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開行-融資推動機場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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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08年 10月國 家 開 發(fā) 銀 行China Development Bank 融 資 推 動 機 場 建 設2008年 11月 2 融 資 推 動 機 場 建 設一 機 場 建 設 多 元 化 融 資 渠 道 分 析二 國 開 行 機 場 行 業(yè) 信 貸 政 策 及 特 色 金 融 服 務國 家 開 發(fā) 銀 行 簡 要 介 紹三四 國 家 開 發(fā) 銀 行 貸 款 流 程 簡 介 3 一 、v 為 抵 御 國 際 經 濟 環(huán) 境 的 不 利 影 響 , 11月 5日 , 國 務 院 出 臺 10條 措 施“ 進 一 步 擴 大 內 需 ,促 進 經 濟 增 長 ” , 其 中 明 確
2、提 出 加 快 機 場 等 基 礎設 施 建 設 的 要 求 。 預 計 未 來 兩 年 , 共 需 完 成 基 礎 設 施 投 資 約 4萬 億 。 v 11月 13日 , 各 主 要 媒 體 報 道 : 配 合 國 家 投 資 拉 動 的 要 求 , 民 航 局 機場 建 設 投 資 計 劃 出 臺 , 預 計 今 年 將 增 加 300億 元 用 于 機 場 的 新 建 和 改擴 建 , 明 、 后 年 每 年 還 將 有 超 過 2000億 元 的 機 場 新 開 工 項 目 。v 新 一 輪 的 投 資 拉 動 為 完 善 我 國 機 場 網 絡 布 局 帶 來 機 遇 , 但 同
3、時 也 帶來 建 設 資 金 壓 力 , 完 全 依 靠 財 政 資 金 投 入 難 以 滿 足 機 場 建 設 的 需 求 , 機 場 應 該 更 好 的 利 用 財 政 資 金 及 自 有 資 金 的 杠 桿 作 用 , 在 機 場 建 設中 開 拓 更 廣 闊 的 融 資 渠 道 , 提 高 資 金 使 用 效 率 。 機 場 建 設 多 元 化 融 資 渠 道 分 析 4 v 財 政 類 資 金v 吸 引 合 作 伙 伴v 上 市 融 資v 特 許 經 營v 股 權 信 托v 引 入 保 險 資 金機 場 建 設 多 元 化 融 資 渠 道 分 析1.股 權 融 資 渠 道一 、 5
4、v 國 家 發(fā) 改 委 項 目 建 設 補 貼 資 金v 民 航 局 項 目 建 設 補 貼 資 金v 地 方 政 府 投 入 的 資 本 金v 國 債 機 場 建 設 多 元 化 融 資 渠 道 分 析(1)財 政 類 資 金 是 機 場 建 設 的 “ 無 成 本 ” 資 金 來 源 , 是 各 機 場 最 熟 悉 、 也 最希 望 獲 得 的 資 金 , 一 般 不 需 要 考 慮 資 本 回 報 率 , 主 要 有 以 下幾 種 形 式 :一 、 6 v 尋 找 境 外 機 場 管 理 集 團 等 合 作 伙 伴 , 獲 得 資 金 支 持 的 同 時 學 習合 作 方 先 進 的 管
