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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學原理》(第五版)-課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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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學原理》(第五版)-課件

審 計 學 原 理 ( 第 五 版 )復 旦 大 學 出 版 社 2 審 計 學 原 理 的 內(nèi) 容 概 要審 計 組 織 與 審 計 人 員 、 審 計 職 業(yè) 道 德與 法 律 責 任 、 審 計 準 則 、 審 計 的 對象 目 的 與 分 類 、 審 計 依 據(jù) ( 證 據(jù) )與 審 計 工 作 底 稿 、 審 計 方 式 與 基 本審 計 方 法 、 審 計 抽 樣 方 法 、 審 計 程序 、 審 計 報 告 、 審 計 管 理 等 內(nèi) 容 。 3 第 一 章 總 論 第 一 節(jié) 審 計 的 定 義 與 本 質(zhì) 第 二 節(jié) 審 計 的 產(chǎn) 生 與 發(fā) 展 第 三 節(jié) 審 計 的 職 能 、 作 用 和 任 務(wù) 第 四 節(jié) 審 計 的 分 類 第 五 節(jié) 審 計 的 對 象 第 六 節(jié) 審 計 的 目 標 第 七 節(jié) 審 計 基 本 假 設(shè) 4 本 章 的 學 習 要 點 了 解 審 計 的 產(chǎn) 生 與 發(fā) 展 理 解 審 計 的 本 質(zhì) 、 作 用 和 基 本 假 設(shè) 掌 握 審 計 的 定 義 和 職 能 第 一 節(jié) 審 計 的 定 義 與 本 質(zhì) 6 ( 一 ) 審 計 的 涵 義 審 計 是 指 由 專 門 機 構(gòu) 和 人 員 依 法 對 被 審計 單 位 的 財 政 、 財 務(wù) 收 支 及 有 關(guān) 經(jīng) 濟 活 動 的真 實 性 、 合 法 性 、 效 益 性 進 行 審 查 , 評 價 經(jīng)濟 責 任 , 用 以 維 護 財 經(jīng) 法 紀 , 改 善 經(jīng) 營 管 理, 提 高 經(jīng) 濟 效 益 , 促 進 宏 觀 調(diào) 控 的 獨 立 性 的一 種 經(jīng) 濟 監(jiān) 督 活 動 。一 、 審 計 的 定 義 7 1 審 計 的 主 體 : 是 審 計 人 即 “ 專 門 機 構(gòu) 和 人 員 ” 。“ 獨 立 的 專 門 機 構(gòu) ” 是 指 國 家 審 計 機 關(guān) 、 內(nèi) 部 審 計 機構(gòu) 和 民 間 審 計 組 織 ; “ 獨 立 的 專 門 人 員 ” 是 指 民 間 審計 的 注 冊 會 計 師 。 2 審 計 的 客 體 : 是 被 審 計 人 , 是 指 接 受 審 查 、 監(jiān) 督與 評 價 的 被 審 計 單 位 。 包 括 各 級 政 府 機 關(guān) 、 金 融 機 構(gòu)和 企 事 業(yè) 單 位 及 其 他 經(jīng) 濟 組 織 。 3 審 計 對 象 : 通 常 把 審 計 的 對 象 高 度 概 括 為 被 審 計單 位 的 財 政 、 財 務(wù) 收 支 及 有 關(guān) 經(jīng) 濟 活 動 。 4 審 計 的 依 據(jù) : 就 是 對 所 查 明 的 事 實 進 行 評 價 和 判斷 , 據(jù) 以 提 出 審 計 意 見 、 作 出 審 計 結(jié) 論 的 客 觀 標 準 。 5 審 計 的 目 的 : 就 是 審 計 工 作 預 期 要 達 到 的 目 標 。從 審 計 的 涵 義 我 們 可 以 看 到 : 8 ( 二 ) 審 計 的 基 本 要 素 審 計 主 體 、 審 計 客 體 和 審 計 授 權(quán) 或 委 托 人構(gòu) 成 審 計 的 3個 基 本 要 素 。 1.審 計 主 體 是 指 審 計 行 為 的 執(zhí) 行 者 , 為 審 計第 一 關(guān) 系 人 ; 2.審 計 客 體 是 指 審 計 行 為 的 接 受 者 , 為 審 計第 二 關(guān) 系 人 ; 3.審 計 授 權(quán) 或 委 托 人 , 是 指 依 法 授 權(quán) 或 委 托審 計 主 體 行 使 審 計 職 責 的 單 位 或 個 人 , 為審 計 第 三 關(guān) 系 人 。 9 ( 三 ) 審 計 與 會 計 的 關(guān) 系 審 計 與 會 計 是 兩 種 既 有 聯(lián) 系 又 有 區(qū) 別 的 社會 活 動 。 1.聯(lián) 系 : 兩 者 起 源 密 切 相 關(guān) ; 兩 者 彼 此 滲 透、 融 會 ; 兩 者 的 目 的 最 終 一 致 。 2.區(qū) 別 ( 1) 兩 者 產(chǎn) 生 的 前 提 不 同 ( 2) 兩 者 的 性 質(zhì) 不 同 ( 3) 兩 者 的 對 象 不 同 ( 4) 兩 者 的 方 法 程 序 不 同 ( 5) 兩 者 的 職 能 不 同 10 二 、 審 計 的 本 質(zhì) ( 特 征 ) 審 計 本 質(zhì) 具 有 兩 方 面 含 義 : 其 一 , 審 計 是 一 種經(jīng) 濟 監(jiān) 督 活 動 , 經(jīng) 濟 監(jiān) 督 是 審 計 的 基 本 職 能 ;其 二 , 審 計 具 有 獨 立 性 , 獨 立 性 是 審 計 監(jiān) 督 的最 本 質(zhì) 的 特 征 , 是 區(qū) 別 于 其 他 經(jīng) 濟 監(jiān) 督 的 關(guān) 鍵所 在 。 ( 一 ) 獨 立 性 : 是 審 計 的 本 質(zhì) 特 征 , 是 保 證 審計 工 作 順 利 進 行 的 必 要 條 件 。 機 構(gòu) 獨 立 、 經(jīng) 濟獨 立 和 人 員 獨 立 。 ( 二 ) 權(quán) 威 性 : 是 保 證 有 效 行 使 審 計 權(quán) 的 必 要條 件 。 ( 三 ) 公 正 性 : 是 審 計 工 作 的 基 本 要 求 。 11 第 二 節(jié) 審 計 的 產(chǎn) 生 與 發(fā) 展 一 、 審 計 產(chǎn) 生 和 發(fā) 展 的 社 會 基 礎(chǔ) ( 一 ) 審 計 產(chǎn) 生 的 客 觀 基 礎(chǔ) 審 計 是 因 授 權(quán) 管 理 經(jīng) 濟 活 動 的 需 要 而產(chǎn) 生 , 受 托 經(jīng) 濟 責 任 關(guān) 系 是 審 計 產(chǎn) 生 的 客觀 基 礎(chǔ) 。 