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jīng)管營銷]環(huán)境應急管理培訓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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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 強 環(huán) 境 應 急 管 理西 北 大 學 梁 麗 華 充 分 認 識 加 強 環(huán) 境 應 急 管 理 工 作 的 重 大 意 義v加 強 環(huán) 境 應 急 管 理 , 是 落 實 科 學 發(fā) 展 觀 、 構 建 社會 主 義 和 諧 社 會 的 必 然 要 求 , 是 堅 持 以 人 為 本 、執(zhí) 政 為 民 、 全 面 履 行 環(huán) 境 綜 合 管 理 職 能 的 應 有 之義 。 各 級 環(huán) 保 部 門 要 從 全 局 和 戰(zhàn) 略 的 高 度 , 提 高對 加 強 環(huán) 境 應 急 管 理 工 作 重 要 性 和 緊 迫 性 的 認 識 ,切 實 把 這 項 工 作 擺 上 更 加 重 要

2、的 位 置 , 全 面 推 進環(huán) 境 應 急 全 過 程 管 理 , 積 極 防 范 環(huán) 境 風 險 , 妥 善處 置 突 發(fā) 環(huán) 境 事 件 , 確 保 國 家 環(huán) 境 安 全 和 人 民 群眾 身 體 健 康 。 環(huán) 發(fā) 2009130號 關 于 加 強 環(huán) 境 應 急管 理 工 作 的 意 見 目 錄v第 一 章 突 發(fā) 環(huán) 境 事 件 概 述v第 二 章 環(huán) 境 應 急 管 理v第 三 章 企 業(yè) 環(huán) 境 風 險 隱 患 排 查 監(jiān) 管v第 四 章 突 發(fā) 事 件 應 對 第 一 章 突 發(fā) 環(huán) 境 事 件 概 述v 一 、 突 發(fā) 環(huán) 境 事 件 概 念v 二 、 突 發(fā) 環(huán) 境 事

3、 件 現(xiàn) 狀v 三 、 突 發(fā) 環(huán) 境 事 件 分 類 v突 發(fā) 環(huán) 境 事 件v是 指 突 然 發(fā) 生 , 造 成 或 者 可 能 造 成 重 大 人 員 傷 亡 、重 大 財 產 損 失 和 對 全 國 或 者 某 一 地 區(qū) 的 經(jīng) 濟 社 會穩(wěn) 定 、 政 治 安 定 構 成 重 大 威 脅 和 損 害 , 有 重 大 社會 影 響 的 涉 及 公 共 安 全 的 環(huán) 境 事 件 。v環(huán) 境 應 急 針 對 可 能 或 已 發(fā) 生 的 突 發(fā) 環(huán) 境 事 件 需 要 立 即采 取 某 些 超 出 正 常 工 作 程 序 的 行 動 , 以 避 免 事 件發(fā) 生 或 減 輕 事 件 后

4、果 的 狀 態(tài) , 也 稱 為 緊 急 狀 態(tài) ;同 時 也 泛 指 立 即 采 取 超 出 正 常 工 作 程 序 的 行 動 。 國 家 突 發(fā) 環(huán) 境 事 件 應 急 預 案 一 、 突 發(fā) 環(huán) 境 事 件 的 概 念 v泄 漏 處 理 泄 漏 處 理 是 指 對 危 險 化 學 品 、 危 險 廢 物 、 放射 性 物 質 、 有 毒 氣 體 等 污 染 源 因 事 件 發(fā) 生 泄 漏 時的 所 采 取 的 應 急 處 置 措 施 。 泄 漏 處 理 要 及 時 、 得當 , 避 免 重 大 事 件 的 發(fā) 生 。 泄 漏 處 理 一 般 分 為 泄漏 源 控 制 和 泄 漏 物 處

5、置 兩 部 分 。一 、 突 發(fā) 環(huán) 境 事 件 的 概 念 二 、 突 發(fā) 環(huán) 境 事 件 現(xiàn) 狀 8 典 型 重 大 環(huán) 境 風 險 事 件 松 花 江 水 污 染 事 故遼 寧 渾 河 酚 污 染 事 件江 蘇 淮 安 液 氯 泄 漏 事 件江 蘇 東 海 傾 倒 有 毒 物 質江 蘇 鹽 城 市 水 污 染 事 件 江 西 贛 江 污 染 事 件 廣 東 北 江 鎘 污 染 事 件 云 南 陽 宗 海 砷 化 物 水 污 染貴 陽 電 廠 污 染 事 故 湖 南 湘 江 鎘 污 染 事 件湖 南 省 瀏 陽 鎘 污 染 事甘 肅 血 鉛 超 標 事 件黃 河 蘭 州 段 油 污 染 事

6、 件 鳳 翔 血 鉛 超 標 事 件陜 西 安 塞 柴 油 泄 漏 水 污 染 事 件四 川 沱 江 水 污 染 事 件 重 慶 開 縣 特 大 井 噴 事 故 重 慶 化 工 廠 氯 氣 泄 漏 事 故 河 南 柴 油 泄 漏 污 染 黃 河 事 件太 原 苯 泄 漏 污 染 事 件 湖 北 襄 樊 癌 癥 村 事 件 廣 西 紅 水 河 水 質 污 染 事 件廣 西 平 果 酒 精 廢 液 水 污 染 事 件 松 花 江 重 大 水 污 染 事 件v 2005年 11月 13日 , 吉 林 石 化 公 司 雙 苯 廠 一 車 間 發(fā) 生 爆 炸 。 截 至 同 年11月 14日 , 共 造

7、 成 5人 死 亡 、 1人 失 蹤 , 近 70人 受 傷 。 爆 炸 發(fā) 生 后 ,約 100噸 苯 類 物 質 ( 苯 、 硝 基 苯 等 ) 流 入 松 花 江 , 造 成 了 江 水 嚴 重 污染 , 沿 岸 數(shù) 百 萬 居 民 的 生 活 受 到 影 響 。 2005年 11月 21日 , 哈 爾 濱 市政 府 向 社 會 發(fā) 布 公 告 稱 全 市 停 水 4天 , “ 要 對 市 政 供 水 管 網(wǎng) 進 行 檢修 ” 。 此 后 市 民 懷 疑 停 水 與 地 震 有 關 出 現(xiàn) 搶 購 。 同 年 11月 22日 , 哈爾 濱 市 政 府 連 續(xù) 發(fā) 布 2個 公 告 , 證

8、 實 上 游 化 工 廠 爆 炸 導 致 了 松 花 江 水污 染 , 動 員 居 民 儲 水 。 同 年 11月 23日 , 國 家 環(huán) 保 總 局 向 媒 體 通 報 ,受 中 國 石 油 吉 林 石 化 公 司 雙 苯 廠 爆 炸 事 故 影 響 , 松 花 江 發(fā) 生 重 大 水污 染 事 件 。v 2005年 11月 底 , 國 家 環(huán) 保 總 局 稱 , 這 次 污 染 事 故 負 主 要 責 任 的 是 吉化 公 司 雙 苯 廠 。 國 家 環(huán) 保 總 局 局 長 解 振 華 因 這 起 事 件 提 出 辭 職 ,2005年 12月 初 , 國 務 院 同 意 他 辭 去 局 長