5、 理 經 驗 和 理 念 。v 與 國 內 實 力 較 強 的 機 場 集 團 合 作 , 獲 得 機 場 集 團 注 資 , 并 可 利用 機 場 集 團 的 信 用 優(yōu) 勢 降 低 融 資 成 本 。v 引 入 基 地 航 空 公 司 或 其 他 航 空 公 司 。 航 空 公 司 參 與 項 目 建 設 并增 加 運 力 投 放 , 提 高 機 場 效 益 , 促 進 地 方 經 濟 發(fā) 展 。v 與 其 他 感 興 趣 的 戰(zhàn) 略 投 資 者 合 作 。機 場 建 設 多 元 化 融 資 渠 道 分 析(2)吸 引 合 作 伙 伴 提 示 : 1、 注 意 戰(zhàn) 略 投 資 的 股 權
6、比 例 , 防 止 失 去 對 管 理 權 、 決 策 權 的 控 制 力 。 2、 機 場 盈 利 后 , 利 潤 將 長 期 被 投 資 者 分 享 。一 、 7 v 資 產 質 量 和 盈 利 情 況 良 好 的 未 上 市 機 場 公 司 可 考 慮 上 市 融 資 。v 已 上 市 的 機 場 公 司 可 通 過 增 發(fā) 等 方 式 獲 得 資 金 。機 場 建 設 多 元 化 融 資 渠 道 分 析(3)上 市 融 資 提 示 : 1、 選 擇 適 當 的 上 市 地 點 ( 境 內 、 境 外 ) , 不 同 交 易 所 的 融 資 成 本 、 融資 金 額 不 同 , 對 公
7、司 上 市 條 件 、 信 息 披 露 等 的 要 求 也 不 同 。 2、 選 擇 適 當 的 上 市 時 機 ( 一 般 在 改 擴 建 或 新 建 工 程 完 工 前 上 市 為 宜 ,防 止 新 項 目 竣 工 后 因 巨 大 的 折 舊 導 致 機 場 整 體 利 潤 下 滑 或 虧 損 而 失 去 融 資機 會 ) 。 3、 合 理 分 配 機 場 上 市 公 司 和 集 團 母 公 司 的 機 場 和 債 務 , 避 免 出 現 為保 證 上 市 公 司 業(yè) 績 , 由 集 團 母 公 司 承 擔 全 部 包 袱 的 局 面 。一 、 8 對 于 處 于 盈 虧 邊 緣 , 或
8、暫 時 虧 損 但 未 來 發(fā) 展 前 景 較 好 的 中 小 型機 場 , 地 方 政 府 可 根 據 地 方 財 力 、 資 金 安 排 和 機 場 預 期 等 因 素 ,考 慮 采 用 以 下 幾 種 特 許 經 營 的 方 式 加 快 機 場 建 設 步 伐 :v BT( Build Transfer )v BOT( Build Operate Transfer )v PPP( 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 機 場 建 設 多 元 化 融 資 渠 道 分 析(4)特 許 經 營 提 示 : 1、 通 過 預 測 機 場 現 金 流 , 合 理 確 定 政 府
9、補 貼 金 額 、 稅 收 優(yōu) 惠 政 策 等 。 2、 訂 立 特 許 經 營 合 同 時 既 要 保 障 投 資 人 的 基 本 收 益 , 又 要 考 慮 機 場效 益 超 預 期 時 的 利 潤 分 配 方 式 ; 同 時 要 明 確 提 前 收 回 經 營 權 時 雙 方 的 權 責 。一 、 9 機 場 建 設 多 元 化 融 資 渠 道 分 析(5)股 權 信 托 提 示 : 1、 股 權 信 托 產 品 可 作 為 項 目 建 設 資 本 金 使 用 。 2、 目 前 股 權 信 托 產 品 一 般 要 求 委 托 人 資 產 質 量 和 財 務 狀 況 良 好 ,投 資 門