受 托 經(jīng) 濟 責 任 關(guān) 系 指 受 托 者 即 財 產(chǎn) 的經(jīng) 營 管 理 者 接 受 財 產(chǎn) 所 有 者 的 委 托 , 代 其行 使 經(jīng) 營 管 理 權(quán) , 并 通 過 法 則 、 合 同 、 組織 原 則 等 手 段 所 形 成 的 責 權(quán) 利 相 結(jié) 合 的 責任 關(guān) 系 。 12 ( 二 ) 審 計 產(chǎn) 生 和 發(fā) 展 的 社 會 條 件 兩 權(quán) 分 離 或 經(jīng) 營 管 理 者 內(nèi) 部 分 權(quán) 制 是審 計 產(chǎn) 生 和 發(fā) 展 的 社 會 條 件 。 內(nèi) 部 分 權(quán) 制 即 一 個 大 規(guī) 模 組 織 內(nèi) 部 ,在 集 中 領(lǐng) 導 下 實 行 多 層 次 的 分 權(quán) 管 理 或 分權(quán) 經(jīng) 營 。 13 ( 三 ) 審 計 產(chǎn) 生 和 發(fā) 展 的 直 接 原 因 財 產(chǎn) 所 有 者 對 財 產(chǎn) 經(jīng) 營 者 應(yīng) 負 經(jīng) 濟 責任 的 履 行 情 況 , 無 法 直 接 進 行 經(jīng) 常 性 的 監(jiān)督 檢 查 , 客 觀 需 要 獨 立 于 他 們 的 第 三 者 進行 檢 查 監(jiān) 督 , 這 是 審 計 產(chǎn) 生 和 發(fā) 展 的 直 接原 因 。 14 二 、 我 國 審 計 的 發(fā) 展 ( 一 ) 我 國 國 家 審 計 的 發(fā) 展 國 家 審 計 亦 稱 政 府 審 計 , 指 由 國 家 審計 機 關(guān) 代 表 國 家 依 法 進 行 的 審 計 。 從 國 家 審 計 發(fā) 展 過 程 看 , 大 體 經(jīng) 歷 了 古 代審 計 、 近 代 審 計 和 現(xiàn) 代 審 計 3個 階 段 。 1.古 代 審 計 ( 公 元 前 11世 紀 -1840年 ) ( 1) 產(chǎn) 生 于 西 周 時 代 , 其 主 要 標 志 是 “ 宰夫 ” 一 職 的 出 現(xiàn) 。 ( 2) 秦 漢 ( 最 終 確 立 階 段 ) 專 門 設(shè) 置 御 史大 夫 一 官 職 ; 并 沿 襲 上 計 制 度 。 15 ( 3) 隋 、 唐 ( 日 臻 健 全 階 段 ) 專 設(shè) 機 構(gòu) 在 刑 部 下 設(shè) “ 比 部 ”進 行 審 計 ( 4) 宋 : 設(shè) 置 了 專 門 的 “ 審 計 院 ” , 出 現(xiàn)了 “ 審 計 ” 一 詞 , 成 為 財 政 監(jiān) 督 的 專 用 名詞 。( 5) 元 明 清 ( 停 止 不 前 階 段 ) 元 朝 取 消 比 部 , 戶 部 監(jiān) 管 報 告 的 審 核 。 明 初 設(shè) 比 部 , 不 久 即 取 消 。 清 承 明 制 , 設(shè) 置 都 察 院 。 16 2.近 代 審 計 階 段 ( 1840-1949) 1912年 , 北 洋 政 府 在 國 務(wù) 院 下 設(shè) 立 “ 審 計 處 ” ,各 省 設(shè) 立 “ 審 計 分 處 ” 。 1914年 , 將 “ 審 計 處 ” 改 成 “ 審 計 院 ” , 隸 屬 于大 總 統(tǒng) , 同 年 , 頒 布 審 計 法 及 審 計 實 施 細則 。 1928年 , 將 “ 審 計 院 ” 改 為 “ 審 計 部 ” 隸 屬 于 監(jiān)察 院 各 省 設(shè) 立 了 相 應(yīng) 的 “ 審 計 處 ” , 形 成 了 一 個 垂 直領(lǐng) 導 的 審 計 網(wǎng) 。 不 能 按 區(qū) 域 劃 分 的 如 鐵 路 、 郵 政 、 稅 務(wù) 等 設(shè) 審 計辦 事 處 特 派 員 抗 日 戰(zhàn) 爭 與 解 放 戰(zhàn) 爭 時 期 , 在 邊 區(qū) 行 署 、 專 區(qū) 、縣 均 有 審 計 委 員 會 。 17 3.現(xiàn) 代 審 計 階 段 ( 1949.10.1以 后 ) 財 政 與 審 計 “ 二 合 一 ” 制 度 ; 1982.12.4.五 屆 人 大 五 次 會 議 明 確 規(guī) 定 了設(shè) 立 審 計 機 關(guān) , 實 施 審 計 監(jiān) 督 ; 1983.9.15.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審 計 署 正 式 成立 ; 1994.8.31.八 屆 人 大 九 次 會 議 通 過 了 中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審 計 法 。 2010.2.21國 務(wù) 院 公 布 了 修 訂 后 的 審 計 法實 施 條 例 , 并 于 2010.5.1起 正 式 實 施 。 18 我 國 國 家 審 計 的 產(chǎn) 生 與 發(fā) 展 我 國 國 家 審 計 經(jīng) 歷 了 一 個 漫 長 的 發(fā) 展 過 程, 大 體 上 可 分 為 六 個 階 段 : 西 周 初 期 初 步形 成 階 段 ; 秦 漢 時 期 最 終 確 立 階 段 ; 隋 唐至 宋 日 臻 健 全 階 段 ; 元 明 清 停 滯 不 前 階 段; 中 華 民 國 不 斷 演 進 階 段 ; 新 中 國 振 興 階段 。 19 西 方 國 家 的 國 家 審 計 的 生 產(chǎn) 與 發(fā) 展 在 西 方 國 家 , 國 家 審 計 的 起 源 可 以 追 溯 到 古 羅 馬 、古 埃 及 和 古 希 臘 時 代 。 資 本 主 義 時 期 , 隨 著 經(jīng) 濟 的發(fā) 展 和 國 家 政 權(quán) 組 織 形 式 的 完 善 , 國 家 審 計 也 有 了進 一 步 的 發(fā) 展 。 在 現(xiàn) 代 資 本 主 義 國 家 中 , 普 遍 地 建立 了 國 家 審 計 制 度 。 例 如 , 美 國 1921年 成 立 總 審計 局 , 作 為 隸 屬 于 國 會 的 一 個 監(jiān) 督 機 構(gòu) 。 20 1 西 方 國 家 民 間 審 計 的 產(chǎn) 生 與 發(fā) 展 西 方 國 家 的 民 間 審 計 ( 注 冊 會 計 師 審 計 ) , 產(chǎn)生 于 工 業(yè) 革 命 時 代 。 從 1844年 注 冊 會 計 師 職 業(yè)的 產(chǎn) 生 到 今 天 , 民 間 審 計 先 后 經(jīng) 歷 了 詳 細 審 計、 資 產(chǎn) 負 債 表 審 計 、 會 計 報 表 審 計 、 現(xiàn) 代 審 計等 幾 個 比 較 典 型 的 發(fā) 展 階 段 。 西 方 民 間 審 計 是 伴 隨 著 資 本 主 義 生 產(chǎn) 力 和 生 產(chǎn)關(guān) 系 的 發(fā) 展 而 發(fā) 展 的 。 