9、 職 務 , 任 命 周 生 賢 為 局 長 。 吉 化 公 司 雙 苯 廠 廠 長 申 東 明 、 苯 胺 二 車 間 主 任 王 芳 、 吉 林 石 化 分 公司 黨 委 書 記 、 總 經(jīng) 理 于 力 , 先 后 于 2005年 11月 底 同 年 12月 初 被 責 令停 職 , 接 受 事 故 調 查 。 四 川 沱 江 特 大 水 污 染 事 故v 2004年 2月 中 旬 到 3月 2日 , 四 川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對 技 改 項 目 在 試 生 產 過 程 中 , 尿 素 生 產 系 統(tǒng) 產生 的 工 藝 冷 凝 液 未 經(jīng) 有 效 處 理 , 大 量 高 濃

10、度 氨 氮 廢 水 直 接 排 入 沱 江 , 導 致 了 沱 江 中 下 游 水 體 氨 氮指 標 嚴 重 超 標 。 江 水 變 黃 變 臭 , 泛 著 白 色 泡 沫 , 江 面 上 漂 浮 大 量 死 魚 , 自 來 水 也 變 成 了 褐 色 并 帶有 氨 水 的 味 道 。v 事 故 給 成 都 、 資 陽 等 5市 的 數(shù) 百 萬 群 眾 和 千 家 工 商 企 業(yè) 造 成 嚴 重 的 影 響 和 經(jīng) 濟 損 失 。 事 故 導 致 沿江 簡 陽 、 資 中 、 內 江 三 地 百 萬 群 眾 飲 水 被 迫 中 斷 , 50萬 公 斤 網(wǎng) 箱 魚 死 亡 , 直 接 經(jīng) 濟 損

11、 失 在 3億 元左 右 , 被 破 壞 的 生 態(tài) 需 要 5年 時 間 來 恢 復 。 四 川 沱 江 特 大 污 染 事 故 是 一 次 嚴 重 的 公 共 安 全 事 件 。v 事 故 調 查 組 認 為 : 川 化 股 份 公 司 第 二 化 肥 廠 在 技 改 項 目 建 設 中 , 嚴 重 違 反 環(huán) 保 法 規(guī) 和 相 關 制 度 ,對 事 故 負 有 直 接 責 任 。 事 故 發(fā) 生 后 , 位 于 污 染 源 附 近 的 青 白 江 區(qū) 環(huán) 境 保 護 監(jiān) 測 站 、 環(huán) 境 監(jiān) 理 所 、環(huán) 保 局 以 及 水 務 局 都 發(fā) 現(xiàn) 了 沱 江 水 質 情 況 的 異 常

12、 , 但 都 沒 有 及 時 向 上 級 環(huán) 保 部 門 匯 報 , 也 沒 有 采取 有 效 措 施 及 時 切 斷 污 染 源 , 負 有 監(jiān) 督 監(jiān) 管 責 任 , 川 化 公 司 所 在 的 青 白 江 區(qū) 政 府 對 事 故 負 有 重 要領 導 責 任 。 v 成 都 市 錦 江 區(qū) 法 院 一 審 以 重 大 環(huán) 境 污 染 事 故 罪 , 判 處 被 告 人 何 立 光 ( 川 化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環(huán) 安 處 處長 ) 有 期 徒 刑 5年 , 并 處 罰 金 人 民 幣 4萬 元 ; 判 處 被 告 人 吳 貴 鑫 ( 川 化 公 司 分 管 環(huán) 保 工 作 的 副

13、總 經(jīng)理 ) 有 期 徒 刑 4年 , 并 處 罰 金 人 民 幣 3萬 元 ; 判 處 被 告 人 李 儉 ( 川 化 公 司 總 經(jīng) 理 ) 有 期 徒 刑 3年 ,緩 刑 3年 , 并 處 罰 金 人 民 幣 2萬 元 。v 法 院 經(jīng) 審 理 認 為 , 被 告 人 宋 世 英 、 張 明 、 張 山 分 別 作 為 青 白 江 區(qū) 環(huán) 保 局 分 管 環(huán) 境 監(jiān) 測 、 環(huán) 境 監(jiān) 理 、污 染 管 理 的 副 局 長 、 環(huán) 境 監(jiān) 測 站 站 長 和 環(huán) 境 監(jiān) 理 所 所 長 , 違 反 相 關 的 職 責 規(guī) 定 , 在 工 作 中 嚴 重 不負 責 任 , 未 能 及 時

14、有 效 地 預 防 、 阻 止 重 大 環(huán) 境 污 染 事 故 的 發(fā) 生 , 致 使 公 私 財 產 遭 受 重 大 損 失 , 其行 為 已 構 成 環(huán) 境 監(jiān) 管 失 職 罪 。 據(jù) 此 , 法 院 一 審 分 別 判 處 : 宋 世 英 有 期 徒 刑 2年 6個 月 ; 張 明 有 期 徒刑 2年 6個 月 ; 張 山 有 期 徒 刑 1年 6個 月 , 緩 刑 2年 。 ( 一 ) 基 本 情 況v環(huán) 境 安 全 形 勢 十 分 嚴 峻 。 當 前 , 我 國 正 處 于 工 業(yè) 化 、城 鎮(zhèn) 化 加 速 發(fā) 展 時 期 , 各 種 自 然 災 害 和 人 為 活 動 帶來 的 環(huán)

15、 境 風 險 不 斷 加 劇 , 突 發(fā) 環(huán) 境 事 件 的 誘 因 更 加多 樣 、 復 雜 。 環(huán) 境 惡 化 狀 況 尚 未 得 到 根 本 遏 制 ; 企業(yè) 環(huán) 境 違 法 問 題 仍 然 普 遍 存 在 , 環(huán) 境 風 險 隱 患 突 出 ;突 發(fā) 環(huán) 境 事 件 仍 呈 高 發(fā) 態(tài) 勢 , 跨 界 污 染 、 重 金 屬 及有 毒 有 害 物 質 污 染 事 件 頻 發(fā) , 社 會 危 害 和 影 響 明 顯加 大 。v溫 家 寶 總 理 在 全 國 應 急 管 理 工 作 會 議 上 指 出 : 環(huán) 境污 染 確 實 已 經(jīng) 成 為 當 前 中 國 發(fā) 展 中 的 一 個 重 大

16、 問 題 。 平 均 兩 天 發(fā) 生 1-2起 ; 有 時 一 天 同 時 處 理 7起 以 上 事 件 ; 事 件 一 般 持 續(xù) 2-3個 月 。 近 年 來 全 國 突 發(fā) 環(huán) 境 事 件 的 基 本 情 況環(huán) 境 保 護 部 直 接 調 度 處 理 的 重 大 事 件 2004年 2005年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2009年總 計 62 76 161 110 135 171安 全 生 產 24 21 78 39 57 63交 通 事 故 18 25 36 28 25 52企 業(yè) 違 法 15 12 22 14 23 23 其 他 5 18 25 29 30 332010年

