鍋爐水壓試驗安全技術措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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鍋爐水壓試驗安全技術措施 我公司#1、2爐大修后按照部頒規(guī)程要求應做水壓試驗,為了使試驗順利進行,特編制安全技術措施。 1編寫依據(jù): 1.1山東電力工業(yè)局《發(fā)電企業(yè)電力技術標準》; 1.2華電淄博熱電有限公司《#1、2鍋爐運行規(guī)程》。 2試驗范圍: 2.1汽水系統(tǒng):頂棚管及聯(lián)箱、包墻過熱器及聯(lián)箱、屏過及各聯(lián)箱、一、二級過熱器及聯(lián)箱、減溫水系統(tǒng)、各導汽管和主蒸汽管道、水冷壁、下降管及聯(lián)箱、汽包、給水操作臺、給水管道、省煤器及各聯(lián)箱、省煤器出水管及聯(lián)絡管等。 2.2隔離點:鍋爐主汽門、截汽門(門前疏水一、二次門開啟)。 3技術要求: 3.1試驗壓力:水壓試驗壓力為汽包工作壓力11.28MPa(超壓水壓試驗壓力為汽包工作壓力的1.25倍,即14.1MPa),試驗壓力數(shù)據(jù)以汽包就地壓力表和DAS內(nèi)汽包壓力為準(試驗前汽包就地壓力表和DAS內(nèi)汽包壓力必須核對一致),該表必須是經(jīng)校驗合格、精度等級為0.25級標準壓力表,該表量程為16MPa,刻度間隙不大于0.1MPa。 3.2整體水壓試驗用水容積152.05m3。 3.3試驗用水應為溫度35~70℃,合格的除鹽水。進入汽包的水溫與汽包金屬壁溫度差值不超過40℃。 3.4上水要求:先底部上水至各空氣門冒水,由鍋爐檢修逐只關閉各空氣門。其上水時間不少于2小時,嚴格控制汽包上下壁溫差不超過50℃。 3.5升壓用水:給水泵低溫水,鍋爐給水母管充分暖管疏水后,關閉給水操作臺疏水門,用鍋爐給水電動總門的旁路門控制升壓。 4水壓試驗應具備的條件: 4.1鍋爐分場: 4.1.1爐膛、煙道及各承壓部件檢修完畢,汽水系統(tǒng)排污疏水系統(tǒng)所有管道、閥門工作票全部注銷或交到爐運班長處、檢修人員撤離工作現(xiàn)場。 4.1.2所有焊口及更換的承壓部件應按有關規(guī)程規(guī)定處理完畢、金屬探傷確認合格。 4.1.3水壓試驗用的臨時設施、照明及腳手架應準備完畢。 4.1.4所有蒸汽管道和支架、水壓試驗前全面檢查合格后、支吊架需要加固的要采取加固措施并經(jīng)生技部、安監(jiān)部驗收合格。 4.1.5各部位膨脹指示器恢復好。 4.2汽機分場:水壓試驗用給水泵及給水管道閥門檢修完畢,試驗良好。 4.3熱工分場: 4.3.1熱工分場應將汽包、過熱器、給水系統(tǒng)的壓力表、電接點水位表投入運行。 4.3.2熱工人員按技術要求將汽包就地壓力表(精度0.25級標準壓力表)和DAS內(nèi)壓力進行校對準確。 4.3.3將水位計所用的工業(yè)攝像機對準汽包就地壓力表,并調整好。 4.4化學分場:準備好足夠合格的除鹽水。 5水壓試驗前運行分場應做好如下工作: 5.1檢查并關閉鍋爐下列閥門: 5.1.1水冷壁下聯(lián)箱所有放水門; 5.1.2集中下降管放水門; 5.1.3一、二級省煤器放水門; 5.1.4甲、乙主汽門及其旁路門; 5.1.5甲、乙連排電動門; 5.1.6所有取樣一次門; 5.1.7加藥一次門; 5.1.8緊急放水一次門; 5.1.9各水冷壁下聯(lián)箱加熱一、二次門;5.1.11排汽一次門; 5.1.12主蒸汽系統(tǒng)各疏水門(截汽門前疏水門除外); 5.1.13甲乙截汽門及其旁路門; 5.2檢查并開啟鍋爐各空氣門。 