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申請相關法律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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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相關法律知識,韓志杰,民法通則,了解民法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則;了解渉外民事關系的法律適用。 掌握民事法律行為、民事主體、民事權利、民事責任、訴訟時效的規(guī)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拭行)》,民法通則,民法調整的對象 平等民事主體之間的財產關系、人身關系,3,4,民法通則,民法的基本原則 平等原則; 自愿 公平 等價有償 誠實信用的原則,5,民法通則,民事法律關系 民事法律關系的主體 民事法律關系的客體 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民法通則,自然人 民事權利能力。公民從出生時起到死亡時止,具有民事權利能力。 民事行為能力。 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 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 無民事行為能力 不滿十周歲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 按照年齡和精神狀態(tài)劃分,民法通則,民事行為能力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接受獎勵、贈與、報酬,他人不得以行為人無民事行為能力、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為由,主張以上行為無效。,7,民法通則,自然人 監(jiān)護:對無民事行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人的合法權益進行保護。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jiān)護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jiān)護能力的,由下列人員中有監(jiān)護能力的人擔任監(jiān)護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關系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愿意承擔監(jiān)護責任,經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意的。,8,民法通則,監(jiān)護 近親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9,民法通則,宣告失蹤 公民下落不明滿二年的,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他為失蹤人。 失蹤人的財產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關系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代管 失蹤人所欠稅款、債務和應付的其他費用,由代管人從失蹤人的財產中支付。,10,民法通則,宣告死亡 下落不明滿四年; 意外事故下落不明,從事故發(fā)生之日起滿二年。 戰(zhàn)爭期間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時間從戰(zhàn)爭結束之日起計算。 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現(xiàn)或者確知他沒有死亡,經申請,人民法應當撤銷對他的死亡宣告。 有民事行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間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被撤銷死亡宣告的人有權請求返還財產。依照繼承法取得他的財產的公民或者組織,應當返還原物;原物不存在的,給予適當補償,11,民法通則,法人 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 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同時產生和消失 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從法人成立時產生,到法人終止時消滅,12,民法通則,法人成立的條件 依法成立 有必要的財產或者經費 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和場所 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13,民法通則,民事權利的分類 基本劃分為人身權和財產權 財產權:物權、債權、知識產權 債權 不當得利:沒有合法根據,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法律后果:不當利益返還受損失的人 無因管理:沒有法定的或者約定的義務,為避免他人利益受損失進行管理或者服務的。法律后果:有權要求受益人償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費用,14,民法通則,財產所有權 所有人依法對自己的財產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財產所有權的取得,不得違反法律規(guī)定 財產可以由兩個以上的公民、法人共有 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隱藏物,歸國家所有。接收單位應當對上繳的單位或者個人,給予表揚或者物質獎勵。,15,民法通則,人身權 公民 生命健康權、 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婚姻自主權,禁止買賣、包辦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16,民法通則,人身權 公民和法人 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guī)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假冒;法人、享有名稱權,有權使用、依法轉讓自己的名稱 名譽權,公民的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禁止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公民、法人的名譽。 榮譽權,禁止非法剝奪公民、法人的榮譽稱號,17,民法通則,民事法律行為 公民或者法人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的合法行為。 成立條件 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意思表示真實 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 民事法律行為從成立時起具有法律約束力。行為人非依法律規(guī)定或者取得對方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18,民法通則,無效的民事行為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依法不能獨立實施的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所為的 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 經濟合同違反國家指令性計劃的 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 無效的民事行為,從行為開始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19,民法通則,可變更可撤銷的民事行為 行為人對行為內容有重大誤解的 顯失公平的 被撤銷的民事行為從行為開始起無效。,20,民法通則,法律后果 民事行為被確認為無效或者被撤銷后,當事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返還給受損失的一方。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的損失,對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雙方惡意串通,實施民事行為損害國家的、集體的或者第三人的利益的,應當追繳雙方取得的財產,收歸國家、集體所有或者返還第三人,21,民法通則,代理 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實施民事法律行為。被代理人對代理人的代理行為,承擔民事責任 依照法律規(guī)定或者按照雙方當事人約定,應當由本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不得代理,22,民法通則,代理分類 委托代理 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權 法定代理 依照法律的規(guī)定行使代理權 指定代理人按照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單位的指定行使代理權,23,民法通則,轉委托 委托代理人為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轉托他人代理的,應當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事先沒有取得被代理人同意的,應當在事后及時告訴被代理人, 緊急情況下,為了保護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轉托他人代理的除外。