17、 截 至 7月 底 , 全 國 已 經(jīng) 發(fā) 生 118起 環(huán) 境 突 發(fā) 事 件 v2009年 突 發(fā) 環(huán) 境 事 件 仍 以 水污 染 和 大 氣 污 染 為 主 , 占 總數(shù) 82.5%。 環(huán) 境 污 染 事 件 中 存在 污 染 物 種 類 多 、 毒 性 大 等特 征 。 據(jù) 統(tǒng) 計 , 2009年 的 171起 事 件 中 涉 及 80多 種 污 染 物( 包 括 高 毒 類 化 學 物 ) , 涉及 飲 用 水 源 污 染 事 件 有 25起 。 2010年 以 來 污 染 事 件 頻 發(fā)福 建 上 杭 紫 金 礦 業(yè) 污 染 事 件 吉 林 原 料 桶 流 入 松 花 江 事 件

18、 大 連 油 管 爆 炸 污 染 事 件 廣 東 北 江 韶 關 鎘 污 染 事 件v 2005年 12月 16日 中 午 , 北 江 韶 關 段 出 現(xiàn) 嚴 重 鎘 污 染 。 12月 15日 , 高 橋 斷 面 監(jiān)測 顯 示 , 鎘 濃 度 超 標 12倍 多 。 廣 東 省 環(huán) 保 局 第 一 時 間 向 省 政 府 報 告 , 同 時 查清 污 染 源 工 作 立 即 開 展 。v 在 鐵 的 證 據(jù) 面 前 , 冶 煉 廠 的 工 段 長 交 待 了 偷 排 的 事 情 。 原 來 是 工 廠 廢 水 處 理一 、 二 系 統(tǒng) 在 停 產 檢 修 時 , 為 搶 進 度 , 將 高

19、濃 度 的 含 鎘 廢 水 及 污 泥 直 排 入 北江 。 與 此 同 時 , 調 查 組 在 韶 關 冶 煉 廠 馬 壩 分 車 間 , 現(xiàn) 場 發(fā) 現(xiàn) 違 法 偷 排 行 為 銦 加 工 廢 水 混 入 冷 卻 水 直 排 入 北 江 , 鎘 濃 度 為 2.37毫 克 /升 , 超 標 23.7倍 !v 污 染 事 故 發(fā) 生 后 , 中 共 中 央 政 治 局 委 員 、 廣 東 省 委 書 記 張 德 江 就 北 江 鎘 污 染事 故 處 理 先 后 作 出 五 道 批 示 , 這 在 廣 東 環(huán) 保 工 作 史 上 是 第 一 次 , 在 全 國 環(huán) 保工 作 中 也 不 多 見

20、 。v 當 日 17時 55分 , 在 充 分 聽 取 專 家 論 證 意 見 后 , 黃 華 華 省 長 毅 然 做 出 決 策 : 立即 啟 動 白 石 窯 削 污 降 鎘 工 程 和 南 華 水 廠 除 鎘 應 急 工 程 。 通 過 工 程 措 施 和 流 域聯(lián) 合 調 水 等 手 段 , 降 低 水 體 中 的 鎘 濃 度 , 減 少 隨 水 遷 移 的 鎘 通 量 , 實 現(xiàn) 在 飛 來 峽 水 庫 出 水 時 鎘 濃 度 降 至 約 0.01毫 克 /升 的 目 標 。 ( 二 ) 突 發(fā) 環(huán) 境 事 件 原 因 分 析外 因 : 1、 高 速 發(fā) 展 的 工 業(yè) 化 、 城 鎮(zhèn)

21、 化 加 劇 了 突 發(fā) 環(huán) 境事 件 的 突 發(fā) 與 頻 發(fā) ; 2、 產 業(yè) 粗 放 , 布 局 與 結 構 不 合 理 ; 結 構 : 目 前 主 要 以 冶 金 、 化 工 、 有 色 、 電 力 、水 泥 等 高 耗 能 、 高 污 染 的 產 業(yè) 為 主 。 布 局 : 化 工 、 石 化 企 業(yè) 一 般 都 建 在 大 江 大 河 兩岸 或 飲 用 水 源 上 游 。 3、 排 污 大 。 排 污 總 量 居 高 不 下 。 COD排 放 位 于 世 界 第 一 位 SO2排 放 位 于 世 界 第 一 位 4、 地 方 為 了 片 面 的 發(fā) 展 經(jīng) 濟 , 重 經(jīng) 濟 輕 環(huán)

22、 保 加速 了 污 染 危 害 的 發(fā) 生 。 內 因 ( 待 查 ) :政 府 監(jiān) 管 不 力企 業(yè) 監(jiān) 管 跟 不 上 失 職瀆 職1監(jiān) 管 無 制 度只 引 進 生 產 技 術 未 引 進 環(huán) 保 技 術( 陜 西 鳳 翔 血 鉛 超 標 事 件 )2 操 作 人 員 不 會 操 作一 知 半 解( 如 四 川 沱 江 事 件 就 是 在 強 行 開 車 時 運 營 造 成 泄 漏 引 發(fā) 的 。 ) 主 觀 上 : 企 業(yè) 把 追 求 利 益 最 大 化 放 在首 位 , 把 對 外 部 的 不 經(jīng) 濟 性 轉 化 給社 會客 觀 上 : 大 部 分 企 業(yè) 規(guī) 模 小 、 工 藝 落

23、 后 、 設 備 陳 舊 、 管 理 粗 放 , 防 范 和 處 置 突發(fā) 事 件 能 力 弱 。3 4 預 警 預 測 能 力 薄 弱 , 技 術 支 撐 不足 , 法 律 法 規(guī) 不 健 全 , 應 急 組 織 體 系 和 隊 伍 還 未 構 架 起 來5 三 、 突 發(fā) 環(huán) 境 事 件 分 類 ( 一 ) 按 重 大 程 度 劃 分 :v根 據(jù) 國 家 突 發(fā) 環(huán) 境 事 件 應 急 預 案 , 突 發(fā) 環(huán) 境 事 件 分 為特 別 重 大 環(huán) 境 事 件 ( 級 )、 重 大 環(huán) 境 事 件 ( 級 )、 較 大 環(huán)境 事 件 ( 級 )和 一 般 環(huán) 境 事 件 ( 級 )四 級 :

24、v特 別 重 大 環(huán) 境 事 件 ( 級 )v 凡 符 合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 為 特 別 重 大 環(huán) 境 事 件 :v (1)發(fā) 生 30人 以 上 死 亡 , 或 中 毒 (重 傷 )100人 以 上 ;v (2)因 環(huán) 境 事 件 需 疏 散 、 轉 移 群 眾 5萬 人 以 上 , 或 直 接經(jīng) 濟 損 失 1000萬 元 以 上 ;v (3)區(qū) 域 生 態(tài) 功 能 嚴 重 喪 失 或 瀕 危 物 種 生 存 環(huán) 境 遭 到嚴 重 污 染 ;v (4)因 環(huán) 境 污 染 使 當 地 正 常 的 經(jīng) 濟 、 社 會 活 動 受 到 嚴重 影 響 ; v (5)因 環(huán) 境 污

25、染 造 成 城 市 主 要 水 源 地 取 水 中 斷 的污 染 事 故 ;v(6)因 危 險 化 學 品 (含 劇 毒 品 )生 產 和 貯 運 中 發(fā) 生 泄漏 , 嚴 重 影 響 人 民 群 眾 生 產 、 生 活 的 污 染 事 故 ;v(7)利 用 放 射 性 物 質 進 行 人 為 破 壞 事 件 , 或 、 類 放 射 源 失 控 造 成 大 范 圍 嚴 重 輻 射 污 染 后 果 ;v(8)核 設 施 發(fā) 生 需 要 進 入 場 外 應 急 的 嚴 重 核 事 故 ,或 事 故 輻 射 后 果 可 能 影 響 鄰 省 的 , 或 按 照 “ 國 際核 事 件 分 級 (INES