10、檻 較 高 。 3、 信 托 產 品 的 期 限 通 常 較 短 , 金 額 也 受 到 限 制 。 4、 通 常 要 求 股 權 信 托 和 貸 款 信 托 按 一 定 比 例 搭 配 。v 盈 利 狀 況 良 好 的 大 中 型 機 場 公 司 可 委 托 信 托 公 司 吸 收 投 資 , 由信 托 公 司 代 表 機 場 公 司 向 機 構 投 資 人 發(fā) 行 股 權 信 托 產 品 。 一 、 10 機 場 建 設 多 元 化 融 資 渠 道 分 析(6)引 入 保 險 資 金 提 示 : 1、 可 分 為 債 權 、 股 權 、 物 權 等 投 資 方 式 。 其 中 股 權 投
11、資 資 金 可 作為 資 本 金 使 用 。 2、 一 般 要 求 投 資 的 基 礎 設 施 項 目 投 保 相 關 保 險 。 3、 自 籌 資 金 不 得 低 于 項 目 總 投 資 的 60 , 且 資 金 已 經 實 際 到 位 。 4、 項 目 建 設 方 投 入 資 本 金 不 得 低 于 項 目 總 投 資 的 30 , 且 資 金 已經 實 際 到 位 。 5、 人 壽 保 險 投 資 單 一 項 目 的 余 額 , 不 得 超 過 該 項 目 總 投 資 的 20%;財 產 保 險 公 司 投 資 單 一 項 目 的 余 額 , 不 得 超 過 該 項 目 總 投 資 的
12、5%。v 通 常 由 保 險 公 司 下 屬 的 保 險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利 用 保 險 資 金 設 立 投資 計 劃 , 將 資 金 投 入 指 定 項 目 。 一 、 11 v 短 期 融 資 券v 中 期 票 據v 企 業(yè) ( 公 司 ) 債 券v 貸 款 信 托v 貸 款 機 場 建 設 多 元 化 融 資 渠 道 分 析2.債 權 融 資 工 具一 、 12 機 場 建 設 多 元 化 融 資 渠 道 分 析( 1) 短 期 融 資 券 要 點發(fā) 行 程 序 簡 單 , 實 行 余 額 管 理 , 可 滾 動 發(fā) 行 , 也 可 分 期 發(fā) 行 。期 限 短 , 有 90天
13、, 180天 、 270天 、 365天 等 期 限 品 種 。 無 需 擔 保 。 投 資 者 承 擔 信 用 風 險 。 發(fā) 行 審 查 時 對 發(fā) 行 人 的 經 營業(yè) 績 、 償 還 能 力 等 提 出 較 高 要 求 。 不 確 定 項 目 , 主 要 用 于 補 充 企 業(yè) 運 營 資 金 等 。 發(fā) 債 余 額 不 超 過 凈 資 產 40%, 要 求 信 息 披 露 和 信 用 評 級 。 一 、 13 機 場 建 設 多 元 化 融 資 渠 道 分 析( 2) 中 期 票 據 要 點和 短 期 融 資 券 在 發(fā) 行 條 件 、 審 批 制 度 上 基 本 一 致 。期 限
14、不 固 定 , 通 常 為 5-10年 。 一 般 無 需 擔 保 。 重 點 審 查 發(fā) 行 人 的 經 營 業(yè) 績 、 償 還 能 力 等 。 要 求 發(fā) 行 人 最 近 一 個 會 計 年 度 盈 利 , 穩(wěn) 定 的 償 債 資 金 來 源 。 發(fā) 債 余 額 不 超 過 凈 資 產 40%, 要 求 信 息 披 露 和 信 用 評 級 。 一 、 14 機 場 建 設 多 元 化 融 資 渠 道 分 析( 3) 企 業(yè) ( 公 司 ) 債 要 點企 業(yè) 債 由 發(fā) 改 委 監(jiān) 管 , 發(fā) 行 人 主 要 是 國 有 大 型 企 業(yè) ; 公 司 債 由證 監(jiān) 會 監(jiān) 管 , 發(fā) 行 人