,24,民法通則,代理 委托代理,可以用書面形式,也可以用口頭形式 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義實施民事行為而不作否認表示的,視為同意代理 代理人不履行職責而給被代理人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損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負連帶責任,25,民法通則,委托代理終止 代理期間屆滿或者代理事務完成; 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辭去委托; 代理人死亡; 代理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 作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終止。,26,民法通則,法定代理或者指定代理終止 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復民事行為能力 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死亡; 代理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 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單位取消指定; 由其他原因引起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間的監(jiān)護關系消滅。,27,民法通則,民事責任 違約責任:違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義務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過錯責任:由于過錯侵害國家的、集體的財產,侵害他人財產、人身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無過錯責任:沒有過錯,但法律規(guī)定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侵犯知識產權:公民、法人的著作權(版權)、專利權、商標專用權、發(fā)現(xiàn)權、發(fā)明權和其他科技成果權受到剽竊、篡改、假冒等侵害的,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償損失。,28,民法通則,訴訟時效 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下列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一年 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 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 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寄存財物被丟失或者損毀的。,29,民法通則,訴訟時效期間 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 訴訟時效中止 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六個月內,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 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訴訟時效期間繼續(xù)計算,30,民法通則,訴訟時效中斷 訴訟 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 同意履行義務 從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當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訴訟時效限制,31,民法通則,涉外民事關系的法律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定居國外的,他的民事行為能力可以適用定居國法律 不動產的所有權,適用不動產所在地法律 涉外合同的當事人可以選擇處理合同爭議所適用的法律,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侵權行為的損害賠償,適用侵權行為地法律 遺產的法定繼承,動產適用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法律,不動產適用不動產所在地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外國人結婚適用婚姻締結地法律,離婚適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32,合同法,合同法的適用范圍 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xié)議 婚姻、收養(yǎng)、監(jiān)護等有關身份關系的協(xié)議,適用其他法律的規(guī)定,33,合同法,合同訂立 要約:希望和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內容具體確定 表明經受要約人承諾,要約人即受該意思表示約束 要約邀請是希望他人向自己發(fā)出要約的意思表示。寄送的價目表、拍賣公告、招標公告、招股說明書、商業(yè)廣告等為要約邀請。,34,合同法,要約效力 要約到達受要約人時生效 可以撤回。撤回要約的通知應當在要約到達受要約人之前或者與要約同時到達受要約人 要約可以撤銷。撤銷要約的通知應當在受要約人發(fā)出承諾通知之前到達受要約人,35,合同法,要約失效 拒絕要約的通知到達要約人 要約人依法撤銷要約 承諾期限屆滿,受要約人未作出承諾 受要約人對要約的內容作出實質性變更 承諾:受要約人同意要約的意思表示 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36,合同法,格式條款 當事人為了重復使用而預先擬定,并在訂立合同時未與對方協(xié)商的條款 用格式條款訂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應當遵循公平原則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對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責任的條款 提供格式條款一方免除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該條款無效。 格式條款的理解發(fā)生爭議的,應當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釋。對格式條款有兩種以上解釋的,應當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條款一方的解釋。格式條款和非格式條款不一致的,應當采用非格式條款。,37,合同法,締約過失責任 在訂立合同過程 假借訂立合同,惡意進行磋商 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 有其他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行為。 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38,合同法,合同的效力 無效的合同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39,合同法,可變更可撤銷的合同 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 第三項只有受損害方可以請求,40,合同法,效力待定的合同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 無處分權的人處分他人財產 無權代理: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的合同,未經被代理人追認,對被代理人不發(fā)生效力 表見代理: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合同,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該代理行為有效。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超越權限訂立的合同,除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超越權限的以外,該代表行為有效,41,合同法,合同的履行 全面履行 合同相對性:當事人約定由債務人向第三人履行債務的,債務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應當向債權人承擔違約責任。 當事人約定由第三人向債權人履行債務的,第三人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債務人應當向債權人承擔違約責任。,42,合同法,同時履行抗辯權:當事人互負債務,沒有先后履行順序的,應當同時履行。一方在對方履行之前有權拒絕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對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時,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要求。 