26、)標 準 ” 3級 以 上 的 核 事 件 ; v(9)高 致 病 病 毒 、 細 菌 等 微 生 物 在 實 驗 室 研 究 過 程中 造 成 的 特 大 污 染 事 故 。v( 10) 轉 基 因 生 物 對 人 類 、 動 物 、 植 物 、 微 生 物和 生 態(tài) 系 統(tǒng) 構 成 嚴 重 威 脅 , 或 造 成 高 度 侵 襲 性 、傳 染 性 、 轉 移 性 、 致 病 性 和 破 壞 性 的 災 害 :v( 11) 盜 伐 、 濫 伐 、 聚 眾 哄 搶 森 林 、 林 木 數(shù) 量 達5000立 方 米 (幼 樹 25萬 株 )以 上 的 事 件 , 毀 林 開 墾 、亂 占 林 地

27、 、 非 法 改 變 林 地 用 途 屬 防 護 林 和 特 種 用途 林 林 地 1500畝 以 上 , 屬 其 他 林 地 3000畝 以 上 的事 件 。 重 大 環(huán) 境 事 件 ( 級 )v 凡 符 合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 為 重 大 環(huán) 境 事 件 :v(1)發(fā) 生 10人 以 上 、 30人 以 下 死 亡 , 或 中 毒 (重 傷 )50人 以 上 、 100人 以 下 ;v(2)因 環(huán) 境 污 染 使 當 地 經(jīng) 濟 、 社 會 活 動 受 到 較 大 影 響 , 疏 散 轉 移群 眾 1萬 人 以 上 、 5萬 人 以 下 ;v(3)區(qū) 域 生 態(tài) 功 能 部 分

28、 喪 失 或 瀕 危 物 種 生 存 環(huán) 境 受 到 污 染 ;v(4)因 環(huán) 境 污 染 造 成 重 要 河 流 、 湖 泊 、 水 庫 等 水 域 大 面 積 污 染 ,或 縣 級 以 上 城 鎮(zhèn) 水 源 地 取 水 中 斷 的 污 染 事 故 ;v(5)盜 伐 、 濫 伐 、 聚 眾 哄 搶 森 林 、 林 木 數(shù) 量 達 1000 5000立 方 米(幼 樹 5萬 一 25萬 株 )的 事 件 , 毀 林 開 墾 、 亂 占 林 地 、 非 法 改 變 林地 用 途 屬 防 護 林 和 特 種 用 途 林 林 地 500 1500畝 , 屬 其 他 林 地1000 3000畝 的 事

29、件 ; v(6) 對 省 級 自 然 保 護 區(qū) 和 風 景 名 勝 區(qū) 造 成 重 大 直 接 經(jīng) 濟 損失 的 環(huán) 境 污 染 事 故 , 或 資 源 開 發(fā) 造 成 嚴 重 環(huán) 境 污 染 和 生 態(tài)破 壞 , 可 能 導 致 主 要 保 護 對 象 或 其 棲 息 地 遭 受 毀 滅 性 破 壞 ,或 直 接 威 脅 當 地 群 眾 生 產 、 生 活 和 游 客 安 全 的 事 故 ;v(7) 由 于 自 然 、 生 物 、 人 為 因 素 造 成 國 家 重 點 保 護 野 生 動(植 )物 種 群 大 批 死 亡 或 可 能 造 成 物 種 滅 絕 事 件 ;v(8) 、 類 放

30、 射 源 丟 失 、 被 盜 或 失 控 ; v(9)核 設 施 和 鈾 礦 冶 煉 設 施 發(fā) 生 的 , 達 到 進 入 場 區(qū) 應 急 狀態(tài) 標 準 ;v(10)進 口 再 生 原 料 嚴 重 環(huán) 保 超 標 和 進 口 貨 物 嚴 重 核 輻 射 超標 或 含 有 爆 炸 物 品 的 事 件 ;v(11)非 法 傾 倒 、 埋 藏 劇 毒 危 險 廢 物 事 件 。 較 大 環(huán) 境 事 件 ( 級 )v凡 符 合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 為 較 大 環(huán) 境 事 件 :v (1) 盜 伐 、 濫 伐 、 聚 眾 哄 搶 森 林 、 林 木 數(shù) 量達 100 1000立 萬 米 (

31、幼 樹 5000 50000株 )的 事 件 ,毀 林 開 墾 、 亂 占 林 地 、 非 法 改 變 林 地 用 途 屬 防 護林 和 特 種 用 途 林 林 地 50一 500畝 , 屬 其 他 林 地100 1000畝 的 事 件 ;v(2)發(fā) 生 3人 以 上 、 10人 以 下 死 亡 , 或 中 毒 (重傷 )50人 以 下 ;v(3)因 環(huán) 境 污 染 造 成 跨 地 級 行 政 區(qū) 域 糾 紛 , 使 當 地經(jīng) 濟 、 社 會 活 動 受 到 影 響 。v(4) 類 放 射 源 丟 失 、 被 盜 或 失 控 。 一 般 環(huán) 境 事 件 ( 級 )v凡 符 合 下 列 情 形

32、之 一 的 , 為 一 般 環(huán) 境 事 件 :v (1)盜 伐 、 濫 伐 、 聚 眾 哄 搶 森 林 、 林 木 數(shù) 量 達10 100立 方 米 (幼 樹 500 5000株 )的 事 件 , 毀 林開 墾 、 亂 占 林 地 、 非 法 改 變 林 地 用 途 屬 防 護 林 和特 種 用 途 林 林 地 10一 50畝 , 屬 其 他 林 地 20 100畝的 事 件 ;v(2)發(fā) 生 3人 以 下 死 亡 ;v(3)因 環(huán) 境 污 染 造 成 跨 縣 級 行 政 區(qū) 域 糾 紛 , 引 起 一般 群 體 性 影 響 的 ;v(4) 、 類 放 射 源 丟 失 、 被 盜 或 失 控

33、。 ( 二 ) 按 突 發(fā) 環(huán) 境 事 件 的 發(fā) 生 過 程 、 性 質 和 機 理v根 據(jù) 突 發(fā) 環(huán) 境 事 件 的 發(fā) 生 過 程 、 性 質 和 機 理 , 突 發(fā) 環(huán) 境 事件 主 要 分 為 三 類 : 突 發(fā) 環(huán) 境 污 染 事 件 、 生 物 物 種 安 全 環(huán) 境事 件 和 輻 射 環(huán) 境 污 染 事 件 。v突 發(fā) 環(huán) 境 污 染 事 件 包 括 重 點 流 域 、 敏 感 水 域 水 環(huán) 境 污 染 事件 ; 重 點 城 市 光 化 學 煙 霧 污 染 事 件 ; 危 險 化 學 品 、 廢 棄 化學 品 污 染 事 件 ; 海 上 石 油 勘 探 開 發(fā) 溢 油 事