15、是 境 內 外 上 市 公 司 , 審 批 期 限 較 長 。期 限 最 長 可 達 20-30年 。 確 定 項 目 , 偏 重 基 礎 設 施 和 能 源 類 項 目 , 發(fā) 債 總 額 不 超 過 項 目總 投 資 20%。要 求 擔 保 。 可 通 過 發(fā) 債 企 業(yè) 之 間 互 保 、 第 三 方 擔 保 和 保 險 公 司 保險 等 方 式 。 要 求 發(fā) 行 人 近 三 年 平 均 凈 利 潤 能 償 還 債 券 一 年 利 息 。 一 、 15 機 場 建 設 多 元 化 融 資 渠 道 分 析( 4) 貸 款 信 托 要 點受 托 人 接 受 委 托 人 的 委 托 , 將
16、發(fā) 行 信 托 產 品 募 集 的 資 金 按 指 定的 用 途 、 利 率 與 金 額 等 發(fā) 放 貸 款 , 到 期 收 回 貸 款 本 息 的 業(yè) 務 。 一 般 要 求 擔 保 。 信 托 貸 款 通 常 由 有 實 力 的 銀 行 提 供 保 證 擔 保 。 融 資 規(guī) 模 受 制 約 。 信 托 貸 款 的 資 金 來 源 主 要 是 中 小 銀 行 自 有 資金 、 銀 行 理 財 產 品 籌 集 社 會 資 金 等 。 期 限 相 對 較 短 。 以 1至 3年 為 主 , 能 夠 與 機 場 項 目 建 設 期 匹 配 。可 根 據 建 設 期 年 度 資 金 需 求 設 計
17、 期 限 。 一 、 16 機 場 建 設 多 元 化 融 資 渠 道 分 析( 5) 貸 款 要 點中 長 期 貸 款 是 機 場 項 目 建 設 獲 得 債 務 性 融 資 的 最 主 要 方 式 。 要 求 按 照 國 家 規(guī) 定 配 套 一 定 比 例 的 項 目 建 設 資 本 金 。 根 據 中 國 人 民 銀 行 公 布 的 同 期 貸 款 基 準 利 率 確 定 。 貸 款 期 限 較 長 , 一 般 可 達 10年 以 上 。 原 則 上 要 求 擔 保 , 對 于 信 用 級 別 較 高 的 借 款 人 可 根 據 信 用 評 級結 果 給 予 信 用 貸 款 。 一 、
18、17 v 國 家 開 發(fā) 銀 行 是 國 務 院 于 1994年 3月 批 準 成 立 的 政 策 性 金 融 機構 , 直 屬 國 務 院 領 導 , 在 全 國 設 有 34家 分 行 和 3家 代 表 處 ,目 前正 在 進 行 商 業(yè) 化 改 革 。v 以 “ 增 強 國 力 、 改 善 民 生 ” 為 使 命 。v 致 力 于 以 融 資 推 動 市 場 建 設 和 規(guī) 劃 先 行 , 支 持 國 家 基 礎 設 施 、基 礎 產 業(yè) 、 支 柱 產 業(yè) 和 高 新 技 術 等 領 域 的 發(fā) 展 和 國 家 重 點 項 目建 設 ; 向 城 鎮(zhèn) 化 、 中 小 企 業(yè) 、 “ 三
19、農 ” 、 教 育 、 和 環(huán) 境 保 護 等社 會 發(fā) 展 瓶 頸 領 域 提 供 資 金 支 持 , 促 進 科 學 發(fā) 展 和 和 諧 社 會 建設 ; 配 合 國 家 “ 走 出 去 ” 戰(zhàn) 略 , 積 極 拓 展 國 際 合 作 業(yè) 務 。 國 家 開 發(fā) 銀 行 簡 要 介 紹二 、1.國 家 開 發(fā) 銀 行 特 點 18 v 以 國 家 信 用 為 基 礎 , 享 有 準 主 權 級 信 用 。v 批 發(fā) 銀 行 貸 款 金 額 大 、 期 限 長 。v 長 期 融 資 領 域 的 主 力 銀 行 通 過 發(fā) 債 籌 資 , 可 以 將 小 額 零 散的 資 金 聚 成 長 期