5.3鍋爐運行班長應復查以下項目 5.3.1鍋爐緊急放水門接通電源,開關靈活,放水管暢通; 5.3.2檢查鍋爐汽包壓力表投入、顯示正常; 5.3.3檢查鍋爐主蒸汽系統(tǒng)與汽機系統(tǒng)確已隔離。 5.4準備好試驗卡及足夠的對講機。 6鍋爐上水: 6.1聯(lián)系水處理及汽機給水泵值班人員,鍋爐開始從底部上除鹽水,上水時間不少于2小時。 6.2鍋爐上水過程中,應檢查管道、閥門等設備是否有滲漏現(xiàn)象,若有應停止上水,待檢修人員消缺后再重新上水。 6.3汽機高加系統(tǒng)注水,并將低溫給水系統(tǒng)暖管,做好鍋爐升壓準備。 6.4鍋爐各空氣門冒水后,逐只關閉所有空氣門,停止上水。 6.7匯報總指揮準備升壓。 7升壓操作: 1聯(lián)系汽機開啟汽機低溫給水系統(tǒng)聯(lián)絡門、高加進水門、出水門(至鍋爐高溫給水聯(lián)絡門應關閉嚴密)。開啟鍋爐給水操作臺疏水門,開啟鍋爐給水電動總門旁路門,充分暖管疏水后,關閉給水操作臺各疏水門,關閉鍋爐給水電動總門旁路門。 7.2接到總指揮的鍋爐升壓命令,安監(jiān)部、生技部、生產(chǎn)運營部、鍋爐檢修分場、熱工分場、運行分場有關主任和專工到位后,方可進行鍋爐升壓操作(司爐操作,班長監(jiān)護)。 7.3緩慢開啟給水電動總門之旁路門,緩慢升壓,嚴格控制升壓速度不大于0.3MPa/分鐘。 7.4汽包壓力升至5MPa時,關閉給水電動總門之旁路門,停止升壓。 7.5檢修人員對鍋爐本體汽水系統(tǒng)進行全面檢查,無異常時方可繼續(xù)升壓(主蒸汽下汽溫應無明顯下降)。 7.6微開給水電動總門之旁路門繼續(xù)升壓。 7.7汽包壓力升至11.28MPa時,關閉給水電動總門之旁路門,停止升壓,記錄5分鐘壓力下降值。 7.8在關閉進水門停止升壓后,經(jīng)過5分鐘,汽包壓力下降值不大于0.5MPa;然后再微開進水門保持工作壓力,檢修人員進行檢查。 7.9做鍋爐超壓水壓試驗時,在關閉進水門停止升壓后,經(jīng)過5分鐘,汽包壓力下降值不大于0.5MPa;檢修人員檢查完畢后,解列汽包各水位計,方可微開給水電動總門之旁路門繼續(xù)升壓,否則停止升壓,經(jīng)檢修查明原因消除,工作壓力水壓試驗合格后方可繼續(xù)升壓。 7.1汽包壓力升至14.1MPa時,停止升壓,控制給水電動總門之旁路門的開度,保持壓力14.1MPa20分鐘。此時,不允許檢修進行任何檢查處理工作。 7.2保持汽包壓力14.1MPa20分鐘后,關閉給水電動總門之旁路門,汽包壓力下降至11.28MPa時,微開給水電動總門之旁路門,保持汽包壓力在11.28MPa,鍋爐檢修人員再次對鍋爐本體設備進行全面檢查。 8水壓試驗合格標準: 8.1汽包壓力升至11.28MPa時,在關閉進水門停止升壓后,經(jīng)過5分鐘,汽包壓力下降值不大于0.5MPa。 8.2在受壓元件金屬壁和焊縫上沒有任何水珠和水霧。 8.3受壓元件沒有明顯的殘余變形。 9鍋爐泄壓操作: 1水壓試驗結束后,關閉鍋爐給水系統(tǒng)各閥門,微開過熱器取樣門降壓,降壓速度不得大于0.5MPa/分鐘。 2汽包壓力降至0.2MPa時,開啟各空氣門和排汽門。 3汽包壓力降至零,請示總指揮是否放水至點火水位,及將各閥門倒至點火位置。 第 5 頁 共 5 頁- 配套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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