34、件 ; 突 發(fā) 船 舶 污染 事 件 等 。v生 物 物 種 安 全 環(huán) 境 事 件 主 要 是 指 生 物 物 種 受 到 不 當 采 集 、獵 殺 、 走 私 、 非 法 攜 帶 出 入 境 或 合 作 交 換 、 工 程 建 設 危 害以 及 外 來 入 侵 物 種 對 生 物 多 樣 性 造 成 損 失 和 對 生 態(tài) 環(huán) 境 造成 威 脅 和 危 害 事 件 ;v輻 射 環(huán) 境 污 染 事 件 包 括 放 射 性 同 位 素 、 放 射 源 、 輻 射 裝 置 、放 射 性 廢 物 輻 射 污 染 事 件 。 ( 二 ) 按 發(fā) 生 原 因 分 類v安 全 生 產 事 故 引 發(fā) 突

35、 發(fā) 環(huán) 境 事 件 ( 松 花 江 水 污 染 事 件 )v交 通 事 故 引 發(fā) 突 發(fā) 環(huán) 境 事 件 ( 淮 安 液 氯 泄 漏 事 件 )v違 法 排 污 造 成 突 發(fā) 環(huán) 境 事 件 ( 紫 金 礦 業(yè) 污 染 事 件 )v水 利 工 程 調 節(jié) 引 發(fā) 突 發(fā) 環(huán) 境 事 件 v開 發(fā) 與 施 工 引 發(fā) 突 發(fā) 環(huán) 境 事 件 v自 然 災 害 引 發(fā) 突 發(fā) 環(huán) 境 事 件 ( 5.12汶 川 地 震 后 環(huán) 境 破 壞 、 輻 射 危險 )v其 他 原 因 引 發(fā) 突 發(fā) 環(huán) 境 事 件 ( 三 ) 按 污 染 對 象 分 類突 發(fā) 水 污 染 事 件突 發(fā) 大 氣 污

36、染 事 件突 發(fā) 土 壤 污 染 事 件其 他 突 發(fā) 環(huán) 境 事 件水 : 影 響 飲 用 水 事 件 ( 千 島 湖 尾 礦 庫 垮 塌 事 件 、 紫 金 礦 業(yè) 污 水 池 滲 漏 ) 、 影響 跨 界 事 件 ( 山 東 臨 沂 砷 污 染 事 件 , 造 成 下 游 江 蘇 邳 州 斷 水 , 居 民 恐 慌 ) 氣 : 江 蘇 氯 氣 翻 車 事 件 、 湖 南 瀏 陽 隔 污 染 事 件 、 滄 州 光 氣 事 件土 壤 作 物 : 重 金 屬 污 染 事 件 ( 鉛 、 隔 、 砷 ) ( 四 ) 按 環(huán) 境 敏 感 對 象 受 到 危 害 的 原 因 分 類污 染 物 長

37、期 積 累 受 到 危 害突 然 危 害 爆 炸 、 火 災 、 偷 排 、 自 然 災 害人 民 群 眾 利 益 受 損 導 致 的 群 體 性 事 件其 他 危 害 事 件如 :污 染 物 長 期 積 累 常 態(tài) : 太 湖 藍 藻 事 件 , 不 屬 于 環(huán) 境 應 急非 常 態(tài) : 鳳 陽 血 鉛 事 件 、 湖 南 瀏 陽 鎮(zhèn) 頭 鎮(zhèn) 鎘 污 染 事 件 突 然 危 害 : 大 連 油 管 爆 炸 、 吉 林 原 料 桶 進 入 松 花 江群 體 性 事 件 : 浙 江 東 陽 畫 水 鎮(zhèn) 化 工 污 染 爆 發(fā) 群 體 性 事 件 , 導 致 數(shù) 十 人 被 打死 , 上 千 人

38、受 傷 , 數(shù) 百 部 警 車 破 壞 34 第 二 章 環(huán) 境 應 急 管 理一 、 環(huán) 境 應 急 法 律 法 規(guī)二 、 危 險 化 學 品 相 關 規(guī) 定 35 環(huán) 境 應 急 管 理 可 以 概 括 為 “ 一 案 三 制 ” 。“ 三 制 ”環(huán) 境 應 急 機 制 環(huán) 境 應 急 體 制 環(huán) 境 應 急 法 制“ 一 案 ” 突 發(fā) 環(huán) 境 事 件 應 急 預 案應 急 管 理 體 制 主 要 指 建 立 健 全 集 中 統(tǒng) 一 、 堅 強 有 力 、 政 令 暢通 的 指 揮 機 構 ; 運 行 機 制 主 要 指 建 立 健 全 監(jiān) 測 預 警 機 制 、 應 急 信 息 報 告

39、 機 制 、 應 急 決 策 和 協(xié) 調 機 制 ; 而 法 制 建 設 方 面 ,主 要 通 過 依 法 行 政 , 努 力 使 突 發(fā) 公 共 事 件 的 應 急 處 置 逐 步 走上 規(guī) 范 化 、 制 度 化 和 法 制 化 軌 道 。 突 發(fā) 事 件 應 對 法 第 十 七 條 國 家 建 立 健 全 突 發(fā) 事 件 應急 預 案 體 系 : 國 務 院 : 國 家 突 發(fā) 公 共 事 件 總 體 應 急 預 案 25個 國 家 專 項 應 急 預 案 ( 其 中 包 括 國 家 突 發(fā) 環(huán) 境 事 件 應 急 預 案 ) 國 務 院 有 關 部 門 : 80個 國 務 院 有 關

40、部 門 應 急 預 案 地 方 各 級 人 民 政 府 和 縣 級 以 上 地 方 各 級 人 民 政 府 : 地 方 政 府 總 體 應 急 預 案 基 層 ( 企 業(yè) 、 社 區(qū) 、 學 校 ) 應 急 預 案 臨 時 預 案 ( 重 大 集 會 、 重 點 工 程 建 設 等 ) 我 國 的 應 急 預 案 體 系 一 、 環(huán) 境 應 急 法 律 法 規(guī)法 律 或 文 件 名 稱 及 文 件 號 實 施 時 間 主 要 內 容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突 發(fā) 事件 應 對 法 主 席 令 2007第 69號 2007.11.1 預 防 與 應 急 準 備 、 監(jiān) 測 與 預 警 、

41、應急 處 置 與 救 援 、 事 后 恢 復 與 重 建國 家 突 發(fā) 環(huán) 境 事 件 應 急 預案 國 務 院 發(fā) 布 2006.1.24 本 預 案 適 用 于 應 對 以 下 各 類 事 件 應急 響 應 , 核 事 故 的 應 急 響 應 遵 照 國家 核 應 急 協(xié) 調 委 有 關 規(guī) 定 執(zhí) 行 :1.4.1 超 出 事 件 發(fā) 生 地 省 ( 區(qū) 、 市 )人 民 政 府 突 發(fā) 環(huán) 境 事 件 處 置 能 力 的應 對 工 作 ;1.4.2 跨 省 ( 區(qū) 、 市 ) 突 發(fā) 環(huán) 境 事 件應 對 工 作 ; 1.4.3 國 務 院 或 者 全 國 環(huán) 境 保 護 部 際聯(lián) 席