它 萌 芽 于 意 大 利 的 合 伙企 業(yè) 制 度 , 形 成 于 英 國 的 股 份 制 企 業(yè) 制 度 , 發(fā)展 和 完 善 于 美 國 發(fā) 達 的 資 本 市 場 ( 二 ) 社 會 ( 民 間 ) 審 計 的 產(chǎn) 生 與 發(fā) 展 21 2 中 國 民 間 審 計 的 產(chǎn) 生 與 發(fā) 展 與 西 方 相 比 , 我 國 的 民 間 審 計 起 步 較 晚 。 1918年, 北 洋 政 府 農(nóng) 商 部 公 布 會 計 暫 行 章 程 , 準 許私 人 執(zhí) 業(yè) 進 行 審 計 , 謝 霖 是 中 國 的 第 一 位 注 冊 會計 師 。 解 放 初 期 , 民 間 審 計 曾 在 國 民 經(jīng) 濟 恢 復 過 程 中 發(fā)揮 了 積 極 作 用 。 20世 紀 80年 代 初 , 民 間 審 計 恢 復 。 1991年 , 全 國注 冊 會 計 師 統(tǒng) 一 考 試 制 度 得 到 恢 復 ; 1993年 ,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注 冊 會 計 師 法 頒 布 實 施 ; 1995年 底 , 第 一 批 中 國 注 冊 會 計 師 獨 立 審 計 準 則 頒 布施 行 。 在 短 短 的 15年 中 , 我 國 民 間 審 計 事 業(yè) 得 到了 迅 猛 發(fā) 展 。 22 1 我 國 內(nèi) 部 審 計 的 產(chǎn) 生 與 發(fā) 展 內(nèi) 部 審 計 指 由 各 部 門 、 各 單 位 內(nèi) 部 設(shè) 置 的 審 計 機 構(gòu) 進 行 的審 計 。 縱 觀 中 國 歷 史 , 審 計 伴 隨 中 國 歷 代 王 朝 政 治 經(jīng) 濟 的 興 衰 ,經(jīng) 歷 了 一 個 產(chǎn) 生 、 發(fā) 展 的 過 程 , 內(nèi) 部 審 計 亦 是 隨 著 社 會 經(jīng)濟 的 發(fā) 展 和 變 化 而 逐 步 產(chǎn) 生 和 發(fā) 展 的 。 新 中 國 成 立 后 我 國 的 內(nèi) 部 審 計 的 發(fā) 展 歷 程 ,大 體 上 經(jīng) 歷 了 以下 三 個 階 段 : 第 一 階 段 (1983年 1994年 )為 我 國 內(nèi) 部 審 計初 步 建 立 的 階 段 。 第 二 階 段 (1994年 2002年 )為 我 國 內(nèi) 部審 計 立 法 進 一 步 完 善 的 階 段 。 第 三 階 段 (從 2003年 開 始 至 今 )為 我 國 內(nèi) 部 審 計 法 規(guī) 體 系 全 面 建 立 健 全 的 階 段 。( 三 ) 內(nèi) 部 審 計 的 產(chǎn) 生 與 發(fā) 展 23 2 西 方 內(nèi) 部 審 計 的 產(chǎn) 生 與 發(fā) 展 西 方 內(nèi) 部 審 計 具 有 悠 久 的 歷 史 。 奴 隸 社 會 是 內(nèi) 部 審 計 的 萌 芽時 期 , 中 世 紀 是 內(nèi) 部 審 計 的 發(fā) 展 時 期 。 近 代 以 來 西 方 內(nèi) 部 審計 發(fā) 展 大 體 經(jīng) 歷 了 三 個 階 段 : 第 一 階 段 (十 九 世 紀 末 到 二 十 世紀 四 十 年 代 ) 為 西 方 近 代 內(nèi) 部 審 計 階 段 : 這 個 階 段 的 內(nèi) 部 審 計開 始 以 保 護 財 產(chǎn) 、 查 錯 糾 弊 為 主 要 目 標 , 側(cè) 重 于 揭 露 錯 誤 和舞 弊 行 為 為 主 的 財 務(wù) 審 計 。 第 二 階 段 (1941年 至 1970年 ) 為 西方 現(xiàn) 代 內(nèi) 部 審 計 的 誕 生 階 段 : 這 一 時 期 內(nèi) 部 審 計 以 業(yè) 務(wù) 審 計和 財 務(wù) 審 計 并 重 , 管 理 審 計 開 始 起 步 。 第 三 階 段 (1971年 起 至今 ) 為 西 方 現(xiàn) 代 內(nèi) 部 審 計 的 發(fā) 展 階 段 : 1970年 至 1990年 , 西方 內(nèi) 部 審 計 步 入 法 制 化 軌 道 , 管 理 審 計 日 益 規(guī) 范 化 和 職 業(yè) 化, 計 算 機 審 計 開 始 起 步 。 24 三 、 審 計 產(chǎn) 生 、 發(fā) 展 的 歷 史 啟 示 1.受 托 經(jīng) 濟 責 任 關(guān) 系 是 審 計 產(chǎn) 生 與 發(fā) 展 的 客 觀基 礎(chǔ) 。 2.審 計 雙 重 屬 性 的 統(tǒng) 一 。 必 須 按 照 國 際 審 計 慣例 的 基 本 要 求 , 結(jié) 合 我 國 的 實 際 情 況 , 科 學 地借 鑒 國 際 先 進 的 審 計 技 術(shù) 和 管 理 經(jīng) 驗 , 以 便 更好 地 提 高 審 計 工 作 的 管 理 水 平 。 3.完 善 審 計 體 制 的 歷 史 經(jīng) 驗 和 教 訓 。 審 計 體 制的 結(jié) 構(gòu) 是 否 合 理 、 功 能 是 否 完 善 , 是 決 定 審 計作 用 和 效 果 的 關(guān) 鍵 。 25 審 計 職 能 決 定 審 計 作 用 , 有 什 么 樣的 審 計 職 能 就 有 什 么 樣 的 審 計 作 用 , 審計 作 用 體 現(xiàn) 審 計 職 能 ; 審 計 作 用 決 定 審計 任 務(wù) , 審 計 任 務(wù) 使 審 計 作 用 得 以 實 現(xiàn), 使 審 計 工 作 落 到 實 處 。 第 三 節(jié) 審 計 的 職 能 、 作 用 與 任 務(wù) 26 一 、 審 計 的 職 能 審 計 的 職 能 是 指 審 計 本 身 所 固 有 的 內(nèi) 在 功 能 ,即 審 計 是 干 什 么 的 , 是 審 計 所 具 備 的 完 成 特 定任 務(wù) 的 效 能 。1 經(jīng) 濟 監(jiān) 督 職 能2 經(jīng) 濟 鑒 證 職 能3 經(jīng) 濟 評 價 職 能 27 ( 一 ) 經(jīng) 濟 監(jiān) 督 職 能 經(jīng) 濟 監(jiān) 督 職 能 是 指 審 計 機 構(gòu) 或 審 計 人 員 監(jiān) 察 和督 促 被 審 計 單 位 的 財 政 收 支 、 財 務(wù) 收 支 及 有 關(guān)經(jīng) 濟 活 動 , 使 之 符 合 國 家 法 律 法 規(guī) 的 規(guī) 定 , 在規(guī) 定 的 范 圍 內(nèi) 、 在 正 常 的 軌 道 上 運 轉(zhuǎn) , 以 保 證被 審 計 單 位 的 財 政 收 支 、 財 務(wù) 收 支 及 有 關(guān) 經(jīng) 濟活 動 合 法 性 和 有 效 性 。 經(jīng) 濟 監(jiān) 督 是 審 計 最 基 本 的 職 能 , 無 論 是 政 府 審計 、 內(nèi) 部 審 計 還 是 注 冊 會 計 師 審 計 都 具 有 監(jiān) 督職 能 。 經(jīng) 濟 監(jiān) 督 側(cè) 重 審 查 經(jīng) 濟 活 動 的 真 實 性 和準 確 性 , 用 來 維 護 財 經(jīng) 法 紀 充 當 “ 經(jīng) 濟 衛(wèi) 士 ”。 