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興實小第17周《不逃課 不曠課做文明小學生》班會》由會員分享,可在線閱讀,更多相關《眾興實小第17周《不逃課 不曠課做文明小學生》班會(18頁珍藏版)》請在裝配圖網(wǎng)上搜索。
1、眾 興 實 小 第 17周 主 題 班 會 在 校 一 日 常 規(guī) 教 育 一 、 起 床 : 1、 每 天 早 睡 早 起 , 不 睡 懶 覺 , 保 證 8個 小 時 的 睡 眠 時 間 。 2、 自 己 穿 衣 、 整 理 床 鋪 , 自 己 刷 牙 洗 臉 , 并 把 洗 刷 用 具 擺 放 整 齊 , 每 天 保 持 手 臉 干 凈 , 勤 洗 澡 , 勤 洗 頭 , 勤 刷 牙 , 勤 漱 口 。 不 留 長 指 甲 , 衣 著 整 潔 。 3、 佩 戴 紅 領 巾 , 穿 好 校 服 。 4、 帶 齊 學 習 用 品 自 己 整 理 書 包 。 與 學 習 無 關 的 東 西 不
2、 帶 進 學 校 。 5、 上 學 臨 走 時 和 家 長 說 聲 “ 再 見 ” 。 二 、 上 學 :1、 遵 守 學 校 作 息 時 間 , 按 時 到 校 、 不 遲 到 、 不 早 退 、 不 逃 學 、 不 曠 課 。 有 事 有 病 要 向 班 主 任 請 假 。2、 不 在 路 上 逗 留 玩 耍 , 要 自 覺 遵 守 交 通 規(guī) 則 , 靠 右 邊 走 。 過 馬 路 走 人 行 橫 道 線 。3、 見 了 老 師 要 主 動 問 好 、 彬 彬 有 禮 。4、 個 別 學 生 需 家 長 接 送 的 , 只 能 送 到 校 門 前 黃 線 處 , 送 別 時 學 生 要
3、和 家 長 說 聲 “ 再 見 ” 。5、 在 進 入 校 園 后 , 走 進 教 室 開 始 學 習 。 6、 不 在 校 門 口 小 攤 點 上 購 買 零 食 和 物 品 。 不 在 校 園 內(nèi) 吃 任 何 小 零 食 。 三 、 課 前 :1、 早 讀 前 參 加 班 級 衛(wèi) 生 掃 除 , 并 做 好 上 課 的 準 備 工 作 。2、 第 一 節(jié) 鈴 響 后 , 立 即 準 備 好 當 堂 學 習 用 品 , 端 坐 靜 候 教 師 上 課 。3、 按 要 求 擺 放 學 習 用 品 。 課 桌 上 方 橫 放 文 具 盒 , 左 邊 豎 放 課 本 , 右 邊 豎 放 作 業(yè) 本
4、 。4、 到 綜 合 上 課 的 班 級 , 帶 好 學 習 用 具 按 照 順 序 成 一 排 進 入 綜 合 樓 上 課 , 在 樓 內(nèi) 腳 步 聲 要 輕 , 沒 有 說 話 聲 。 保 持 綜 合 樓 內(nèi) 的 衛(wèi) 生 。 四 、 上 課 :1、 上 課 鈴 響 后 , 教 師 走 進 課 堂 , 值 日 班 長 喊 “ 起 立 ” , 師 生 互 相 問 好 , 值 日 班 長 喊 “ 坐 下 ” 。2、 學 生 因 故 遲 到 , 要 喊 “ 報 告 ” 經(jīng) 老 師 允 許 后 , 方 可 進 入 座 位 。 3、 上 課 時 , 不 隨 便 說 話 , 不 做 小 動 作 , 專
5、門 聽 講 , 積 極 思 考 問 題 , 大 膽 發(fā) 言 。 發(fā) 問 要 舉 手 , 要 正 確 使 用 普 通 話 。4、 認 真 學 習 , 按 老 師 要 求 完 成 當 堂 作 業(yè) , 教 師 檢 查 作 業(yè) 時 , 學 生 要 站 好 把 作 業(yè) 本 雙 手 遞 給 老 師 。5、 按 照 “ 書 離 眼 一 尺 , 手 握 筆 離 紙 一 寸 , 胸 離 桌 一 拳 ” 三 個 一 的 要 求 保 持 正 確 的 讀 寫 姿 勢 , 注 意 用 眼 衛(wèi) 生 。 6、 課 上 保 持 室 內(nèi) 衛(wèi) 生 , 有 紙 削 等 雜 物 時 放 在 班 級 指 定 位 置 。7、 下 課 鈴