20、、 大 額 資 金 , 為 客 戶 提 供 長 期 大 額 融 資 支 持 。v 跨 越 信 貸 融 資 和 證 券 融 資 兩 個 領 域 具 備 部 分 投 行 功 能 , 包括 承 銷 企 業(yè) 債 券 、 財 務 顧 問 等 , 并 以 項 目 融 資 、 資 產 重 組 、 間接 銀 團 貸 款 等 方 式 支 持 經 濟 和 企 業(yè) 發(fā) 展 。國 家 開 發(fā) 銀 行 簡 要 介 紹二 、 19 國 家 開 發(fā) 銀 行 簡 要 介 紹2.資 產 結 構 與 質 量 國 家 開 發(fā) 銀 行 在 國 際 著 名 評 級 機 構 評 定 的 信 用 等 級 均 和 我 國 國 家 信 用 等
21、 級 保 持 一 致 。二 、 20 二 、 國 家 開 發(fā) 銀 行 簡 要 介 紹總 資 產 與 融 資 規(guī) 模 2007年 受 次 貸 危 機 影 響 , 發(fā) 達 國 家 經 濟 增 長 有 所 放 緩 , 但 中 國 經 濟 和國 家 開 發(fā) 銀 行 仍 然 保 持 良 好 發(fā) 展 勢 頭 。 截 止 07年 末 , 開 行 資 產 總 額2.89萬 億 元 , 比 上 年 增 長 25.1%; 發(fā) 行 債 券 2.31萬 億 元 , 比 上 年 增 長17.5%。 21 國 家 開 發(fā) 銀 行 簡 要 介 紹凈 利 潤 與 不 良 率 2007年 國 家 開 發(fā) 銀 行 實 現 凈 利
22、 潤 296億 元 , 平 均 資 產 收 益 率 和 平 均 所有 者 權 益 收 益 率 分 別 達 到 1.17%和 16.32%, 不 良 貸 款 率 僅 為 0.59%, 連續(xù) 8年 保 持 國 際 先 進 水 平 , 可 持 續(xù) 發(fā) 展 能 力 和 支 持 經 濟 社 會 發(fā) 展 能 力進 一 步 增 強 。二 、 22 國 家 開 發(fā) 銀 行 簡 要 介 紹各 行 業(yè) 貸 款 余 額 百 分 比 開 行 始 終 積 極 貫 徹 國 家 宏 觀 調 控 政 策 , 以 市 場 建 設 、 規(guī) 劃 先 行 助 力和 落 實 宏 觀 調 控 , 嚴 格 按 照 國 家 貨 幣 和 信
23、貸 政 策 , 集 中 支 持 國 家 重 點扶 持 的 “ 煤 、 電 、 油 、 運 ” 行 業(yè) 和 急 需 發(fā) 展 的 領 域 , 發(fā) 揮 金 融 服 務 科學 發(fā) 展 、 促 進 社 會 和 諧 的 作 用 。二 、 23 國 家 開 發(fā) 銀 行 簡 要 介 紹 配 合 國 家 區(qū) 域發(fā) 展 戰(zhàn) 略 , 積 極關 注 西 部 大 開 發(fā) 、中 部 崛 起 、 振 興東 北 老 工 業(yè) 基 地和 東 部 率 先 發(fā) 展 。國 家 開 發(fā) 銀 行 貸款 余 額 東 部 地 區(qū) 占 比 52.2%, 中西 部 地 區(qū) 占 比46.6%。 二 、 24 三 、v 支 持 范 圍 : 配 合 國
24、 家 建 設 機 場 布 局 規(guī) 劃 , 國 家 開 發(fā) 銀 行 支 持 所有 大 、 中 、 小 型 機 場 的 新 建 、 改 擴 建 ; 支 持 大 型 機 場 集 團 的 兼并 、 重 組 以 及 “ 走 出 去 ” 業(yè) 務 。v 資 本 金 比 例 : 一 般 要 求 機 場 建 設 項 目 資 本 金 比 例 不 低 于 項 目 總投 資 的 35%。v 貸 款 期 限 : 國 家 開 發(fā) 銀 行 貸 款 期 限 較 長 , 對 大 中 型 機 場 建 設 項目 貸 款 期 限 原 則 上 不 超 過 20年 , 對 小 型 機 場 建 設 項 目 , 貸 款 期限 原 則 上 不