28 ( 二 ) 經(jīng) 濟 鑒 證 職 能 通 過 對 被 審 計 單 位 的 會 計 報 表 及 有 關(guān) 經(jīng) 濟 資 料所 反 映 的 財 務(wù) 收 支 和 有 關(guān) 經(jīng) 濟 活 動 的 公 允 性 、正 確 性 、 合 法 性 和 合 理 性 的 審 核 檢 查 , 確 定 其可 信 賴 的 程 度 , 并 作 出 書 面 證 明 , 以 取 得 審 計委 托 人 或 其 他 有 關(guān) 方 面 的 信 任 。 審 計 人 員 接 受 委 托 人 的 委 托 , 對 被 審 計 單 位 的會 計 資 料 進 行 審 查 , 并 出 具 審 計 意 見 , 這 是 鑒證 的 明 顯 例 子 。 經(jīng) 濟 鑒 證 著 重 證 明 經(jīng) 濟 活 動 的合 法 性 和 可 信 性 , 用 來 確 認 或 解 除 經(jīng) 濟 責 任 ,充 當 “ 經(jīng) 濟 裁 判 ” 。 29 3 經(jīng) 濟 評 價 職 能 經(jīng) 濟 評 價 就 是 通 過 審 核 檢 查 , 評 定 被 審 計 單 位 的 計 劃、 預 算 、 決 策 、 方 案 是 否 先 進 可 行 , 經(jīng) 濟 效 益 的 高 低優(yōu) 劣 , 以 及 內(nèi) 部 控 制 制 度 是 否 健 全 、 有 效 等 , 從 而 有針 對 性 地 提 出 意 見 和 建 議 , 以 促 進 其 改 善 經(jīng) 營 管 理 ,提 高 經(jīng) 濟 效 益 。 審 核 檢 查 被 審 計 單 位 的 經(jīng) 濟 資 料 及 其 經(jīng) 濟 活 動 , 是 進 行 經(jīng) 濟 評價 的 前 提 。 經(jīng) 濟 評 價 的 過 程 同 時 也 是 肯 定 成 績 、 發(fā) 現(xiàn) 問 題 的 過 程 審 計 建 議 就 是 審 計 人 員 從 經(jīng) 濟 評 價 出 發(fā) , 提 出 改 進 經(jīng) 濟 工 作 、提 高 效 益 和 效 率 的 辦 法 和 途 徑 。 這 是 現(xiàn) 代 審 計 對 傳 統(tǒng) 審 計 在 職能 上 的 拓 展 。 經(jīng) 濟 評 價 職 能 著 重 評 價 經(jīng) 濟 活 動 的 差 異 性 和 效 益性 , 用 來 提 出 改 進 建 議 , 充 當 “ 經(jīng) 濟 醫(yī) 師 ” 。 30 二 、 審 計 的 作 用 審 計 監(jiān) 督 作 用 是 指 完 成 審 計 任 務(wù) 后 所產(chǎn) 生 的 客 觀 社 會 效 果 , 也 就 是 行 使 審 計 職 能 、完 成 審 計 任 務(wù) 、 實 現(xiàn) 審 計 目 標 過 程 中 所 產(chǎn) 生的 作 用 。1 審 計 的 制 約 作 用2 審 計 的 促 進 作 用 31 ( 一 ) 審 計 的 制 約 作 用 制 約 作 用 又 稱 防 護 作 用 , 是 指 審 計 結(jié)果 所 產(chǎn) 生 的 防 止 、 約 束 、 保 護 、 維 護、 保 障 等 方 面 的 實 際 效 果 。 1.揭 露 背 離 社 會 主 義 方 向 的 經(jīng) 營 行 為 2.揭 露 經(jīng) 濟 資 料 中 的 錯 誤 和 舞 弊 行 為 3.揭 露 經(jīng) 濟 生 活 中 的 各 種 不 正 之 風 4.打 擊 各 種 經(jīng) 濟 犯 罪 活 動 32 ( 二 ) 審 計 的 促 進 作 用 促 進 作 用 又 稱 建 設(shè) 作 用 , 是 指 審 計 結(jié) 果 所產(chǎn) 生 的 促 進 經(jīng) 濟 發(fā) 展 的 實 際 效 果 。 1.促 進 經(jīng) 濟 管 理 水 平 和 經(jīng) 濟 效 益 的 提 高 2.促 進 內(nèi) 部 控 制 制 度 建 設(shè) 和 協(xié) 助 風 險 管 理 3.促 進 社 會 經(jīng) 濟 秩 序 的 健 康 運 行 4.促 進 各 種 經(jīng) 濟 利 益 關(guān) 系 的 協(xié) 調(diào) 33 西 方 的 審 計 學 家 認 為 , 審 計是 建 立 一 個 廉 潔 政 府 的 有 力 工 具 ,由 此 可 見 , 審 計 監(jiān) 督 不 僅 有 利 于 我國 經(jīng) 濟 制 度 的 建 設(shè) , 對 于 社 會 主 義政 治 制 度 建 設(shè) 也 將 會 發(fā) 揮 更 大 的 作用 。 34 三 、 審 計 的 任 務(wù)審 計 的 任 務(wù) 是 指 審 計 組 織 和 審 計 人 員 所 承 擔 的 工 作 ,審 計 的 任 務(wù) 取 決 于 審 計 的 對 象 和 職 能 , 審 計 任 務(wù) 把 審計 工 作 落 到 實 處 。 現(xiàn) 階 段 我 國 審 計 的 基 本 任 務(wù) 是 : 依據(jù) 國 家 有 關(guān) 法 律 法 規(guī) , 對 被 審 計 單 位 經(jīng) 濟 活 動 進 行 審計 監(jiān) 督 、 評 價 和 鑒 證 , 維 護 國 家 財 政 經(jīng) 濟 秩 序 , 促 進廉 政 建 設(shè) , 保 障 國 民 經(jīng) 濟 健 康 發(fā) 展 。 具 體 如 下 : 35 1 揭 露 貪 污 舞 弊 , 促 進 廉 政 建 設(shè) 2 審 查 反 映 財 政 、 財 務(wù) 收 支 及 其 有 關(guān)經(jīng) 濟 活 動 的 各 項 資 料 的 真 實 性 、 正 確性 和 合 法 性 , 保 證 經(jīng) 濟 信 息 可 靠 3 評 審 內(nèi) 部 控 制 制 度 的 健 全 性 和 有 效性 , 改 善 經(jīng) 營 管 理 水 平 , 提 高 經(jīng) 濟 效益 36 第 四 節(jié) 審 計 的 種 類 (分 類 ) 37 一 、 審 計 的 基 本 分 類( 一 ) 審 計 按 主 體 分 類 ( 政 府 審 計 、 民 間 審計 和 內(nèi) 部 審 計 ) 1.政 府 審 計 政 府 審 計 又 稱 為 國 家 審 計 , 是 政 府 審 計 機關(guān) 代 表 政 府 依 法 進 行 的 審 計 。 政 府 審 計 是國 家 監(jiān) 督 職 能 的 體 現(xiàn) , 主 要 具 有 強 制 性 和無 償 性 特 點 。 政 府 審 計 機 關(guān) 主 要 是 依 法 對 國 務(wù) 院 各 部 門和 地 方 各 級 人 民 政 府 及 其 各 部 門 、 國 有 的金 融 機 構(gòu) 、 國 有 企 業(yè) 事 業(yè) 單 位 以 及 其 他 有國 有 資 產(chǎn) 的 單 位 的 財 政 、 財 務(wù) 收 支 及 其 經(jīng)濟 效 益 進 行 審 計 監(jiān) 督 。 38 2.