順序履行抗辯權:當事人互負債務,有先后履行順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要求。,43,合同法,不安抗辯權:應當先履行債務的當事人,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一)經營狀況嚴重惡化;(二)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三)喪失商業(yè)信譽;(四)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梢灾兄孤男?。 代位權:因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但該債權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除外。 撤銷權:因債務人放棄其到期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并且受讓人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44,合同法,合同轉讓 債權人可以將合同的權利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據合同性質不得轉讓;(二)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三)依照法律規(guī)定不得轉讓。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fā)生效力。 債務人將合同的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45,合同法,合同終止 債務已經按照約定履行 合同解除 債務相互抵銷 債務人依法將標的物提存 債權人免除債務 債權債務同歸于一人 法律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46,合同法,合同解除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xiàn)合同目的 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xiàn)合同目的 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47,合同法,職務技術成果 執(zhí)行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工作任務,或者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技術成果 以此訂立技術合同。應當從使用和轉讓該項職務技術成果所取得的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對完成的個人給予獎勵或者報酬。轉讓職務技術成果時,完成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yōu)先受讓的權利。,48,合同法,技術開發(fā)合同 委托開發(fā)完成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申請專利的權利屬于研究開發(fā)人。研究開發(fā)人取得專利權的,委托人可以免費實施該專利。研究開發(fā)人轉讓專利申請權的,委托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yōu)先受讓的權利 合作開發(fā)完成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申請專利的權利屬于合作開發(fā)的當事人共有。當事人一方轉讓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其他各方享有以同等條件優(yōu)先受讓的權利。合作開發(fā)的當事人一方聲明放棄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可以由另一方單獨申請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請。申請人取得專利權的,放棄專利申請權的一方可以免費實施該專利。合作開發(fā)的當事人一方不同意申請專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請專利。,49,合同法,委托合同 委托人和受托人約定,由受托人處理委托人事務的合同。 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轉委托。未經同意的,受托人應當對轉委托的第三人的行為承擔責任,但在緊急情況下受托人為維護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轉委托的除外 受托人應當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報告委托事務的處理情況。委托合同終止時,受托人應當報告委托事務的結果,50,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基本原則 平等原則:民事訴訟當事人有平等的訴訟權利。應當保障和便利當事人行使訴訟權利,對當事人在適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調解原則:應當根據自愿和合法的原則進行調解 辯論原則: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時,當事人有權進行辯論 誠信原則:民事訴訟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 處分原則: 當事人有權在法律規(guī)定的范圍內處分自己的民事權利和訴訟權利 監(jiān)督原則:人民檢察院有權對民事訴訟實行法律監(jiān)督,51,民事訴訟法,級別管轄 除另有規(guī)定,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民事案件 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民事案件: ?。ㄒ唬┲卮笊嫱獍讣ǘ┰诒据爡^(qū)有重大影響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 地域管轄 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52,民事訴訟法,地域管轄 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一)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二)對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三)對被采取強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訴訟;(四)對被監(jiān)禁的人提起的訴訟。 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53,民事訴訟法,專屬管轄 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因港口作業(yè)中發(fā)生糾紛提起的訴訟,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因繼承遺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或者主要遺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54,民事訴訟法,協(xié)議管轄 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xié)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lián)系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guī)定。,55,民事訴訟法,回避 是本案當事人或者當事人、訴訟代理人近親屬的 與本案有利害關系的 與本案當事人、訴訟代理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對案件公正審理的 接受當事人、訴訟代理人請客送禮,或者違反規(guī)定會見當事人、訴訟代理人的,當事人有權要求他們回避 適用審判員、書記員、翻譯人員、鑒定人、勘驗人,56,民事訴訟法,訴訟代理 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 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 當事人所在社區(qū)、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57,民事訴訟法,證據 (一)當事人的陳述;(二)書證;(三)物證;(四)視聽資料;(五)電子數據;(六)證人證言;(七)鑒定意見;(八)勘驗筆錄。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58,民事訴訟法,證據 下列事實,當事人無需舉證證明 眾所周知的事實 自然規(guī)律及定理 根據法律規(guī)定或者已知事實和日常生活經驗法,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實 已為人民法院發(fā)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確認的事實 已為仲裁機構的生效裁決所確認的事實 已為有效公證文書所證明的事實。 (一)、(三)、(四)、(五)、(六)項,當事人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的除外。,59,民事訴訟法,質證 證據應當在法庭上出示,由當事人質證。未經質證的證據,不能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 證據應當在法庭上出示,并由當事人互相質證。