6、 響 后 , 老 師 宣 布 下 課 , 值 日 班 長 喊 “ 起 立 ” , 教 師 說 “ 下 課 ” 后 , 學 生 有 秩 序 站 排 出 教 室 。 五 、 下 課 :1、 下 課 后 , 學 生 應 有 秩 序 地 走 出 教 室 , 不 擁 擠 、 不 喧 嘩 、 不 在 走 廊 、 樓 梯 里 追 逐 打 鬧 , 踢 球 、 跳 繩 、 踢 毽 子 、 扔 沙 包 等 游 戲 , 不 能 做 其 它 危 險 游 戲 , 要 從 小 培 養(yǎng) 安 全 意 識 。2、 在 樓 內(nèi) 走 動 時 , 腳 步 放 輕 , 不 隨 地 亂 扔 雜 物 , 不 可 用 手 觸 摸 墻 壁 ,
7、 保 持 教 學 樓 內(nèi) 的 衛(wèi) 生 。3、 值 日 生 負 責 擦 黑 板 , 小 組 長 負 責 收 發(fā) 作 業(yè) 。4、 各 班 學 生 要 按 上 下 樓 的 上 行 下 行 , 注 意 安 全 , 注 意 保 護 教 學 樓 內(nèi) 外 的 各 種 公 共 設 施 。5、 如 遇 聽 課 的 領 導 和 老 師 應 起 立 歡 送 。 六 、 課 間 :1、 不 打 架 、 不 罵 人 , 在 操 場 做 踢 毽 子 、 跳 繩 、 扔 沙 包 等 有 益 活 動 , 不 追 跑 打 鬧 , 不 做 危 險 游 戲 。 不 在 墻 壁 上 亂 寫 亂 畫 。2、 和 同 學 團 結 友 愛
8、 , 講 文 明 有 禮 貌 , 常 常 使 用 文 明 用 語 , 注 意 行 為 規(guī) 范 化 。3、 不 隨 地 吐 痰 , 不 亂 扔 果 皮 紙 屑 , 維 護 環(huán) 境 衛(wèi) 生 。 見 到 操 場 有 雜 物 垃 圾 時 應 及 時 用 手 拾 起 , 將 其 放 入 校 園 內(nèi) 的 垃 圾 桶 。4、 不 隨 便 進 入 教 師 辦 公 區(qū) , 進 教 師 辦 公 室 要 敲 門 , 經(jīng) 老 師 允 許 方 可 入 內(nèi) 。 課 間 在 樓 內(nèi) 遇 見 本 校 教 師 行 禮 即 可 , 保 持 樓 內(nèi) 安 靜 。5、 對 來 校 指 導 工 作 的 領 導 和 參 觀 客 人 要 熱
9、 情 大 方 行 禮 問 好 。 不 尾 隨 , 不 圍 觀 。 6、 值 日 班 長 和 小 組 長 協(xié) 助 老 師 拿 送 教 具 , 要 與 老 師 同 行 , 注 意 安 全 。 七 、 課 后 :1、 認 真 做 衛(wèi) 生 值 日 工 作 , 積 極 參 加 大 掃 除 。2、 積 極 參 加 各 類 興 趣 小 組 活 動 , 參 加 體 育 鍛 煉 。3、 學 習 有 困 難 的 同 學 及 時 讓 老 師 講 解 、 課 后 主 動 請 教 老 師 。 八 、 放 學 :1、 放 學 時 , 學 生 按 指 定 地 點 , 聽 體 育 委 員 統(tǒng) 一 指 揮 , 按 學 校 要
10、求 的 年 級 順 序 放 學 。2、 學 生 路 排 中 途 不 得 下 隊 , 不 打 鬧 , 不 擁 擠 , 如 需 家 長 接 送 的 , 學 生 要 告 訴 家 長 在 校 門 前 黃 線 以 外 等 候 。3、 放 學 路 上 , 遵 守 交 通 規(guī) 則 , 要 走 人 行 道 , 過 馬 路 走 人 行 橫 道 。4、 坐 公 交 車 的 學 生 , 安 全 第 一 , 服 從 乘 務 人 員 管 理 , 不 爭 搶 座 位 , 文 明 禮 讓 。5、 放 學 后 , 不 在 校 門 口 亂 買 東 西 , 不 進 游 戲 室 , 不 進 網(wǎng) 吧 , 不 在 路 上 逗 留 、