民 間 審 計 民 間 審 計 組 織 接 受 政 府 審 計 機 關(guān) 、 國 家 行政 機 關(guān) 、 企 事 業(yè) 單 位 和 個 人 的 委 托 , 依 法對 被 審 計 單 位 的 財 務(wù) 收 支 及 其 經(jīng) 濟 效 益 承辦 審 計 鑒 證 、 經(jīng) 濟 案 件 鑒 定 、 注 冊 資 本 驗證 和 年 檢 、 管 理 咨 詢 服 務(wù) 等 項 業(yè) 務(wù) 。 3.內(nèi) 部 審 計 內(nèi) 部 審 計 是 指 由 本 部 門 和 本 單 位 內(nèi) 部 專 職的 審 計 機 構(gòu) 或 人 員 所 實 施 的 審 計 , 包 括 部門 內(nèi) 部 審 計 和 單 位 內(nèi) 部 審 計 兩 大 類 。 39 民 間 審 計 的 特 點 委 托 性 、 公 正 性 、 有 償 性 內(nèi) 部 審 計 的 特 點 內(nèi) 向 性 、 廣 泛 性 、 及 時 性 、 針 對 性 、 經(jīng) 常 性 政 府 審 計 的 特 點 法 定 性 、 強 制 性 40 在 審 計 監(jiān) 督 體 系 中 , 政 府 審 計 、民 間 審 計 和 內(nèi) 部 審 計 三 者 , 既 相 互 聯(lián)系 , 又 各 自 獨 立 , 各 司 其 職 , 在 不 同領(lǐng) 域 實 施 審 計 。 它 們 各 有 特 點 , 相 互不 可 替 代 , 因 此 不 存 在 主 導 和 從 屬 的關(guān) 系 。 41 ( 二 ) 按 審 計 內(nèi) 容 和 目 的 分 類 1.財 政 財 務(wù) 審 計 2.財 經(jīng) 法 紀 審 計 3.經(jīng) 濟 效 益 審 計 42 1.財 政 財 務(wù) 審 計 財 政 財 務(wù) 審 計 是 指 審 計 機 構(gòu) 對 被 審 計 單 位的 財 務(wù) 報 表 及 其 有 關(guān) 資 料 的 公 允 性 及 其 所反 映 的 財 政 收 支 、 財 務(wù) 收 支 的 合 法 性 和 合規(guī) 性 所 進 行 的 審 計 。 一 是 檢 查 會 計 處 理 的 合 法 性 、 公 允 性 , 這是 形 式 上 的 審 計 ; 二 是 驗 證 被 審 計 單 位 受 托 經(jīng) 濟 責 任 的 履 行情 況 , 這 是 實 質(zhì) 性 審 計 。 43 2.財 經(jīng) 法 紀 審 計 財 經(jīng) 法 紀 審 計 是 指 審 計 機 構(gòu) 對 被 審 計 單 位 和 個 人嚴 重 侵 占 國 家 資 財 、 嚴 重 損 失 浪 費 以 及 其 他 嚴 重損 害 國 家 經(jīng) 濟 利 益 等 違 反 財 經(jīng) 紀 律 行 為 所 進 行 的專 案 審 計 。 其 目 的 是 保 護 社 會 主 義 財 產(chǎn) 、 維 護 黨 和 國 家 的 路線 、 方 針 和 政 策 及 法 律 規(guī) 章 得 以 貫 徹 執(zhí) 行 。 其 主 要 特 點 是 根 據(jù) 群 眾 揭 發(fā) 和 會 計 資 料 所 反 映 出來 的 問 題 , 對 有 關(guān) 單 位 或 當 事 人 在 經(jīng) 濟 活 動 中 的不 法 行 為 立 案 審 查 , 以 查 清 事 實 并 確 定 問 題 的 性質(zhì) 。 44 3.經(jīng) 濟 效 益 審 計 經(jīng) 濟 效 益 審 計 是 指 審 計 機 構(gòu) 對 被 審 計 單 位 的財 政 財 務(wù) 收 支 及 其 經(jīng) 營 管 理 活 動 的 經(jīng) 濟 性 和效 益 性 所 實 施 的 審 計 。 目 的 是 促 使 被 審 計 單 位 改 善 經(jīng) 營 管 理 , 提 高經(jīng) 濟 效 益 和 工 作 效 率 。 “ 三 E” 指 經(jīng) 濟 性 、 效 率 性 和 效 果 性 ; “ 五 E” 指 經(jīng) 濟 性 、 效 率 性 、 效 果 性 、 公 平性 和 環(huán) 境 性 。 45 二 、 審 計 的 其 他 分 類( 一 ) 按 審 計 范 圍 分 類 1.全 部 審 計 對 被 審 計 單 位 一 定 期 間 的 財 政 財 務(wù) 收 支 及 有 關(guān) 經(jīng) 濟活 動 的 各 個 方 面 及 其 資 料 進 行 全 面 的 審 計 。 2.局 部 審 計 是 指 對 被 審 計 單 位 一 定 期 間 的 財 務(wù) 收 支 或 經(jīng) 營 管 理活 動 的 某 些 方 面 及 其 資 料 進 行 部 分 的 、 有 目 的 、重 點 的 審 計 。 3.專 項 審 計 是 指 對 某 一 特 定 項 目 所 進 行 的 審 計 。 如 自 籌 基 建 資金 來 源 審 計 、 支 農(nóng) 扶 貧 專 項 資 金 審 計 、 世 界 銀 行貸 款 審 計 等 。 46 ( 二 ) 按 審 計 實 施 時 間 分 類 1.事 前 審 計 是 指 在 被 審 計 單 位 經(jīng) 濟 業(yè) 務(wù) 發(fā) 生 以 前 所 進 行 的審 計 。 2.事 中 審 計 3.事 后 審 計 在 被 審 計 單 位 經(jīng) 濟 業(yè) 務(wù) 完 成 以 后 所 進 行 的 審 計。 財 務(wù) 報 表 審 計 這 類 傳 統(tǒng) 的 審 計 均 屬 事 后 審 計。 47 (三 )按 審 計 執(zhí) 行 地 點 分 類 1.報 送 審 計 2. 48 ( 四 ) 按 審 計 動 機 分 類 1.強 制 審 計 強 制 審 計 是 指 審 計 機 構(gòu) 根 據(jù) 法 律 、 法 規(guī) 規(guī) 定對 被 審 計 單 位 行 使 審 計 監(jiān) 督 權(quán) 而 進 行 的 審 計。 我 國 各 類 企 業(yè) 按 照 公 司 法 的 規(guī) 定 , 年度 財 務(wù) 報 表 需 經(jīng) 會 計 師 事 務(wù) 所 審 計 。 2.任 意 審 計 任 意 審 計 是 根 據(jù) 被 審 計 單 位 自 身 的 需 要 , 要求 審 計 組 織 對 其 進 行 的 審 計 。 49 ( 五 ) 按 是 否 通 知 被 審 單 位 分 類 1.預 告 審 計 : 一 般 用 于 財 務(wù) 審 計 和 經(jīng) 濟 效 益審 計 , 事 前 向 被 審 單 位 下 達 審 計 通 知 書 或簽 訂 審 計 業(yè) 務(wù) 約 定 書 。 2.突 擊 審 計 : 一 般 用 于 對 貪 污 盜 竊 和 違 法 亂紀 行 為 進 行 的 財 經(jīng) 法 紀 審 計 。 50 第 五 節(jié) 審 計 對 象一 、 審 計 的 對 象 的 含 義 審 計 的 對 象 是 指 被 審 計 單 位 的 財 政 財 務(wù) 收 支及 其 有 關(guān) 的 經(jīng) 營 管 理 活 動 以 及 作 為 這 些 經(jīng) 濟活 動 信 息 載 體 的 財 務(wù) 報 表 和 其 他 有 關(guān) 資 料 。