對涉及國家秘密、商業(yè)秘密和個人隱私的證據應當保密,需要在法庭出示的,不得在公開開庭時出示,60,民事訴訟法,證據保全 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后難以取得的情況下,當事人可以在訴訟過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請保全證據,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動采取保全措施,61,民事訴訟法,訴訟財產保全 對于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難以執(zhí)行或者造成當事人其他損害的案件,根據申請,可以裁定對其財產進行保全、責令其作出一定行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為;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后,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zhí)行,62,民事訴訟法,訴前財產保全 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申請采取保全措施。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后,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zhí)行。 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63,民事訴訟法,財產保全 保全限于請求的范圍,或者與本案有關的財物 申請有錯誤的,申請人應當賠償被申請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損失 財產糾紛案件,被申請人提供擔保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解除保,64,民事訴訟法,起訴 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有明確的被告 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65,民事訴訟法,管轄權異議 受理案件后,當事人對管轄權有異議的,應當在提交答辯狀期間提出。 異議成立的,裁定將案件移送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異議不成立的,裁定駁回。 當事人未提出管轄異議,并應訴答辯的,視為受訴人民法院有管轄權,但違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規(guī)定的除外。,66,民事訴訟法,審理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國家秘密、個人隱私或者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以外,應當公開進行。 離婚案件,涉及商業(yè)秘密的案件,當事人申請不公開審理的,可以不公開審理。 人民法院對公開審理或者不公開審理的案件,一律公開宣告判決,67,民事訴訟法,延期開庭 必須到庭的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有正當理由沒有到庭的 當事人臨時提出回避申請的 需要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證據,重新鑒定、勘驗,或者需要補充調查的 其他應當延期的情形。,68,民事訴訟法,訴訟中止 一方當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表明是否參加訴訟的 一方當事人喪失訴訟行為能力,尚未確定法定代理人的 作為一方當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尚未確定權利義務承受人的 一方當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參加訴訟的 本案必須以另一案的審理結果為依據,而另一案尚未審結的 其他應當中止訴訟的情形。,69,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終結 原告死亡,沒有繼承人,或者繼承人放棄訴訟權利的 被告死亡,沒有遺產,也沒有應當承擔義務的人的 離婚案件一方當事人死亡的 追索贍養(yǎng)費、扶養(yǎng)費、撫育費以及解除收養(yǎng)關系案件的一方當事人死亡的,70,民事訴訟法,可以上訴的裁定 不予受理 對管轄權有異議 駁回起訴,71,民事訴訟法,二審調解 二審人民法院審理上訴案件,可以進行調解。 調解達成協(xié)議,應當制作調解書 調解書送達后,原審人民法院的判決即視為撤銷。,72,民事訴訟法,再審 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 原判決、裁定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證明的 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是偽造的 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未經質證的 對審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證據,當事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書面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調查收集的 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 審判組織的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應當回避的審判人員沒有回避的 無訴訟行為能力人未經法定代理人代為訴訟或者應當參加訴訟的當事人,因不能歸責于本人或者其訴訟代理人的事由,未參加訴訟的,73,民事訴訟法,再審 違反法律規(guī)定,剝奪當事人辯論權利的 未經傳票傳喚,缺席判決的 原判決、裁定遺漏或者超出訴訟請求的 據以作出原判決、裁定的法律文書被撤銷或者變更的 審判人員審理該案件時有貪污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74,民事訴訟法,抗訴 最高人民檢察院對各級人民法院已經發(fā)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上級人民檢察院對下級人民法院已經發(fā)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發(fā)現(xiàn)有再審情形的,或者發(fā)現(xiàn)調解書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應當提出抗訴。 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對同級人民法院已經發(fā)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發(fā)現(xiàn)有再審情形的,或者發(fā)現(xiàn)調解書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級人民法院提出檢察建議,并報上級人民檢察院備案;也可以提請上級人民檢察院向同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 各級人民檢察院對審判監(jiān)督程序以外的其他審判程序中審判人員的違法行為,有權向同級人民法院提出檢察建議。,75,民事訴訟法,執(zhí)行 發(fā)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由第一審人民法院或者與第一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被執(zhí)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zhí)行 申請執(zhí)行的期間為二年,從法律文書規(guī)定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76,民事訴訟法,執(zhí)行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財產時,被執(zhí)行人是公民的,應當通知被執(zhí)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屬到場 被執(zhí)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到場 被查封的財產,執(zhí)行員可以指定被執(zhí)行人負責保管。因被執(zhí)行人的過錯造成的損失,由被執(zhí)行人承擔。 對被查封、扣押的財產,執(zhí)行員必須造具清單,由在場人簽名或者蓋章后,交被執(zhí)行人一份。被執(zhí)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他的成年家屬一份,77,民事訴訟法,涉外民事訴訟 外國人、無國籍人、外國企業(yè)和組織在人民法院起訴、應訴,需要委托律師代理訴訟的,必須委托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律師。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沒有住所的外國人、無國籍人、外國企業(yè)和組織委托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或者其他人代理訴訟,從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權委托書,應當經所在國公證機關證明,并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與該所在國訂立的有關條約中規(guī)定的證明手續(xù)后,才具有效力。