42、 會 議 需 要 協(xié) 調 、 指 導 的 突 發(fā) 環(huán)境 事 件 或 者 其 他 突 發(fā) 事 件 次 生 、 衍生 的 環(huán) 境 事 件 。 突 發(fā) 環(huán) 境 事 件 應 急 預 案管 理 暫 行 辦 法 2010.9.28 本 辦 法 適 用 于 環(huán) 境 保 護 主 管 部 門 、企 業(yè) 事 業(yè) 單 位 環(huán) 境 應 急 預 案 的 編 制 、評 估 、 發(fā) 布 、 備 案 、 實 施 、 修 訂 、宣 教 、 培 訓 和 演 練 等 活 動 。環(huán) 境 污 染 事 故 應 急 預 案 編制 技 術 指 南 2008.6 適 用 于 存 在 發(fā) 生 環(huán) 境 污 染 事 故 風 險的 企 業(yè) 事 業(yè) 單

43、 位 , 不 適 用 于 生 物 物種 安 全 環(huán) 境 事 故 和 輻 射 環(huán) 境 污 染 事故 的 單 位突 發(fā) 環(huán) 境 事 件 應 急 監(jiān) 測 技術 規(guī) 范 2010.10.19 適 用 于 因 生 產 、 經(jīng) 營 、 儲 存 、 運 輸 、使 用 和 處 置 危 險 化 學 品 或 危 險 廢 物以 及 意 外 因 素 或 不 可 抗 拒 的 自 然 災害 等 原 因 引 發(fā) 的 突 發(fā) 環(huán) 境 事 件 的 應急 監(jiān) 測 , 包 括 地 表 水 、 地 下 水 、 大氣 和 土 壤 環(huán) 境 的 應 急 監(jiān) 測 。石 油 化 工 企 業(yè) 環(huán) 境 應 急 預案 編 制 指 南 2010.1

44、適 用 于 石 油 化 工 ( 包 括 石 油 煉 制 與化 工 ) 企 業(yè) 環(huán) 境 應 急 預 案 的 編 制 生 產 安 全 事 故 信 息 報 告和 處 置 辦 法 安 監(jiān) 總 局 令2009第 21號 2009.7.1 生 產 經(jīng) 營 單 位 報 告 生 產 安 全 事 故 信 息和 安 全 生 產 監(jiān) 督 管 理 部 門 、 煤 礦 安 全監(jiān) 察 機 構 對 生 產 安 全 事 故 信 息 的 報 告和 處 置 工 作 , 適 用 本 辦 法 。 環(huán) 境 保 護 行 政 主 管 部 門突 發(fā) 環(huán) 境 事 件 信 息 報 告 辦法 ( 試 行 ) 環(huán) 保 總 局環(huán) 發(fā) 200650號

45、2006.3.31 現(xiàn) 場 調 查 確 認 等 級 、 報 告 的 時 間 、 報告 的 類 型 、 報 告 通 報 的 部 門 關 于 建 立 放 射 性 同 位 素與 射 線 裝 置 輻 射 事 故 分 級處 理 和 報 告 制 度 的 通 知 環(huán) 發(fā) 2006 145號 2006.9.26 啟 動 輻 射 事 故 應 急 方 案 要 求 、 報 告 要求 、 接 報 部 門 、 現(xiàn) 場 調 查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安 全 生產 法 主 席 令 2002第 70號 2002.11.1 1.生 產 經(jīng) 營 單 位 的 安 全 生 產 保 障2.從 業(yè) 人 員 的 權 利 和 義 務3

46、. 安 全 生 產 的 監(jiān) 督 管 理4. 生 產 安 全 事 故 的 應 急 救 援 與 調 查 處 理 國 務 院 關 于 特 大 安 全 事故 行 政 責 任 追 究 的 規(guī) 定 ( 第 302號 令 ) 2006.11.17 ( 一 ) 特 大 火 災 事 故 ;( 二 ) 特 大 交 通 安 全 事 故 ;( 三 ) 特 大 建 筑 質 量 安 全 事 故 ;( 四 ) 民 用 爆 炸 物 品 和 化 學 危 險 呂特 大 安 全 事 故 ;( 五 ) 煤 礦 和 其 他 礦 山 特 大 安 全 事故 ;( 六 ) 鍋 爐 、 壓 力 容 器 、 壓 力 管 道和 特 種 設 備 特

47、 大 安 全 事 故 ;( 七 ) 其 他 特 大 安 全 事 故 。 危 險 化 學 品 安 全 管理 條 例 國 務 院 令2002第 344號 2002.3.15 危 險 化 學 品 的 生 產 、 儲 存 和 使用 、 危 險 化 學 品 的 經(jīng) 營 、 危 險化 學 品 的 運 輸 、 危 險 化 學 品 的登 記 與 事 故 應 急 救 援 危 險 化 學 品 經(jīng) 營 許可 證 管 理 辦 法 國 家經(jīng) 貿 委 令 2002第 36號 2002.11.15 經(jīng) 營 許 可 證 的 申 請 與 審 批 、 經(jīng)營 許 可 證 的 監(jiān) 督 管 理 危 險 廢 物 轉 移 聯(lián) 單管 理 辦

48、 法 總 局 令1999第 5號 1999.10.1 環(huán) 保 部 門 對 聯(lián) 單 實 施 統(tǒng) 一 監(jiān) 督管 理 、 轉 移 報 批 、 一 車 、 船( 次 ) 一 填 寫 聯(lián) 單 、 聯(lián) 單 的 填寫 和 交 付 要 求 、 聯(lián) 單 的 運 行 和保 存二 、 危 險 化 學 品 相 關 規(guī) 定 國 家 危 險 廢 物 目 錄 環(huán) 保 部 、 發(fā) 改 委 令2008第 1號 2008.8.1 列 入 該 目 錄 的 危 險 廢 物 有 498種 ,未 列 入 本 名 錄 和 醫(yī) 療 廢 物 分 類目 錄 的 固 體 和 液 態(tài) 廢 物 , 由 環(huán)境 保 護 部 組 織 專 家 , 根 據(jù) 國

49、 家 危險 廢 物 鑒 別 標 準 和 鑒 別 方 法 認 定具 有 的 危 險 特 性 。 危 險 化 學 品 應 急 救援 預 案 編 制 導 則 ( 單 位 版 ) 安 監(jiān) 管位 化 字 200443號 2004.4.8 預 案 編 制 的 要 求 、 編 制 內 容 、 編制 步 驟 、 預 案 編 制 的 格 式 及 要 求 危 險 化 學 品 登 記 管理 辦 法 國 家 經(jīng) 貿 委令 2002第 35號 2002.11.15 總 則 、 登 記 機 構 、 登 記 的 時 間 、內 容 和 程 序 、 罰 則 醫(yī) 療 廢 物 分 類 目 錄 衛(wèi) 醫(yī) 發(fā) 2003287號 2003

50、.10.10 醫(yī) 療 廢 物 分 類 目 錄 包 括 感 染 性 廢物 、 病 理 性 廢 物 、 損 傷 性 廢 物 、 藥 物 性 廢 物 、 化 學 性 廢 物 第 三 章 企 業(yè) 環(huán) 境 風 險 隱 患 排 查 監(jiān) 管v 一 、 幾 個 基 本 概 念v 二 、 環(huán) 境 風 險 隱 患 排 查 、 治 理 、 防 控 的 責 任 主 體v 三 、 環(huán) 境 風 險 隱 患 排 查 監(jiān) 管 的 主 體 一 、 幾 個 基 本 概 念 45 u什 么 是 環(huán) 境 風 險 u 什 么 是 環(huán) 境 風 險 隱 患u 什 么 是 環(huán) 境 風 險 隱 患 排 查 46 ( 一 ) 環(huán) 境 風 險 環(huán)