二 、 我 國 現(xiàn) 階 段 審 計 對 象 的 內(nèi) 容 ( 一 ) 被 審 計 單 位 的 財 務(wù) 收 支 及 其 有 關(guān) 的 經(jīng)營 管 理 活 動 ; ( 二 ) 作 為 被 審 計 單 位 的 財 務(wù) 收 支 及 其 有 關(guān)經(jīng) 營 管 理 活 動 信 息 載 體 的 財 務(wù) 報 表 和 其 他 有關(guān) 資 料 。 51 三 、 需 明 確 的 幾 個 問 題 一 是 審 計 的 主 體 。 審 計 的 主 體 是 指 審 計 機 構(gòu) 和 審 計 人員 , 即 實 施 審 計 監(jiān) 督 的 執(zhí) 行 者 ; 二 是 審 計 的 范 圍 。 審 計 的 范 圍 是 指 審 計 監(jiān) 督 客 體 的 外延 , 它 是 審 計 對 象 的 組 成 部 分 , 具 體 地 說 就 是 被 審 計單 位 ; 三 是 審 計 的 主 要 內(nèi) 容 。 審 計 的 主 要 內(nèi) 容 構(gòu) 成 審 計 對 象的 內(nèi) 涵 , 即 財 務(wù) 收 支 及 其 經(jīng) 營 管 理 活 動 ; 四 是 審 計 所 依 據(jù) 的 信 息 來 源 。 審 計 所 依 據(jù) 的 信 息 是 指形 成 審 計 證 據(jù) 的 各 種 文 字 、 數(shù) 據(jù) 以 及 電 子 計 算 機 的 磁帶 、 磁 盤 、 磁 鼓 等 。 52 第 六 節(jié) 審 計 的 目 標 審 計 目 標 是 指 人 們 通 過 審 計 實 踐 活 動 所 期望 達 到 的 理 想 境 界 或 最 終 結(jié) 果 , 或 者 說 是指 審 計 活 動 的 目 的 與 要 求 。 審 計 目 標 的 確 定 , 除 受 審 計 對 象 的 制 約 以外 , 還 取 決 于 審 計 社 會 屬 性 、 審 計 基 本 職能 和 審 計 授 權(quán) 者 或 委 托 者 對 審 計 工 作 的 要求 。 53 第 六 節(jié) 審 計 的 目 標 一 、 審 計 目 標 的 演 變 ( 以 西 方 注 冊 會 計 師審 計 為 例 ) ( 一 ) 詳 細 審 計 階 段 ( 查 錯 防 弊 ) ( 防 護性 ) ( 二 ) 資 產(chǎn) 負 債 表 審 計 階 段 ( 提 供 信 用 證明 , 對 資 產(chǎn) 負 債 表 進 行 公 正 性 審 計 ) ( 三 ) 財 務(wù) 報 表 審 計 階 段 ( 公 允 性 、 合 法性 ) 審 計 目 標 體 現(xiàn) 了 審 計 的 職 能 , 審 計 目 標 是審 計 職 能 的 外 在 表 現(xiàn) 。 審 計 目 標 具 有 一 定的 層 次 性 。 ( 總 目 標 和 具 體 目 標 ) 54 二 、 審 計 的 總 目 標 審 計 總 目 標 一 般 是 根 據(jù) 審 計 授 權(quán) 人 和 委托 人 的 要 求 , 對 被 審 計 單 位 或 個 人 所 承 擔 的經(jīng) 濟 責 任 的 監(jiān) 督 、 鑒 證 與 評 價 , 是 一 種 帶 有戰(zhàn) 略 性 的 綜 合 性 目 標 , 它 一 定 要 體 現(xiàn) 國 家 實行 審 計 監(jiān) 督 制 度 的 需 要 。 ( 一 ) 國 家 審 計 的 總 目 標 對 財 政 收 支 和 財 務(wù) 收 支 的 真 實 、 合 法 和 效 益進 行 審 查 和 評 價 。 ( 二 ) 注 冊 會 計 師 審 計 的 總 目 標 對 被 審 計 單 位 會 計 報 表 的 合 法 性 、 公 允 性 表示 意 見 。 55 ( 三 ) 部 門 、 單 位 內(nèi) 部 審 計 的 總 目 標 監(jiān) 督 和 評 價 本 單 位 及 所 屬 單 位 財 政 收 支 、財 務(wù) 收 支 、 經(jīng) 濟 活 動 的 真 實 合 法 和 效 益 的行 為 , 以 促 進 加 強 經(jīng) 濟 管 理 , 實 現(xiàn) 經(jīng) 濟 目標 。 56 三 、 審 計 具 體 目 標 審 計 具 體 目 標 是 審 計 總 目 標 的 具 體 化 , 根據(jù) 具 體 化 的 不 同 程 度 , 又 分 為 一 般 審 計 目標 和 項 目 審 計 目 標 兩 個 層 次 。 ( 一 ) 一 般 審 計 目 標 在 會 計 報 表 審 計 實 務(wù) 中 , 一 般 審 計 目 標 包括 以 下 7個 方 面 : 1.總 體 的 合 理 性 2.金 額 的 真 實 性 3.金 額 的完 整 性 4.資 產(chǎn) 的 所 有 權(quán) 5.計 量 的 正 確 性 6.內(nèi) 部 控 制 的 有 效 性 7.恰 當 地 反 映 與 充 分揭 示 57 ( 二 ) 項 目 審 計 目 標 P123-125 1.現(xiàn) 金 ( 包 括 銀 行 存 款 ) 項 目 審 計 目 標 2.應(yīng) 收 及 預 付 款 項 項 目 審 計 目 標 3.存 貨 項 目 審 計 目 標 4.長 期 股 權(quán) 投 資 項 目 審 計 目 標 5.資 產(chǎn) 項 目 審 計 目 標 6.負 債 項 目 審 計 目 標 7.所 有 者 權(quán) 益 項 目 審 計 目 標 8.收 入 與 費 用 項 目 審 計 目 標 58 第 七 節(jié) 審 計 基 本 假 設(shè) 一 、 假 設(shè) 與 審 計 假 設(shè) ( 一 ) 假 設(shè) 的 一 般 特 征 1.假 設(shè) 并 不 證 明 其 自 身 的 正 確 性 2.假 設(shè) 是 推 論 的 基 礎(chǔ) 3.假 設(shè) 是 發(fā) 展 變 化 的 ( 二 ) 審 計 假 設(shè) 的 四 特 點 1.概 括 性 2.系 統(tǒng) 性 3.實 用 性 4.相 對 性 59 二 、 國 外 審 計 基 本 假 設(shè) P23-25 ( 一 ) 莫 茨 和 夏 拉 夫 的 基 本 假 設(shè) ( 二 ) 托 馬 斯 .李 的 審 計 假 設(shè) ( 三 ) 弗 林 特 的 審 計 假 設(shè) 60 三 、 我 國 的 審 計 假 設(shè) ( 一 ) 審 計 基 本 假 設(shè) 1.審 計 必 要 性 假 設(shè) 2.審 計 對 象 可 證 實 性 假 設(shè) 3.錯 誤 與 舞 弊 存 在 性 假 設(shè) 4.行 為 衡 量 標 準 假 設(shè) 5.無 反 證 判 定 假 設(shè) ( 二 ) 審 計 特 種 假 設(shè) 1.審 計 主 體 假 設(shè) 2.審 計 方 法 假 設(shè) 3.審 計 證 據(jù) 假 設(shè) 4.