,78,行政復議法,行政復議的范圍 對行政機關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 對行政機關作出的行政強制措施決定不服的 對行政機關作出的有關許可證、執(zhí)照、資質證、資格證等證書變更、中止、撤銷的決定不服的 對行政機關作出的關于確認土地、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海域等自然資源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決定不服的 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合法的經營自主權的 認為行政機關變更或者廢止農業(yè)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權益的 認為行政機關違法集資、征收財物、攤派費用或者違法要求履行其他義務的;,79,行政復議法,行政復議的范圍 認為符合法定條件,申請行政機關頒發(fā)許可證、執(zhí)照、資質證、資格證等證書,或者申請行政機關審批、登記有關事項,行政機關沒有依法辦理的 申請行政機關履行保護人身權利、財產權利、受教育權利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沒有依法履行的 申請行政機關依法發(fā)放撫恤金、社會保險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費,行政機關沒有依法發(fā)放的 認為行政機關的其他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80,行政復議法,附帶性審查 公民認為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所依據的下列規(guī)定不合法,在對具體行政行為申請行政復議時,可以一并向行政復議機關提出對該規(guī)定的審查申請: ?。ㄒ唬﹪鴦赵翰块T的規(guī)定; ?。ǘ┛h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門的規(guī)定; (三)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的規(guī)定。 不含國務院部、委員會規(guī)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規(guī)章。規(guī)章的審查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辦理。,81,行政復議法,排除范圍 不服行政機關作出的行政處分或者其他人事處理決定的,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提出申訴。 不服行政機關對民事糾紛作出的調解或者其他處理,依法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82,行政復議法,申請人 依照本法申請行政復議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是申請人 有權申請行政復議的公民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申請行政復議。有權申請行政復議的公民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為申請行政復議。有權申請行政復議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的,承受其權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申請行政復議,83,行政復議法,申請人 合伙企業(yè)申請行政復議的,應當以核準登記的企業(yè)為申請人 股份制企業(yè)的股東大會、股東代表大會、董事會認為行政機關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企業(yè)合法權益的,可以以企業(yè)的名義申請行政復議,84,行政復議法,被申請人 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 復議機關 對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由申請人選擇,可以向該部門的本級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向上一級主管部門申請行政復議,85,行政復議法,復議機關 對海關、金融、國稅、外匯管理等實行垂直領導的行政機關和國家安全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上一級主管部門申請行政復議 對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上一級地方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 對省、自治區(qū)人民政府依法設立的派出機關所屬的縣級地方人民政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該派出機關申請行政復議 對國務院部門或者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作出該具體行政行為的國務院部門或者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也可以向國務院申請裁決,國務院依照本法的規(guī)定作出最終裁決,86,行政復議法,復議與訴訟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行政復議,行政復議機關已經依法受理的,或者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先向行政復議機關申請行政復議、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的,在法定行政復議期限內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87,行政復議法,原行政行為效力 行政復議期間具體行政行為不停止執(zhí)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執(zhí)行: (一)被申請人認為需要停止執(zhí)行的; (二)行政復議機關認為需要停止執(zhí)行的; (三)申請人申請停止執(zhí)行,行政復議機關認為其要求合理,決定停止執(zhí)行的; (四)法律規(guī)定停止執(zhí)行的。,88,行政復議法,審查 行政復議原則上采取書面審查的辦法,但是申請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復議機關負責法制工作的機構認為有必要時,可以向有關組織和人員調查情況,聽取申請人、被申請人和第三人的意見 申請人、第三人可以查閱被申請人提出的書面答復、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證據、依據和其他有關材料,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yè)秘密或者個人隱私外,行政復議機關不得拒絕 在行政復議過程中,被申請人不得自行向申請人和其他有關組織或者個人收集證據。,89,行政復議法,行政復議決定 具體行政行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適用依據正確,程序合法,內容適當的,決定維持; 被申請人不履行法定職責的,決定其在一定期限內履行 決定撤銷、變更或者確認該具體行政行為違法;可以責令被申請人在一定期限內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 1.主要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 2.適用依據錯誤的; 3.違反法定程序的; 4.超越或者濫用職權的; 5.具體行政行為明顯不當的。 被申請人不提出書面答復、提交當初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證據、依據和其他有關材料的,視為該具體行政行為沒有證據、依據,決定撤銷該具體行政行為。 行政復議決定書一經送達,即發(fā)生法律效力,90,行政復議法,行政復議調解 行政復議機關可以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則進行調解 調解未達成協(xié)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行政機關行使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自由裁量權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申請行政復議的 當事人之間的行政賠償或者行政補償糾紛 前一方反悔的,行政復議機關應當及時作出行政復議決定。,91,行政復議法,行政復議決定履行 被申請人不履行或者無正當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復議決定的,行政復議機關或者有關上級行政機關應當責令其限期履行。 申請人逾期不起訴又不履行行政復議決定的,或者不履行最終裁決的行政復議決定的,按照下列規(guī)定分別處理: ?。