51、 境 風 險 是 指 突 發(fā) 性 事 故 對 環(huán) 境 ( 或 健 康 ) 的 危 害 程 度 ,用 風 險 值 R表 征 , 其 定 義 為 事 故 發(fā) 生 概 率 P與 事 故 造 成 的 環(huán) 境( 或 健 康 ) 后 果 C的 乘 積 , 用 R表 示 , 即 : R危 害 /單 位 時 間 =P事 故 /單 位 時 間 C危 害 /事 故 建 設 項 目 環(huán) 境 風 險 評 價 技 術 導 則 HJ/T 169 2004 所 謂 防 范 環(huán) 境 風 險 , 就 是 既 要 減 少 事 故 發(fā) 生 的 概 率 又 要 減輕 事 故 造 成 的 危 害 。 47 根 據(jù) 研 究 的 對 象

52、不 同 , 環(huán) 境 風 險 隱 患 的 定 義 不 同 :廣 義 : 區(qū) 域 ( 流 域 ) 的 環(huán) 境 風 險 隱 患狹 義 : 指 特 定 主 體 的 環(huán) 境 風 險 隱 患根 據(jù) 立 場 、 角 度 不 同 , 可 以 指 :“ 源 ” 的 環(huán) 境 風 險 隱 患“ 受 體 ” 的 環(huán) 境 風 險 隱 患( 二 ) 什 么 是 環(huán) 境 風 險 隱 患 48 環(huán) 境 風 險 隱 患 -狹 義 : 隱 患 主 體 : 各 種 產 業(yè) 活 動 單 位 產 生 原 因 : 違 反 國 家 ( 環(huán) 境 保 護 、 安 全 生 產 、 交 通 運輸 、 質 量 檢 驗 等 ) 法 律 、 法 規(guī) 、

53、 規(guī) 章 、 標 準 和 相 關 管 理制 度 或 者 其 他 因 素 隱 患 組 成 : 在 生 產 、 經(jīng) 營 、 儲 存 、 運 輸 、 使 用 中 存 在的 可 能 導 致 環(huán) 境 事 件 發(fā) 生 的 物 的 危 險 狀 態(tài) 、 人 的 不 安 全行 為 和 管 理 上 的 缺 陷 49 1、 物 的 危 險 狀 態(tài) ( 不 安 全 狀 態(tài) )1) 設 施 、 設 備 、 物 質 的 危 險 狀 態(tài) 違 反 安 全 生 產 法 、 產 品 質 量 法 、 危 險 化學 品 安 全 管 理 條 例 、 環(huán) 保 法 律 法 規(guī) 等 生 產 、 貯 存 的 設 備 處 于 危 險 狀 態(tài) :

54、 設 備 老 化 、 裝 備 技 術 水 平 低 、 污 染 防 治 設 施 簡 陋 ; 管 道有 裂 縫 、 法 蘭 年 久 老 化 、 壓 力 貯 罐 壓 力 不 夠 、 冷 卻 循 環(huán) 裝 置不 能 正 常 工 作 等 ( 安 全 生 產 ) 50 v 有 毒 有 害 、 危 險 化 學 物 質 未 按 有 關 規(guī) 定 貯 存 :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產 品 質 量 法 第 二 十 八 條 易 碎 、 易 燃 、 易 爆 、有 毒 、 有 腐 蝕 性 、 有 放 射 性 等 危 險 物 品 以 及 儲 運 中 不 能 倒 置 和 其他 有 特 殊 要 求 的 產 品 , 其 包

55、裝 質 量 必 須 符 合 相 應 要 求 , 依 照 國 家有 關 規(guī) 定 作 出 警 示 標 志 或 者 中 文 警 示 說 明 , 標 明 儲 運 注 意 事 項 。 危 險 化 學 品 安 全 管 理 條 例 第 十 六 條 生 產 、 儲 存 、 使 用 危 險 化學 品 的 , 應 當 根 據(jù) 危 險 化 學 品 的 種 類 、 特 性 , 在 車 間 、 庫 房 等 作業(yè) 場 所 設 置 相 應 的 監(jiān) 測 、 通 風 、 防 曬 、 調 溫 、 防 火 、 滅 火 、 防 爆 、泄 壓 、 防 毒 、 消 毒 、 中 和 、 防 潮 、 防 雷 、 防 靜 電 、 防 腐 、

56、防 滲 漏 、防 護 圍 堤 或 者 隔 離 操 作 等 安 全 設 施 、 設 備 , 并 按 照 國 家 標 準 和 國家 有 關 規(guī) 定 進 行 維 護 、 保 養(yǎng) , 保 證 符 合 安 全 運 行 要 求 。 51 沒 有 防 范 的 設 施 或 者 設 施 達 不 到 要 求 : 各 種 污 水 裝 置 的 處理 能 力 、 各 種 事 故 池 、 監(jiān) 控 池 的 實 際 容 量 ; 各 清 、 污 、 雨 水管 網(wǎng) 的 布 設 以 及 最 終 排 放 口 , 是 否 設 置 消 防 水 收 集 系 統(tǒng) ; 排放 口 與 外 部 水 體 間 是 否 安 裝 切 斷 設 施 ; 主

57、體 裝 置 區(qū) 和 易 燃 易爆 及 有 毒 有 害 物 儲 存 區(qū) ( 包 括 罐 區(qū) ) 是 否 設 置 隔 水 圍 堰 等( 環(huán) 保 )2) 環(huán) 境 的 危 險 狀 態(tài) ( 環(huán) 保 ) 對 周 邊 環(huán) 境 , 如 環(huán) 境 敏 感 點 、 保 護 目 標 產 生 威 脅 周 邊 環(huán) 境 本 身 具 有 一 定 的 脆 弱 性 52 2、 人 的 不 安 全 行 為 故 意 : 違 法 排 污 行 為 , 違 反 操 作 規(guī) 程 行 為2005年 12月 , 北 江 鎘 污 染 事 件 , 關 東 韶 關 冶 煉 廠 設 備 檢 修 期 間 違 法 超 標 排放 含 鎘 廢 水 ; 2006

58、年 8月 , 牤 牛 河 水 污 染 事 件 : 吉 林 省 蛟 河 市 吉 林 長 白 精 細 化 工 有 限 公 司人 為 傾 倒 約 10噸 工 業(yè) 廢 液 至 松 花 江 支 流 牤 牛 河 ;2009年 2月 , 江 蘇 鹽 城 市 兩 自 來 水 廠 因 污 染 停 水 特 大 突 發(fā) 環(huán) 境 事 件 : 取 水 口約 10公 里 上 游 的 鹽 城 市 標 新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利 用 停 產 檢 修 間 隙 , 將 儲 存 的 含酚 高 濃 度 廢 液 及 生 產 廢 水 偷 排 入 廠 北 邊 的 生 產 溝 , 通 過 蟒 蛇 河 進 入 新 洋 港 。2009年 1