其 他 方 面 假 設(shè) 第 二 章 審 計 組 織 與 審 計 人 員 62 學 習 要 點 了 解 我 國 審 計 機 關(guān) 的 設(shè) 置 以 及 審 計 機 關(guān) 的 職 責 和 權(quán) 限 了 解 會 計 師 事 務(wù) 所 的 設(shè) 立 與 審 批 理 解 我 國 審 計 機 關(guān) 的 審 計 原 則 熟 悉 國 家 審 計 機 關(guān) 的 隸 屬 模 式 掌 握 會 計 師 事 務(wù) 所 的 業(yè) 務(wù) 范 圍 掌 握 審 計 人 員 的 職 業(yè) 要 求 63 第 一 節(jié) 國 家 審 計 機 關(guān) 國 家 審 計 機 關(guān) 是 代 表 國 家 依 法 行 使 監(jiān) 督 權(quán)的 行 政 機 關(guān) , 它 具 有 國 家 法 律 賦 予 的 獨 立 性 和權(quán) 威 性 。 國 家 審 計 機 關(guān) 是 現(xiàn) 代 各 國 審 計 體 系 中最 重 要 的 組 成 部 分 , 也 是 國 家 政 權(quán) 的 一 個 重 要組 成 部 分 。 64 一 、 國 家 審 計 機 關(guān) 的 隸 屬 模 式 ( 一 ) 立 法 型 : 隸 屬 立 法 部 門 , 直 接 對 立 法 部 門 負 責 和 報告 工 作 , 不 受 行 政 當 局 的 控 制 和 干 預 , 地 位 高 , 獨 立 性 強 (奧 地 利 、 加 拿 大 、 美 國 ) 。 ( 二 ) 司 法 型 : 隸 屬 于 司 法 部 門 , 擁 有 很 強 的 司 法 權(quán) , 具有 司 法 地 位 和 很 高 的 權(quán) 威 性 ( 法 國 、 意 大 利 、 西 班 牙 審 計 法院 ) 。 ( 三 ) 行 政 型 : 隸 屬 于 政 府 行 政 部 門 ( 中 國 、 瑞 典 ) ( 四 ) 監(jiān) 審 合 一 型 : 獨 立 于 政 府 , 由 總 統(tǒng) 直 接 領(lǐng) 導 ,地 位 高 于 政 府 各 部 門 ( 韓 國 、 蒙 古 ) ( 五 ) 獨 立 型 : 不 隸 屬 于 任 何 權(quán) 力 部 門 , 是 一 個 獨 立的 監(jiān) 督 機 構(gòu) , 只 對 法 律 負 責 ( 日 本 和 德 國 ) 65 二 、 我 國 審 計 機 關(guān) 的 設(shè) 置 審 計 機 關(guān) , 是 審 計 權(quán) 力 的 承 擔 著 , 審計 監(jiān) 督 活 動 的 實 施 者 。 因 此 , 審 計 機 關(guān) 就是 能 以 自 己 的 名 義 實 施 審 計 監(jiān) 督 權(quán) 的 組 織機 構(gòu) 。 國 家 實 行 審 計 監(jiān) 督 制 度 , 國 務(wù) 院 設(shè) 立 審 計機 關(guān) , 縣 級 以 上 的 地 方 各 級 人 們 政 府 設(shè) 立審 計 機 關(guān) 。 ( 一 ) 最 高 審 計 機 關(guān) ( 二 ) 地 方 審 計 機 關(guān) 66 ( 一 ) 最 高 審 計 機 關(guān) 審 計 署 成 立 于 1983年 9月 15日 , 它 是 國 務(wù)院 所 屬 部 委 級 的 國 家 機 關(guān) , 是 我 國 最 高 審計 機 關(guān) 。 審 計 署 按 統(tǒng) 一 領(lǐng) 導 、 分 級 負 責 的 原 則 組 織領(lǐng) 導 全 國 的 審 計 工 作 。 為 了 就 近 審 計 和 同 行 業(yè) 審 計 的 需 要 , 審 計機 關(guān) 有 必 要 在 重 點 地 區(qū) 和 部 門 派 出 審 計 特派 員 。 審 計 署 根 據(jù) 工 作 需 要 設(shè) 立 審 計 派 出 機 構(gòu) ,須 經(jīng) 國 務(wù) 院 批 準 。 67 ( 二 ) 地 方 審 計 機 關(guān) 縣 級 以 上 地 方 政 府 設(shè) 立 審 計 局 ( 廳 ) , 分別 在 省 長 、 自 治 區(qū) 主 席 、 市 長 、 州 長 、縣 長 、 區(qū) 長 和 上 一 級 審 計 機 關(guān) 的 領(lǐng) 導 下 ,負 責 本 行 政 區(qū) 域 的 審 計 工 作 。 我 國 審 計 組 織 體 系 的 主 要 特 征 是 : 我 國 國家 審 計 實 行 行 政 審 計 模 式 ; 對 地 方 審 計 機關(guān) 實 行 雙 重 領(lǐng) 導 體 制 ; 國 家 審 計 機 關(guān) 對 內(nèi)部 審 計 進 行 業(yè) 務(wù) 指 導 和 監(jiān) 督 , 對 社 會 中 介機 構(gòu) 審 計 業(yè) 務(wù) 質(zhì) 量 進 行 監(jiān) 督 檢 查 。 68 三 、 我 國 審 計 機 關(guān) 的 職 責 和 權(quán) 限 ( 一 ) 我 國 審 計 機 關(guān) 的 職 責 審 計 機 關(guān) 職 責 , 是 指 國 家 法 律 、 行 政 法 規(guī)規(guī) 定 的 審 計 機 關(guān) 應(yīng) 當 完 成 的 任 務(wù) 和 承 擔 的責 任 。 憲 法 和 審 計 法 有 規(guī) 定 。 1.基 本 職 責 : 對 國 家 財 政 收 支 和 與 國 有 資 產(chǎn)有 關(guān) 的 財 務(wù) 收 支 進 行 審 計 監(jiān) 督 。 2.具 體 職 責 ( 1) 財 政 收 支 審 計 職 責 ( 主 要 職 責 ) ( 2) 財 務(wù) 收 支 審 計 職 責 ( 重 要 職 責 ) ( 3) 效 益 審 計 職 責 69 ( 4) 經(jīng) 濟 責 任 審 計 職 責 ( 5) 其 他 法 律 、 法 規(guī) 規(guī) 定 的 審 計 職 責 ( 6) 專 項 審 計 調(diào) 查 職 責 ( 7) 審 計 管 轄 范 圍 確 定 的 職 責 ( 8) 管 理 審 計 工 作 的 職 責 ( 9) 對 內(nèi) 部 審 計 進 行 業(yè) 務(wù) 指 導 和 監(jiān) 督 的 職責 ( 10) 對 社 會 審 計 機 關(guān) 審 計 報 告 的 核 查 的職 責 70 ( 二 ) 我 國 審 計 機 關(guān) 的 權(quán) 限 監(jiān) 督 檢 查 權(quán) 采 取 臨 時 強 制 措 施 權(quán) 提 請 協(xié) 助 權(quán) 通 報 或 公 布 審 計 結(jié) 果 權(quán) 處 理 處 罰 權(quán) 建 議 糾 正 處 理 權(quán) 71 四 、 我 國 審 計 機 關(guān) 的 審 計 原 則 我 國 憲 法 和 審 計 法 確 定 的 我 國 審 計 機 關(guān) 進行 審 計 監(jiān) 督 的 基 本 原 則 : 依 法 審 計 和 獨 立審 計 。 ( 一 ) 依 法 審 計 ( 二 ) 獨 立 審 計 審 計 法 規(guī) 定 : 審 計 機 關(guān) 依 照 法 律 規(guī) 定 獨 立行 使 監(jiān) 督 權(quán) , 不 受 其 他 行 政 機 關(guān) 、 社 會 團體 或 個 人 的 干 涉 。 