ㄒ唬┚S持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復議決定,由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依法強制執(zhí)行,或者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ǘ┳兏唧w行政行為的行政復議決定,由行政復議機關依法強制執(zhí)行,或者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92,行政訴訟法,行政訴訟受理范圍 對行政處罰不服的; 對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對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和行政強制執(zhí)行不服的; 對行政機關作出的有關行政許可的決定不服的; 對行政機關作出的關于確認自然資源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決定不服的; 對征收、征用決定及其補償決定不服的; 申請行政機關履行保護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拒絕履行或者不予答復的;,認93,行政訴訟法,行政訴訟受理范圍 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其經營自主權或者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農村土地經營權的; 認為行政機關濫用行政權力排除或者限制競爭的; 認為行政機關違法集資、攤派費用或者違法要求履行其他義務的; 認為行政機關沒有依法支付撫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會保險待遇的; 認為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約定履行或者違法變更、解除政府特許經營協(xié)議、土地房屋征收補償協(xié)議等協(xié)議的; 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其他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94,行政訴訟法,排除范圍 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下列事項提起的訴訟 ?。ㄒ唬﹪?、外交等國家行為; ?。ǘ┬姓ㄒ?guī)、規(guī)章或者行政機關制定、發(fā)布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決定、命令; ?。ㄈ┬姓C關對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獎懲、任免等決定; (四)法律規(guī)定由行政機關最終裁決的行政行為。,95,行政訴訟法,基本原則 合法性審查原則 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對行政行為是否合法進行審查 不適用調解原則 行政賠償、補償以及行政機關行使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自由裁量權的案件可以調解。調解應當遵循自愿、合法原則,不得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96,行政訴訟法,管轄 對國務院部門或者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為提起訴訟的案件; 海關處理的案件; 本轄區(qū)內重大、復雜的案件; 其他法律規(guī)定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地域管轄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經復議的案件,也可以由復議機關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97,行政訴訟法,被告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作出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是被告 經復議的案件,復議機關決定維持原行政行為的,作出原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和復議機關是共同被告;復議機關改變原行政行為的,復議機關是被告。 復議機關在法定期限內未作出復議決定,起訴原行政行為的,作出原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是被告;起訴復議機關不作為的,復議機關是被告。 兩個以上行政機關作出同一具體行政行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是共同被告。 行政機關委托的組織所作的行政行為,委托的行政機關是被告。 行政機關被撤銷或者職權變更的,繼續(xù)行使其職權的行政機關是被告。,98,行政訴訟法,訴訟代理 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下列人員可以被委托為訴訟代理人: 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 當事人所在社區(qū)、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99,行政訴訟法,證據 (一)書證; (二)物證; (三)視聽資料; (四)電子數據; (五)證人證言; (六)當事人的陳述; (七)鑒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現(xiàn)場筆錄。 被告對作出的行政行為負有舉證責任,應當提供作出該行政行為的證據和所依據的規(guī)范性文件,100,行政訴訟法,證據 在訴訟過程中,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不得自行向原告、第三人和證人收集證據人民法院有權要求當事人提供或者補充證據 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行政機關以及其他組織、公民調取證據。但是,不得為證明行政行為的合法性調取被告作出行政行為時未收集的證據?!? 相關行政執(zhí)法人員作為證人出庭作證情形(一)對現(xiàn)場筆錄的合法性或者真實性有異議的(二)對扣押財產的品種或者數量有異議的(三)對檢驗的物品取樣或者保管有異議的(四)對行政執(zhí)法人員的身份的合法性有異議的(五)需要出庭作證的其他情形。,101,行政訴訟法,受理 提起訴訟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行政行為的相對人以及其他與行政行為有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權提起訴訟的公民死亡,其近親屬可以提起訴訟。有權提起訴訟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承受其權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提起訴訟。; ?。ǘ┯忻鞔_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根據;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對屬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圍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先向上一級行政機關或者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行政機關申請復議,對復議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先向行政機關申請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依照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102,行政訴訟法,原行政行為 訴訟期間,不停止行政行為的執(zhí)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停止執(zhí)行: 被告認為需要停止執(zhí)行的; 原告或者利害關系人申請停止執(zhí)行,人民法院認為該行政行為的執(zhí)行會造成難以彌補的損失,并且停止執(zhí)行不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 人民法院認為該行政行為的執(zhí)行會給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停止執(zhí)行的。 “當事人對停止執(zhí)行或者不停止執(zhí)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請復議一次。,103,行政訴訟法,審理依據 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規(guī)、地方性法規(guī)為依據。地方性法規(guī)適用于本行政區(qū)域內發(fā)生的行政案件。 人民法院審理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案件,并以該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為依據。 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參照規(guī)章。,104,行政訴訟法,附帶性審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行為所依據的國務院部門和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制定的規(guī)范性文件不合法,在對行政行為提起訴訟時,可以一并請求對該規(guī)范性文件進行審查。 