59、2月 30日 凌 晨 ,中 石 油 蘭 鄭 長 成 品 油 管 道 渭 南 支 線 發(fā) 生 柴 油 泄 漏 事 故 ,有 大 量 漏 油 進 入 赤 水 河 ,并 流 入 渭 河 、 黃 河 。 非 故 意 : 粗 心 大 意 , 由 于 人 對 有 關 安 全 、 環(huán) 保 知 識 的 匱 乏 而 導 致 的 不 安全 行 為 53 3、 管 理 上 的 缺 陷 ( 政 府 、 部 門 、 企 業(yè) ) 缺 乏 社 會 責 任 感 ; 決 策 、 規(guī) 劃 失 誤 ; 忽 視 安 全 管 理 、 環(huán) 保 管 理 ; 缺 乏 必 要 的 安 全 教 育 培 訓 、 個 人 防 護 培 訓 ; 生 產

60、 操 作 規(guī) 程 制 定 不 當 ; 有 關 應 急 預 案 ( 安 全 、 環(huán) 保 ) 制 定 不 當 等 。 54 環(huán) 境 風 險 隱 患 成 因 示 意 圖人 的 不 安 全 行 為物 的 危 險 狀 態(tài) 設 備 的 危 險 狀 態(tài)環(huán) 境 的 危 險 狀 態(tài) 在 一 定條 件 下 55 企 業(yè) 風 險 因 子 、 事 故 隱 患 和 事 故 的 關 系事 故事 故 隱 患企 業(yè) 風 險 因 子 企 業(yè) 內 部 的 環(huán) 境 風 險 因 子 有 很 多 , 但 并 不 是 每 個 風險 因 子 都 能 成 為 事 故 隱 患 ; 隱 患 是 事 故 發(fā) 生 的 基 礎 , 如 果 有 效 地

61、 消 除 或 減 少 了隱 患 , 事 故 發(fā) 生 的 概 率 就 能 大 大 降 低 。 56 海 因 里 希 法 則v 海 因 里 希 認 為 , 人 的 不 安全 行 為 、 物 的 不 安 全 狀 態(tài) 是事 故 的 直 接 原 因 , 企 業(yè) 事 故預 防 工 作 的 中 心 就 是 消 除 人的 不 安 全 行 為 和 物 的 不 安 全狀 態(tài) 。 當 一 個 企 業(yè) 有 300個 隱 患 或 違 章 , 必 然 要 發(fā) 生 29起輕 傷 或 故 障 , 在 這 29起 輕 傷 事 故 或 故 障 當 中 , 必 然 包含 有 1起 重 傷 、 死 亡 或 重 大 事 故 。 57

62、海 恩 法 則 每 一 起 嚴 重 事 故 的 背 后 , 必 然 有 29次 輕 微 事故 和 300起 未 遂 先 兆 以 及 1000起 事 故 隱 患 。嚴 重事 故29次 輕 微 事 故300起 未 遂 先 兆 1000起 事 故 隱 患 海 恩 法 則 強 調 兩 點 : 一 是 事 故 的 發(fā) 生 是 量 的 積累 的 結 果 ; 二 是 再 好 的 技 術 , 再 完 美的 規(guī) 章 , 在 實 際 操 作 層 面 ,也 無 法 取 代 人 自 身 的 素 質 和責 任 心 。 58 ( 三 ) 什 么 是 環(huán) 境 風 險 隱 患 排 查 在 環(huán) 境 風 險 隱 患 識 別 的

63、基 礎 上 , 對 環(huán) 境 風 險 隱患 進 行 逐 一 檢 查 , 通 過 建 立 健 全 各 項 規(guī) 章 制 度 并 采取 有 效 措 施 對 隱 患 進 行 整 改 、 治 理 , 從 而 徹 底 消 滅隱 患 , 有 效 控 制 環(huán) 境 風 險 。 59 產 業(yè) 活 動 單 位 ( 包 括 生 產 、 經(jīng) 營 、 儲 存 、 運 輸 )是 環(huán) 境 風 險 隱 患 排 查 、 治 理 、 防 控 的 責 任 主 體 。 二 、 環(huán) 境 風 險 隱 患 排 查 、 治 理 、 防 控 的 責 任 主體 61 依 據(jù) :1、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突 發(fā) 事 件 應 對 法 第 二 十

64、 二 條 所 有 單 位 應 當 建 立 健 全 安 全 管 理制 度 , 定 期 檢 查 本 單 位 各 項 安 全 防 范 措 施 的 落 實 情況 , 及 時 消 除 事 故 隱 患 ; 第 二 十 三 條 礦 山 、 建 筑 施 工 單 位 和 易 燃 易 爆物 品 、 危 險 化 學 品 、 放 射 性 物 品 等 危 險 物 品 的 生 產 、經(jīng) 營 、 儲 運 、 使 用 單 位 , 應 當 制 定 具 體 應 急 預 案 ,并 對 生 產 經(jīng) 營 場 所 、 有 危 險 物 品 的 建 筑 物 、 構 住 物及 周 邊 環(huán) 境 開 展 隱 患 排 查 , 及 時 采 取 措 施

65、 消 除 隱 患 ,防 治 發(fā) 生 突 發(fā) 事 件 。 2、 環(huán) 境 保 護 法 ( 1989年 ) 第 三 十 一 條 因 發(fā) 生 事 故 或 者 其 他 突 然 性 事 件 ,造 成 或 者 可 能 造 成 污 染 事 故 的 單 位 , 必 須 立 即 采 取措 施 處 理 , 及 時 通 報 可 能 受 到 污 染 危 害 的 單 位 和 居民 , 并 向 當 地 環(huán) 境 保 護 行 政 主 管 部 門 和 有 關 部 門 報告 , 接 受 調 查 處 理 。 可 能 發(fā) 生 重 大 污 染 事 故 的 企 業(yè) 事 業(yè) 單 位 , 應 當 采取 措 施 , 加 強 防 范 。 3、 新

66、 修 訂 的 水 污 染 防 治 法 第 六 十 六 條 各 級 人 民 政 府 及 其 有 關 部 門 , 可 能 發(fā) 生 水 污染 事 故 的 企 業(yè) 事 業(yè) 單 位 , 應 當 依 照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突 發(fā) 事 件應 對 法 的 規(guī) 定 , 做 好 突 發(fā) 水 污 染 事 故 的 應 急 準 備 、 應 急 處 置和 事 后 恢 復 等 工 作 。第 六 十 七 條 可 能 發(fā) 生 水 污 染 事 故 的 企 業(yè) 事 業(yè) 單 位 , 應 當 制定 有 關 水 污 染 事 故 的 應 急 方 案 , 做 好 應 急 準 備 , 并 定 期 進 行 演練 。生 產 、 儲 存 危 險 化 學 品 的 企 業(yè) 事 業(yè) 單 位 , 應 當 采 取 措 施 , 防止 在 處 理 安 全 生 產 事 故 過 程 中 產 生 的 可 能 嚴 重 污 染 水 體 的 消 防廢 水 、 廢 液 直 接 排 入 水 體 。 64 4、 正 在 修 訂 大 氣 污 染 防 治 法 5、 安 全 生 產 事 故 隱 患 排 查 治 理 暫 行 規(guī) 定 ( 安 全 監(jiān) 管 總局 令 第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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