11、玩 耍 , 按 時 回 家 。 眾 興 實 驗 小 學 校 規(guī) 學 生 違 紀 處 分 條 例 眾 興 實 驗 小 學 學 生 違 紀 處 分 條 例 ( 試 行 稿 ) 為 維 護 學 校 的 正 常 秩 序 , 嚴 肅 學 校 紀 律 , 增 強 法制 觀 念 , 創(chuàng) 造 良 好 的 教 育 教 學 環(huán) 境 , 根 據(jù) 中 華 人 民 共 和國 義 務 教 育 法 、 未 成 年 人 保 護 法 、 中 小 學 生 守 則 和 中 小 學 生 日 常 行 為 規(guī) 范 , 結 合 學 校 實 際 , 制 定 此 條例 。 一 、 作 為 教 育 管 理 的 手 段 , 對 違 紀 學 生 的
12、 處 分 必 須慎 重 , 且 嚴 格 執(zhí) 行 手 續(xù) 。 要 堅 持 教 育 為 主 和 教 育 與 處 分 相結 合 的 原 則 , 對 受 處 分 的 學 生 要 熱 情 幫 助 他 們 改 正 錯 誤 ,及 時 撤 消 處 分 。 二 、 處 分 的 種 類 學 生 處 分 分 別 為 : 口 頭 警 告 ; 警 告 ; 嚴 重 警 告 ; 記過 ; 記 大 過 。學 生 有 以 下 違 紀 行 為 之 一 者 , 給 予 警 告 處 分 。 ( 一 ) 一 學 期 內(nèi) 曠 課 節(jié) 數(shù) 累 計 達 5-10節(jié) ; ( 二 ) 期 中 、期 末 考 試 不 遵 守 考 場 紀 律 或 有
13、 舞 弊 行 為 ; ( 三 ) 嚴 重 違 反課 堂 常 規(guī) , 造 成 不 良 影 響 ; ( 四 ) 有 意 損 壞 公 物 、 破 壞 綠化 、 污 損 環(huán) 境 行 為 ; ( 五 ) 違 反 學 校 明 文 禁 止 的 行 為 ( 如損 害 公 物 、 打 架 等 ) , 經(jīng) 教 育 后 屢 犯 者 ; ( 六 ) 偷 竊 行 為 ;( 七 ) 在 校 外 做 有 損 學 校 聲 譽 行 為 , 情 節(jié) 嚴 重 者 。 學 生 有 以 下 違 紀 行 為 之 一 者 , 給 予 嚴 重 警 告 處 分 。 ( 一 ) 一 學 期 內(nèi) 曠 課 節(jié) 數(shù) 累 計 達 11-15節(jié) ; (
14、二 )經(jīng) 常 違 反 紀 律 , 不 接 受 教 育 管 理 , 影 響 嚴 重 ; ( 三 ) 參 與打 架 , 后 果 較 為 嚴 重 ; ( 四 ) 有 偷 竊 行 為 , 影 響 較 為 嚴 重 ;( 五 ) 經(jīng) 常 故 意 損 壞 公 物 或 破 壞 綠 化 , 嚴 重 污 損 學 校 環(huán) 境 ;( 六 ) 有 敲 詐 勒 索 行 為 , 并 造 成 不 良 影 響 的 ; ( 七 ) 有 其他 嚴 重 違 紀 行 為 。 三 、 凡 所 犯 錯 誤 給 集 體 和 個 人 帶 來 經(jīng) 濟 、 物 質(zhì) 損 失的 , 除 給 予 紀 律 處 分 外 , 必 須 依 法 承 擔 賠 償
15、責 任 。 四 、 違 紀 學 生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 可 從 輕 或 免 于 處 分 。 ( 一 ) 情 節(jié) 輕 微 , 不 是 主 謀 者 ; (二 )主 動 承 認 錯 誤 并 及 時 改 正 者 ; (三 )主 動 賠 償 損 失 者 ; (四 )檢 舉 揭 發(fā) 有 功 者 。 五 、 違 紀 學 生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者 , 從 重 處 罰 (一 )有 較 嚴 重 后 果 者 ; (二 )認 錯 態(tài) 度 不 好 者 ; (三 )對 檢 舉 人和 證 人 打 擊 報 復 者 ; (四 )屢 教 不 改 (包 括 受 處 分 后 , 又 犯 其 它 方 面錯 誤