規(guī)范性文件不含規(guī)章,105,行政訴訟法,判決 行政行為證據確鑿,適用法律、法規(guī)正確,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申請被告履行法定職責或者給付義務理由不成立的,判決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行政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決撤銷或者部分撤銷,并可以判決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為:主要證據不足的;適用法律、法規(guī)錯誤的;違反法定程序的;超越職權的;濫用職權的;明顯不當的 人民法院判決被告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被告不得以同一的事實和理由作出與原具體行政行為基本相同的具體行政行為。 查明被告不履行法定職責的,判決被告在一定期限內履行 查明被告依法負有給付義務的,判決被告履行給付義務,106,行政訴訟法,判決、 行政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決確認違法,但不撤銷行政行為:(一)行政行為依法應當撤銷,但撤銷會給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二)行政行為程序輕微違法,但對原告權利不產生實際影響的。 行政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不需要撤銷或者判決履行的,判決確認違法:(一)行政行為違法,但不具有可撤銷內容的;(二)被告改變原違法行政行為,原告仍要求確認原行政行為違法的;(三)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職責,判決履行沒有意義的。 行政行為有實施主體不具有行政主體資格或者沒有依據等重大且明顯違法情形,原告申請確認行政行為無效的,人民法院判決確認無效。 確認違法或者無效的,可以同時判決責令被告采取補救措施;給原告造成損失的,依法判決被告承擔賠償責任。 行政處罰明顯不當,或者其他行政行為涉及對款額的確定、認定確有錯誤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變更。判決變更,不得加重原告的義務或者減損原告的權益。但利害關系人同為原告,且訴訟請求相反的除外。,107,行政訴訟法,判決 人民法院應當公開發(fā)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書、裁定書,供公眾查閱,但涉及國家秘密、商業(yè)秘密和個人隱私的內容除外。,108,行政訴訟法,簡易程序 人民法院審理下列第一審行政案件,認為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系明確、爭議不大的,可以適用簡易程序: 被訴行政行為是依法當場作出的; 案件涉及款額二千元以下的; 屬于政府信息公開案件的。 除前款規(guī)定以外的第一審行政案件,當事人各方同意適用簡易程序的,可以適用簡易程序。 發(fā)回重審、按照審判監(jiān)督程序再審的案件不適用簡易程序。,109,行政訴訟法,再審 各級人民法院院長對本院已經發(fā)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發(fā)現(xiàn)有再審情形之一,或者發(fā)現(xiàn)調解違反自愿原則或者調解書內容違法,認為需要再審的,應當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 最高人民法院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已經發(fā)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上級人民法院對下級人民法院已經發(fā)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發(fā)現(xiàn)有再審情形之一,或者發(fā)現(xiàn)調解違反自愿原則或者調解書內容違法的,有權提審或者指令下級人民法院再審,110,行政訴訟法,再審 最高人民檢察院對各級人民法院已經發(fā)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上級人民檢察院對下級人民法院已經發(fā)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發(fā)現(xiàn)有再審情形之一,或者發(fā)現(xiàn)調解書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應當提出抗訴。 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對同級人民法院已經發(fā)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發(fā)現(xiàn)有再審情形之一,或者發(fā)現(xiàn)調解書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級人民法院提出檢察建議,并報上級人民檢察院備案;也可以提請上級人民檢察院向同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 各級人民檢察院對審判監(jiān)督程序以外的其他審判程序中審判人員的違法行為,有權向同級人民法院提出檢察建議。,111,國家賠償法,國家賠償范圍 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行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人身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一)違法拘留或者違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的;(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的;(三)以毆打、虐待等行為或者唆使、放縱他人以毆打、虐待等行為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四)違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五)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其他違法行,112,國家賠償法,國家賠償范圍 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行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財產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一)違法實施罰款、吊銷許可證和執(zhí)照、責令停產停業(yè)、沒收財物等行政處罰的;(二)違法對財產采取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的;(三)違法征收、征用財產的;(四)造成財產損害的其他違法行為。,113,國家賠償法,賠償義務機關 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使行政職權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該行政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 兩個以上行政機關共同行使行政職權時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職權的行政機關為共同賠償義務機關 法律、法規(guī)授權的組織在行使授予的行政權力時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被授權的組織為賠償義務機關 受行政機關委托的組織或者個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權力時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委托的行政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 復議機關復議的,最初造成侵權行為的行政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但復議機關的復議決定加重損害的,復議機關對加重的部分履行賠償義務。,114,著作權法,作品 是指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內具有獨創(chuàng)性并能以某種有形形式復制的智力成果。 創(chuàng)作 是指直接產生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的智力活動。為他人創(chuàng)作進行組織工作,提供咨詢意見、物質條件,或者進行其他輔助工作,均不視為創(chuàng)作。,115,著作權法,著作權法保護的客體 (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四)美術、建筑作品;(五)攝影作品;(六)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chuàng)作的作品;(七)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計算機軟件;(九)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作品。,116,著作權法,不予保護的客體 (一)法律、法規(guī),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二)時事新聞;(三)歷法、通用數表、通用表格和公式。