72 第 二 節(jié) 內(nèi) 部 審 計 機 構(gòu) 一 、 內(nèi) 部 審 計 機 構(gòu) 及 其 人 員 內(nèi) 部 審 計 是 指 由 部 門 或 單 位 內(nèi) 部 相 對 獨 立的 審 計 機 構(gòu) 和 審 計 人 員 對 本 部 門 或 本 單 位的 財 政 財 務(wù) 收 支 、 經(jīng) 營 管 理 活 動 及 其 經(jīng) 濟效 益 進 行 審 核 和 評 價 , 查 明 其 真 實 性 、 正確 性 、 合 法 性 、 合 規(guī) 性 和 有 效 性 , 提 出 意見 和 建 議 的 一 種 專 職 經(jīng) 濟 監(jiān) 督 活 動 。 其 主要 目 的 是 健 全 內(nèi) 部 控 制 系 統(tǒng) , 嚴 肅 財 經(jīng) 紀律 , 查 錯 揭 弊 , 改 善 經(jīng) 營 管 理 , 提 高 經(jīng) 濟效 益 。 73 受 總 會 計 師 或 主 管 財 務(wù) 的 副 總 裁 領(lǐng) 導 受 總 裁 或 總 經(jīng) 理 領(lǐng) 導 受 董 事 會 下 設(shè) 的 監(jiān) 事 會 或 審 計 委 員 會 的 領(lǐng) 導 受 董 事 會 的 直 接 領(lǐng) 導 74 內(nèi) 部 審 計 機 構(gòu) 由 所 在 的 部 門 或 單 位 授 權(quán) , 代表 部 門 或 單 位 的 利 益 開 展 審 計 業(yè) 務(wù) 。 實 行雙 重 領(lǐng) 導 體 制 。 我 國 內(nèi) 部 審 計 機 構(gòu) 構(gòu) 成 : 1.部 門 內(nèi) 部 審 計 機 構(gòu) 2.單 位 內(nèi) 部 審 計 機 構(gòu) 75 ( 三 ) 內(nèi) 部 審 計 的 特 點1. 服 務(wù) 的 內(nèi) 向 性 2. 范 圍 的 廣 泛 性 3. 審 計 的 及 時 性 4. 微 觀 監(jiān) 督 和 宏 觀 監(jiān) 督 的 統(tǒng) 一 性 76 對 本 單 位 和 下 屬 單 位 的 下 列 事 項 進 行 審 計 : 1.財 政 收 支 、 財 務(wù) 收 支 及 其 有 關(guān) 的 經(jīng) 濟 活 動 2.預 算 內(nèi) 、 預 算 外 資 金 的 管 理 和 使 用 情 況 3.領(lǐng) 帶 人 員 的 任 期 經(jīng) 濟 責 任 4.固 定 資 產(chǎn) 投 資 項 目 5.內(nèi) 控 制 度 健 全 性 和 有 效 性 以 及 風 險 管 理 評 估 6.經(jīng) 濟 管 理 及 效 益 7.法 律 規(guī) 定 和 單 位 負 責 人 或 權(quán) 利 機 構(gòu) 要 求 辦 理 的 其 他 審 計 業(yè) 務(wù) 77 1.檢 查 資 料 、 財 產(chǎn) 權(quán) 2.參 加 有 關(guān) 會 議 權(quán) 3.調(diào) 查 取 證 權(quán) 4.提 出 制 止 、 糾 正 、 改 進 意 見 權(quán) 5.提 出 通 報 批 評 、 獎 罰 、 追 究 責 任 建 議 權(quán) 6.向 上 級 內(nèi) 審 機 構(gòu) 和 審 計 機 關(guān) 的 反 映 權(quán) 7.根 據(jù) 單 位 負 責 人 授 權(quán) 的 處 理 、 處 罰 權(quán) 78 第 三 節(jié) 社 會 審 計 機 構(gòu) 社 會 審 計 機 構(gòu) 是 由 一 定 資 格 的 專 業(yè) 人 員 ,通 過 政 府 部 門 的 批 準 , 以 一 定 組 織 方 式 形成 的 民 間 審 計 機 構(gòu) 。 會 計 師 事 務(wù) 所 是 國 家 批 準 、 依 法 設(shè) 立 并 獨立 承 辦 注 冊 會 計 師 業(yè) 務(wù) 的 機 構(gòu) , 實 行 自 收自 支 、 獨 立 核 算 、 依 法 納 稅 。 79 一 、 會 計 師 事 務(wù) 所 的 設(shè) 立 與 審 批 ( 一 ) 有 限 責 任 會 計 師 事 務(wù) 所 的 設(shè) 立 與 審 批 1.有 限 責 任 會 計 師 事 務(wù) 所 是 由 注 冊 會 計 師 發(fā) 起設(shè) 立 , 承 辦 注 冊 會 計 師 事 務(wù) 所 并 負 有 限 責 任 的社 會 中 介 機 構(gòu) 。 會 計 師 事 務(wù) 所 以 其 全 部 資 產(chǎn) 對其 債 務(wù) 承 擔 責 任 , 會 計 師 事 務(wù) 所 的 出 資 人 承 擔的 責 任 以 其 出 資 額 為 限 。 2.設(shè) 立 有 限 責 任 會 計 師 事 務(wù) 所 應(yīng) 當 具 備 的 條 件: 見 教 材 P45 3.省 級 財 政 部 門 批 準 設(shè) 立 會 計 師 事 務(wù) 所 的 程 序: 見 教 材 P45 80 ( 二 ) 合 伙 會 計 師 事 務(wù) 所 的 設(shè) 立 與 審 批 1.根 據(jù) 注 冊 會 計 師 法 規(guī) 定 , 會 計 師 事 務(wù) 所可 以 由 注 冊 會 計 師 合 伙 設(shè) 立 。 合 伙 設(shè) 立 的 會 計師 事 務(wù) 所 的 債 務(wù) , 由 合 伙 人 按 照 出 資 比 例 或 者協(xié) 議 的 約 定 , 以 各 自 的 財 產(chǎn) 承 擔 責 任 。 合 伙 人對 會 計 師 事 務(wù) 所 債 務(wù) 承 擔 連 帶 責 任 。 2.會 計 師 事 務(wù) 所 按 照 本 年 度 審 計 業(yè) 務(wù) 收 入 不 低于 5%的 比 例 提 取 職 業(yè) 風 險 基 金 , 職 業(yè) 風 險 基金 只 能 用 于 因 職 業(yè) 責 任 引 起 的 民 事 賠 償 或 者 與民 事 賠 償 相 關(guān) 的 律 師 費 、 訴 訟 費 等 法 律 費 用 的支 出 。 也 可 以 通 過 購 買 職 業(yè) 保 險 方 式 提 高 抵 御職 業(yè) 責 任 風 險 的 能 力 。 81 二 、 會 計 師 事 務(wù) 所 的 內(nèi) 部 組 織 機 構(gòu) 會 計 師 事 務(wù) 所 按 其 經(jīng) 營 規(guī) 模 或 區(qū) 域 大 小 , 可 以 劃 分 為國 際 性 會 計 師 事 務(wù) 所 ( 普 華 永 道 、 安 永 、 畢 馬 威 、 德勤 ) 、 全 國 性 會 計 師 事 務(wù) 所 、 區(qū) 域 性 會 計 師 事 務(wù) 所 和地 方 性 會 計 師 事 務(wù) 所 。 1.合 伙 人 ( 所 有 者 ) 2.經(jīng) 理 ( 高 管 ) 3.協(xié) 理 或 督 導 ( 經(jīng) 理 的 下 屬 職 員 ) 4.高 級 審 計 人 員 ( 高 級 生 ) 5.助 理 工 作 人 員 ( 練 習 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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