25、 超 過 15年 。國 開 行 機 場 行 業(yè) 信 貸 政 策 及 特 色 金 融 服 務1.機 場 行 業(yè) 項 目 融 資 政 策 25 三 、v 信 用 結 構 : 大 中 型 機 場 項 目 貸 款 一 般 采 用 經 營 收 費 形 成 的 應 收帳 款 質 押 、 資 產 抵 押 或 保 證 擔 保 等 形 式 。v 對 年 旅 客 吞 吐 量 超 過 1000萬 人 次 的 大 型 機 場 , 國 家 開 發(fā) 銀 行 可根 據 機 場 公 司 的 信 用 能 力 , 給 予 一 定 額 度 的 信 用 貸 款 。v 對 大 型 機 場 集 團 建 設 的 小 型 機 場 項 目 ,
26、 可 借 用 機 場 集 團 的 信 用能 力 , 采 用 統(tǒng) 借 統(tǒng) 還 的 方 式 。v 對 財 務 狀 況 較 差 的 小 型 機 場 獨 立 借 款 項 目 , 如 經 營 收 費 權 質 押 、資 產 抵 押 或 保 證 擔 保 能 力 不 足 時 , 可 通 過 地 方 政 府 組 織 增 信 等 方 式 , 落 實 財 政 補 貼 等 其 他 還 款 來 源 補 充 還 款 。 國 開 行 機 場 行 業(yè) 信 貸 政 策 及 特 色 金 融 服 務1.機 場 行 業(yè) 項 目 融 資 政 策 26 三 、v 國 家 開 發(fā) 銀 行 至 1994年 成 立 以 來 , 累 計 承 諾
27、 機 場 類 貸 款 項 目 79個 , 承 諾 貸 款 約 430億 元 , 支 持 了 53個 機 場 的 新 建 和 改 擴 建 工程 ,是 機 場 建 設 項 目 貸 款 的 主 力 銀 行 之 一 , 積 累 了 豐 富 的 機 場建 設 項 目 融 資 經 驗 。v 在 貸 款 支 持 機 場 建 設 的 同 時 , 國 家 開 發(fā) 銀 行 為 機 場 提 供 財 務 顧問 服 務 , 曾 為 首 都 、 云 南 等 多 家 機 場 的 建 設 及 營 運 資 金 管 理 、重 組 上 市 和 發(fā) 行 債 券 、 融 資 安 排 等 方 面 提 出 意 見 和 建 議 。v 隨 著
28、 我 國 金 融 體 系 的 完 善 , 大 中 型 機 場 直 接 融 資 比 例 擴 大 是 大 勢 所 趨 。 國 家 開 發(fā) 銀 行 將 積 極 關 注 優(yōu) 質 客 戶 的 融 資 需 求 和 趨 勢 ,繼 續(xù) 為 客 戶 提 供 財 務 顧 問 、 發(fā) 行 債 券 、 信 托 擔 保 等 多 元 化 的 服務 。 國 開 行 機 場 行 業(yè) 信 貸 政 策 及 特 色 金 融 服 務( 1) 行 業(yè) 融 資 及 咨 詢 經 驗2.特 色 金 融 服 務 27 三 、v 機 場 項 目 建 設 及 資 金 回 收 周 期 長 。 國 家 開 發(fā) 銀 行 資 金 主 要 依 靠發(fā) 行 債
29、 券 獲 得 , 具 有 期 限 長 、 資 金 量 大 、 貸 款 期 限 和 發(fā) 行 債 券期 限 相 匹 配 等 特 點 , 受 貼 現 利 率 和 存 款 準 備 金 率 等 調 控 手 段 的影 響 較 小 , 能 夠 長 期 、 持 續(xù) 的 支 持 機 場 項 目 建 設 。v 技 術 援 助 貸 款 是 開 行 特 有 的 貸 款 品 種 , 主 要 用 于 項 目 的 規(guī) 劃 、設 計 , 分 為 A、 B兩 類 。 A類 : 主 要 對 象 為 準 政 府 性 質 的 融 資 平臺 , 用 于 開 展 規(guī) 劃 工 作 , 利 率 為 0, 信 用 貸 款 , 單 次 申 請
