>500m)應在不同構造部位選擇代表性鉆孔進行地溫測量,確恒溫帶深度、溫度及地溫梯度。 6.1.3.6 礦區(qū)放射性調查 a.礦區(qū)發(fā)現有放射性元素,但確認無工業(yè)價值時,應對其影響安全生產和環(huán)境污染作出評價。 b. 在鈾礦區(qū)應對有水鉆孔和地下水露頭取樣,測試水中放射性元素含量,同位素比值和化學組分,水文地球化學指標,研究其在水平與垂向的分布規(guī)律。 6.1.4 擴大延深勘探礦區(qū)調查內容 6.1.4.1 調查由于礦坑排水而引起的區(qū)域地下水位下降,井、泉枯竭對當地用水的影響和地下水補給、徑流、排泄條件的變化。 6.1.4.2 地表水污染調查,包括污染位置及廢水、廢渣中排出的主要污染物的濃度、年排放量、排放方式、排放途徑和去向、處理和綜合利用狀況。 6.1.4.3 礦坑水污染調查,著重調查硫化礦床(如黃鐵礦、黃銅礦、閃鋅礦等)、高硫煤礦床、放射性、汞、砷等礦床中對人體有害有毒元素的礦坑排水及廢棄的尾礦和廢石堆在降水淋濾作用下對水體的污染。調查礦坑排放的高懸浮物(大于400mg/L)和高礦化水的排放濃度、分布范圍以及對環(huán)境的危害程度。 6.1.4.4 調查礦山開采中引起的巖溶塌陷、山體失穩(wěn)、崩落、地裂、沉降等對地質環(huán)境的破壞范圍、破壞程度。 6.1.4.5 收集礦山不同開采中段(水平)。的井巷溫度,確定其地溫梯度。 6.1.4.6 調查尾礦和廢石堆放場的穩(wěn)定性,根據地形、地貌、水文、氣象等因素,分析形成山洪泥石流的可能性以及復墾還田的情況。 6.2 礦區(qū)環(huán)境地質評價 6.2.1 確定礦區(qū)地質環(huán)境類型:可根據地質環(huán)境現狀及礦床開采引起的變化分為三類: 第一類 礦區(qū)地質環(huán)境質量良好,礦區(qū)附近無污染源,地表、地下水水質良好(Ⅰ、Ⅱ)1),礦石和廢石不易分解出有害組分。 注:1)見GB 3838。 第二類 礦區(qū)地質環(huán)境質量中等:采礦可產生局部地表變形,但對地質環(huán)境破壞不大;區(qū)內無重大的污染源,無熱害,地表水、地下水水質較好(不低于Ⅲ類),礦坑排水對附近水體有一定污染;礦石和廢石化學成分基本穩(wěn)定,無其他環(huán)境地質隱患。 第三類 礦區(qū)地質環(huán)境質量不良:礦區(qū)水文地質工程地質條件復雜,因采礦可帶來嚴重的環(huán)境地質問題,如地面塌陷、山體開裂失穩(wěn)、井泉干涸,有熱害或礦坑排水以及礦石、廢石有害組分的分解易造成對附近水體的污染,水體水質超過Ⅲ類標準。 6.2.2 區(qū)域穩(wěn)定性評價:在全國地震烈度分區(qū)的基礎上,根據斷裂的活動性及工程地質條件,初步闡明區(qū)域穩(wěn)定性及對工程建筑物的影響。 6.2.3 礦區(qū)水環(huán)境質量評價:在查明礦區(qū)地表水、地下水的物理性質、化學成分及其變化、衛(wèi)生防護條件的基礎上,按GB3838進行評價。 6.2.4 勘探礦區(qū)環(huán)境地質評價:指出可能影響礦區(qū)安全的滑坡、崩塌、山洪泥石流等物理地質現象的危害,河流洪水危害及放射性和其它有害物質的分布及其對人身安全的影響。 巖溶充水礦床應預測開采條件下可能出現的泥砂潰塌及疏干排水產生巖溶塌陷的程度、分布范圍及地表水滲漏。倒灌等環(huán)境地質問題,并提出防治建議。 6.2.5 擴大延深勘探礦區(qū)環(huán)境地質評價:當開采礦區(qū)己產生環(huán)境地質問題,如水體污染、塌陷、滑坡、地面開裂、泥石流、山體失穩(wěn)等,應在查明其形成條件的基礎上,對現狀進行評價,預測其發(fā)展趨勢,提出防治意見。 7 報告編寫要求 7.1 一般要求 礦區(qū)水文地質工程地質勘探報告一般應作為礦產地質勘探報告的一章,當礦區(qū)水文地質工程地質內容多,或進行了專門性勘探時,可根據具體情況單獨編寫,與礦產地質報告同時提交。 7.2 文字報告編寫要求 7.2.1 基本要求:報告內容齊全,重點突出,論證的依據充分,數據可靠,文字通順,用詞準確,結論明確,文圖表應協(xié)調一致,互為補充,使報告成為一個有機整體。 7.2.2 編寫內容 7.2.2.1 工作概況 簡述礦區(qū)水文地質、工程地質勘探和環(huán)境地質調查評價的目的任務,工作時間,完成的工作量和采用的工作方法,對各項工程的質量進行評價以及其他必須說明問題。 7.2.2.2 水文地質 a. 區(qū)域水文地質:簡述區(qū)域地形、地貌、水文、氣象特征;含(隔)水層的巖性、厚度、產狀與分布;含水層的富水性及地下水的補給、徑流、排泄條件。 b. 礦區(qū)水文地質:應闡明如下問題: 礦區(qū)在水文地質單元的位置,最低侵蝕基準面標高和礦坑水自然排泄面標高,首采地段或第開拓水平和儲量計算底界的標高;礦區(qū)的水文地質邊界。 含水層的巖性、厚度、產狀、分布、埋藏條件、單位涌水量、滲透系數或導水系數、給水度或彈性釋水系數,裂隙、巖溶發(fā)育程度、分布規(guī)律、控制裂隙及巖溶發(fā)育的因素;地下水的水位(水壓)、水溫、水質以及補給、徑流、排泄條件;隔水層的巖性、分布、產狀、穩(wěn)定性及隔水性;確定礦床充水主要含水層的依據及其與礦層之間的關系。 主要構造破碎帶對礦床充水的影響:構造破碎帶的位置、性質、規(guī)模、產狀、埋藏條件及其在平面和剖面上的形態(tài)特征,充填物的成分、膠結程度、溶蝕和風化特征,導水性、富水性及其變化規(guī)律,與其它構造破碎帶的組合關系以及溝通各含水層和地表水的情況。 地表水對礦床充水的影響:地表水的匯水范圍,河水的流量、水位及其變化,歷年最高洪水位的標高、洪峰流量及淹沒的最大范圍,地表水與地下水的水力聯(lián)系情況及其對礦床開采的影響。對船采砂礦床,還應闡明河流枯、平、豐水期的河床寬度、深度、流速及河水位標高,采礦船過河地段的最小、一般和最大流速。 老窿水和生產井對礦床充水的影響:礦區(qū)內生產井的位置,開采的最大深度和最低標高,開采面積、產量、排水量和充水來源,歷年來發(fā)生突水事故的次數、突水量和原因;老窿- 配套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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