16、 的 )者 ; (五 )手 段 惡 劣 , 情 節(jié) 嚴 重 者 ; (六 )脅 迫 , 誘 騙 和 教 唆他 人 違 犯 處 分 條 例 行 為 者 ; (七 )嫁 禍 于 他 人 或 制 造 假 象 掩 蓋 違 紀 事實 者 ;( 八 ) 勾 結 校 外 人 員 違 法 違 紀 , 敗 壞 學 校 聲 譽 者 ; ( 九 ) 威 脅 、 侮辱 同 學 、 老 師 者 ; (十 )一 人 有 兩 種 以 上 違 犯 處 分 條 例 行 為 者 。 六 、 處 分 程 序 處 分 材 料 包 括 : ( 一 ) 學 生 違 紀 事 實 的 記 載 材 料 ;( 二 ) 違 紀 者 本 人 的 檢
17、 討 保 證 書 及 所 犯 錯 誤 的 交 待 材 料 ;( 三 ) 其 它 人 員 或 組 織 的 證 明 材 料 ; ( 四 ) 班 級 對 違 紀 者的 處 理 意 見 ; ( 五 ) 其 它 與 違 紀 事 實 有 關 的 材 料 。七 、 警 告 及 以 上 處 分 審 批 程 序 ( 一 ) 班 主 任 如 實 填 寫 學 生 違 紀 處 分 申 報 表 , 提 供 學生 違 規(guī) 違 紀 的 事 實 危 害 或 影 響 , 附 送 處 分 材 料 。 ( 二 ) 班 主 任 將 申 報 表 和 違 紀 材 料 交 年 級 組 , 年 級 組聯(lián) 合 德 育 處 全 面 調(diào) 查 核
18、實 違 紀 事 實 。 ( 三 ) 德 育 處 、 年 級 組 、 班 主 任 聯(lián) 合 提 出 處 分 建 議 。 處分 文 件 由 德 育 處 擬 定 。 警 告 及 以 上 處 分 提 交 行 政 會 議 討 論及 校 長 審 批 。 ( 四 ) 通 過 班 主 任 或 年 級 組 通 報 受 處 分 學 生 和 家 長 ;由 班 主 任 、 年 級 組 和 德 育 處 聯(lián) 合 作 好 受 處 分 學 生 的 善 后 工作 。 ( 五 ) 學 生 或 家 長 如 認 為 給 予 的 處 分 有 誤 , 可 向 分 管校 長 申 訴 , 但 不 得 無 理 糾 纏 取 鬧 ; 學 校 對 學
19、 生 的 申 訴 應及 時 復 查 并 作 出 終 決 結 論 。 ( 六 ) 處 分 決 定 以 布 告 形 式 公 示 。 八 、 處 分 記 載 和 撤 銷 處 分 對 學 生 處 分 結 果 或 撤 銷 處 分 結 果 均 記 入 學 生 個 人 檔案 。 學 生 受 處 分 后 , 確 能 痛 改 前 非 , 嚴 格 要 求 自 己 , 一 學期 內(nèi) 沒 有 任 何 違 紀 行 為 , 一 個 學 期 后 可 以 撤 銷 處 分 。九 、 撤 銷 處 分 的 程 序 學 生 本 人 提 出 撤 銷 處 分 申 請 , 領 取 并 填 寫 學 生申 請 撤 銷 處 分 表 ; 班 級 討 論 認 可 、 班 主 任 認 可 后 將 申 請表 交 年 級 組 , 年 級 組 聯(lián) 合 德 育 處 審 核 , 初 步 作 出 是 否 撤 銷處 分 意 見 ; 德 育 處 擬 定 撤 銷 處 分 文 件 ; 警 告 以 上 處 分 撤 銷須 提 交 行 政 會 議 討 論 及 校 長 審 批 。 撤 銷 處 分 以 布 告 形 式 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