30、額=200萬 元 。 B類 : 主 要 對 象 為 行 業(yè) 主 管 部 門 以 及 大 型 企 業(yè) 集 團 ,用 于 重 大 項 目 前 期 工 作 , 年 利 率 為 3.6%, 原 則 上 要 求 提 供 擔 保 , 單 次 申 請 額 = 2億 元 。 國 開 行 機 場 行 業(yè) 信 貸 政 策 及 特 色 金 融 服 務( 2) 特 色 貸 款 產 品 28 三 、v 曾 為 國 內 多 家 機 場 建 設 提 供 軟 貸 款 資 金 支 持 , 用 于 機 場 補 充 建設 資 本 金 和 企 業(yè) 兼 并 重 組 資 金 ( 商 業(yè) 化 改 革 過 程 中 , 軟 貸 款 暫時 叫
31、停 , 我 行 正 在 積 極 爭 取 恢 復 軟 貸 款 ) 。v 對 于 吞 吐 量 較 小 、 盈 利 能 力 不 佳 , 但 有 融 資 需 求 的 小 型 機 場 ,國 家 開 發(fā) 銀 行 充 分 利 用 多 年 來 與 地 方 政 府 建 立 的 良 好 合 作 關 系 ,以 地 方 政 府 信 用 平 臺 貸 款 等 方 式 , 通 過 政 府 融 資 平 臺 向 機 場 建設 單 位 注 資 , 為 小 型 機 場 間 接 提 供 資 金 支 持 , 避 免 機 場 直 接 承擔 債 務 負 擔 。國 開 行 機 場 行 業(yè) 信 貸 政 策 及 特 色 金 融 服 務 29 v
32、 國 家 開 發(fā) 銀 行 是 國 內 唯 一 能 兼 具 短 期 融 資 券 、 中 期 票 據 、 長 期債 券 和 貸 款 融 資 工 具 資 格 的 金 融 機 構 。 不 論 企 業(yè) 意 愿 采 取 何 種融 資 , 開 發(fā) 銀 行 均 能 根 據 企 業(yè) 資 金 需 求 特 點 , 為 企 業(yè) 選 取 最 適合 的 債 務 融 資 組 合 方 式 。v 國 家 開 發(fā) 銀 行 已 經 與 全 國 主 要 的 信 托 公 司 建 立 了 長 期 、 廣 泛 和穩(wěn) 定 的 合 作 關 系 , 通 過 與 信 托 公 司 的 合 作 , 能 夠 幫 助 機 場 公 司引 進 信 托 貸 款
33、 , 并 為 公 司 利 用 信 托 貸 款 提 供 擔 保 增 信 , 達 到 降低 項 目 融 資 成 本 的 目 的 。v 以 國 家 開 發(fā) 銀 行 下 屬 的 國 銀 租 賃 為 平 臺 , 可 向 機 場 提 供 機 場 設備 租 賃 服 務 , 降 低 融 資 壓 力 。 國 開 行 機 場 行 業(yè) 信 貸 政 策 及 特 色 金 融 服 務( 3) 其 他 金 融 服 務三 、 30 四 、 國 家 開 發(fā) 銀 行 貸 款 流 程 簡 介債項評審分離信用評審信用評審先行客 戶 信 用 評 級( 確 定 客 戶 貸 款 限 額 )貸 款 評 審( 確 定 項 目 能 否 貸 款
34、) 31 國 家 開 發(fā) 銀 行 貸 款 流 程 簡 介 評 級 對 象 : 國 開 行 已 經 或 可 能 向 其 提 供 服 務 的 客 戶 , 包 括 : 貸 款 的 借 款 人 (含 擔 保 人 ) 交 易 對 手 需 要 進 行 信 用 評 審 的 其 他 客 戶 主 要 內 容 : 客 戶 信 用 評 級 是 對 客 戶 信 用 意 愿 、 信 用 能 力 進行 綜 合 評 價 , 并 用 特 定 的 等 級 符 號 標 定 其 信 用等 級 的 過 程 , 主 要 包 括 以 下 內 容 : 信 用 意 愿 客 戶 的 道 德 信 用 狀 況 、 信 用 記 錄 、法 人 治 理