,117,著作權法,權利產生 著作權自作品創(chuàng)作完成之日起產生 中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作品,不論是否發(fā)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權,118,著作權法,主體 (一)作者;(二)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著作權人和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可以授權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行使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被授權后,可以以自己的名義為著作權人和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主張權利,并可以作為當事人進行涉及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訴訟、仲裁活動。,119,著作權法,合作作品 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權由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過協(xié)商一致行使;不能協(xié)商一致,又無正當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轉讓以外的其他權利,但是所得收益應當合理分配給所有合作作者。,120,著作權法,著作權 人身權 發(fā)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之于眾的權利;(二)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三)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四)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 財產權 復制權、發(fā)行權、出租權、展覽權、表演權,放映權、廣播權、信息網絡傳播權、攝制權、改編權、翻譯權、匯編權、應當由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121,著作權法,權利歸屬 著作權屬于作者,本法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意志創(chuàng)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擔責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視為作者。 如無相反證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為作者,122,著作權法,權利歸屬 改編、翻譯、注釋、整理已有作品而產生的作品,其著作權由改編、翻譯、注釋、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權時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權。 兩人以上合作創(chuàng)作的作品,著作權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沒有參加創(chuàng)作的人,不能成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對各自創(chuàng)作的部分可以單獨享有著作權 匯編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構成作品的數據或者其他材料,對其內容的選擇或者編排體現(xiàn)獨創(chuàng)性的作品,為匯編作品,其著作權由匯編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權時,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123,著作權法,權利歸屬 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chuàng)作的作品的著作權由制片者享有,但編劇、導演、攝影、作詞、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權,并有權按照與制片者簽訂的合同獲得報酬。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chuàng)作的作品中的劇本、音樂等可以單獨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權單獨行使其著作權。 公民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工作任務所創(chuàng)作的作品是職務作品,除另有規(guī)定以外,著作權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權在其業(yè)務范圍內優(yōu)先使用。 受委托創(chuàng)作的作品,著作權的歸屬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過合同約定。合同未作明確約定或者沒有訂立合同的,著作權屬于受托人 美術等作品原件所有權的轉移,不視為作品著作權的轉移,但美術作品原件的展覽權由原件所有人享有。,124,著作權法,權利歸屬 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由作品原件的所有人行使除署名權以外的著作權。作者身份確定后,由作者或者其繼承人行使著作權。,125,著作權法,保護期限 作者的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的保護期不受限制 公民的作品,其發(fā)表權、本法第十條第一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guī)定的權利的保護期為作者終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作品、著作權(署名權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的職務作品,其發(fā)表權、本法第十條第一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guī)定的權利的保護期為五十年 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chuàng)作的作品、攝影作品,其發(fā)表權、本法第十條第一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guī)定的權利的保護期為五十年,126,著作權法,合理使用 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應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權利:(一)為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使用他人已經發(fā)表的作品;(二)為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說明某一問題,在作品中適當引用他人已經發(fā)表的作品;(三)為報道時事新聞,在媒體中不可避免地再現(xiàn)或者引用已經發(fā)表的作品;(四)媒體刊登或者播放其他媒體已經發(fā)表的關于政治、經濟、宗教問題的時事性文章,但作者聲明不許刊登、播放的除外(五)媒體刊登或者播放在公眾集會上發(fā)表的講話,但作者聲明不許刊登、播放的除外;(六)為學校課堂教學或者科學研究,翻譯或者少量復制已經發(fā)表的作品,供教學或者科研人員使用,但不得出版發(fā)行;,127,著作權法,合理使用 (七)國家機關為執(zhí)行公務在合理范圍內使用已經發(fā)表的作品;(八)圖書館、檔案館、紀念館、博物館、美術館等為陳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復制本館收藏的作品;(九)免費表演已經發(fā)表的作品,該表演未向公眾收取費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報酬;(十)對設置或者陳列在室外公共場所的藝術作品進行臨摹、繪畫、攝影、錄像;(十一)將中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已經發(fā)表的以漢語言文字創(chuàng)作的作品翻譯成少數民族語言文字作品在國內出版發(fā)行(十二)將已經發(fā)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適用于對出版者、表演者、錄音錄像制作者、廣播電臺、電視臺的權利的限制。,128,著作權法,法定許可 為實施九年制義務教育和國家教育規(guī)劃而編寫出版教科書,除作者事先聲明不許使用的外,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在教科書中匯編已經發(fā)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樂作品或者單幅的美術作品、攝影作品,但應當按照規(guī)定支付報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權利。 適用于對出版者、表演者、錄音錄像制作者、廣播電臺、電視臺的權利的限制。,129,著作權法,鄰接權 出版 出版者有權許可或者禁止他人使用其出版的圖書、期刊的版式設計。 保護期為十年。 表演 (一)表明表演者身份;(二)保護表演形象不受歪曲;(三)許可他人從現(xiàn)場直播和公開傳送其現(xiàn)場表演,并獲得報酬;(四)許可他人錄音錄像,并獲得報酬;(五)許可他人復制、發(fā)行錄有其表演的錄音錄像制品,并獲得報酬;(六)許可他人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其表演,并獲得報酬。 三)項至第(六)項規(guī)定的權利的保護期為五十年,截止于該表演發(fā)生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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