35、 結 構 、 企 業(yè) 管 理 水 平 ; 信 用 能 力 客 戶 的 市 場 狀 況 、 企 業(yè) 的 核 心 競爭 力 、 財 務 狀 況 的 穩(wěn) 定 性 、 流 動 性 和 償 債 能 力 。 信 用 評 審 執(zhí) 行 部 門完 成 客 戶 信 用 評 審 報 告行 長公 布 結 論開 發(fā) 銀 行 信 用 風 險 管 理 委 員 會 審 議提 交 信 用 評 審 報 告審 查 四 、信 用 評 級 32 國 家 開 發(fā) 銀 行 貸 款 流 程 簡 介項 目 儲 備 庫項 目 開 發(fā) 、 培 育項 目 評 審 項 目 路 演開 發(fā) 銀 行 貸 款 委 員 會 審 議行 長 審 批 分 行 與 借
36、 款 人 初 步 接 觸 , 了 解 項 目建 設 內 容 、 進 度 、 資 金 等 基 本 情 況 。 符 合 申 貸 條 件 的 項 目 列 入 計 劃 , 待審 批 等 前 期 手 續(xù) 完 備 后 開 始 評 審 。 由 評 審 部 門 起 草 評 審 報 告 , 提 出 項目 貸 款 建 議 , 并 經 局 內 審 議 。 由 內 部 獨 立 委 員 和 外 部 律 師 、 會 計師 、 行 業(yè) 專 家 提 出 獨 立 判 斷 意 見 。 將 評 審 報 告 和 獨 立 判 斷 意 見 提 交 貸委 會 , 由 其 作 出 審 議 意 見 。 由 行 長 簽 發(fā) 貸 款 承 諾 函
37、四 、債 項 評 審 33 國 家 開 發(fā) 銀 行 貸 款 流 程 簡 介R 借 款 申 請 書R 有 關 批 復 文 件 , 項 目 可 行 性 研 究 報 告 或 初 步 設 計 文 件R 借 款 人 營 業(yè) 執(zhí) 照 復 印 件 、 近 四 年 財 務 報 表 及 審 計 報 告 R 擔 保 人 營 業(yè) 執(zhí) 照 復 印 件 、 擔 保 意 向 書 、 近 四 年 財 務 報表 及 審 計 報 告R 項 目 投 資 計 劃 , 開 發(fā) 銀 行 貸 款 貸 款 使 用 及 償 還 計 劃R 開 發(fā) 銀 行 認 為 必 要 的 其 他 文 件 貸款申請 四 、 34 國 家 開 發(fā) 銀 行 貸
38、款 流 程 簡 介 貸款申請 R 建 設 的 必 要 性 、 建 設 規(guī) 模 、 項 目 批 復 、 工 期 安 排R 項 目 市 場 供 求 狀 況 及 發(fā) 展 前 景R 借 款 人 企 業(yè) 性 質 、 注 冊 資 本 金 、 經 濟 實 力 、 近 三 年 生 產經 營 狀 況 及 資 信 狀 況 R 申 請 開 發(fā) 銀 行 貸 款 金 額 、 貸 款 期 限R 項 目 預 計 經 濟 效 益 、 借 款 綜 合 效 益R 建 議 采 用 的 擔 保 方 式 、 擔 保 人 或 抵 (質 )押 物 基 本 情 況R 項 目 存 在 的 主 要 風 險 及 防 范 措 施四 、 35 謝 謝 ! 國 家 開 發(fā) 銀 行2008年 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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