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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法,刑法,第一節(jié) 刑法概述 第二節(jié) 犯罪 第三節(jié) 刑罰 第四節(jié) 幾種常見的犯罪及其處罰 第五節(jié) 幾種常見職務犯罪,第一節(jié) 刑法概述,一、刑法的概念 二、刑法的基本原則 三、刑法的效力范圍,一、刑法的概念,刑法是規(guī)定犯罪、刑事責任和刑罰的法律。,刑法所保護的社會關系的范圍更加廣泛,概念,特點,刑法的強制性最為嚴厲,,第一節(jié) 刑法概述,第一節(jié) 刑法概述,二、刑法的基本原則,案例:甲系某縣機械廠職工,與女工乙在同一車間上班。兩人有不正當?shù)年P系,但兩人都已結婚,也不想離婚。兩人的奸情后來被乙的丈夫發(fā)現(xiàn),并向該縣法院告發(fā)。經(jīng)該縣法院審理,以通奸罪判處甲有期徒刑一年。甲不服判決,提起上訴。,問
2、題:通奸是不是犯罪?,分析:甲的行為不是犯罪,因為我國刑法并未將通奸作為犯罪行為加以規(guī)定。違背了罪刑法定原則。,第一節(jié) 刑法概述,二、刑法的基本原則,罪刑法定原則,刑法第3條規(guī)定:“法律明文規(guī)定為犯罪行為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guī)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刑?!?所謂罪刑法定,是指什么行為構成犯罪,構成什么罪及處何種刑罰,均須由法律明文規(guī)定,即所謂“法無明文規(guī)定者不為罪,法無明文規(guī)定者不處罰”。,案例:2002年5月26日晚9時許,原紹興輕紡科技中心總經(jīng)理徐建平與其妻丁遐(公司董事長)吃過晚飯后,先后回到位于柯橋的公司臥室內(nèi),因工作及家庭瑣事發(fā)生爭吵。徐建平借著酒勁,一手拿起茶杯向丁
3、遐頭部猛擊,一手使勁猛掐丁的頸部,直至妻子窒息死亡。作案后,徐建平用鋼鋸將尸體肢解,拋入消防蓄水池內(nèi)。次日,徐建平乘車潛到江蘇省南京市。2002年11月15日,徐建平被公安機關抓獲。,二、刑法的基本原則,第一節(jié) 刑法概述,問題:2003年月,徐建平在關押期間完成的項實用新型技術,被國家知識產(chǎn)權局專利局受理。這項技術發(fā)明都與紡織行業(yè)有關。徐本人擁有多項國家專利,還曾被評為年度全國生產(chǎn)力促進中心先進個人。近200名知識界人士上書法院請求“刀下留人”,認為其對中國紡織業(yè)有巨大貢獻,保留其一命更有價值。對徐建平應如何處罰?,二、刑法的基本原則,第一節(jié) 刑法概述,分析:法院堅持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則,在充
4、分調(diào)查取證的基礎上,對徐建平作出了公正的判決。2003年月日,紹興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犯故意殺人罪的徐建平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徐建平不服,請求二審法院改判。月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并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授權,核準對徐建平的死刑判決,之后幾日對徐建平以注射方式執(zhí)行死刑。,二、刑法的基本原則,第一節(jié) 刑法概述,二、刑法的基本原則,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則,刑法第4條規(guī)定:“對任何人犯罪,在適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許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權?!?刑法面前人人平等,是指對任何公民,不論其民族、種族、性別、職業(yè)、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chǎn)狀況等有何不同,都應當一律平
5、等地適用刑事法律的有關規(guī)定。包括:定罪上平等、量刑上平等、行刑上平等三個方面的內(nèi)容。,第一節(jié) 刑法概述,二、刑法的基本原則,案例:甲和乙到丙家行竊,共竊取了價值規(guī)律萬元的財物,經(jīng)銷贓后,贓款由二人平分。但甲在行竊中,瞞著乙偷偷地把一個價值5千元的戒指裝入口袋,據(jù)為己有。案子最后被公安機關偵破,一審法院判決甲有期徒刑5年,而判處乙有期徒刑3年。,問題:法院的判決正確與否?,分析:正確,因為甲的盜竊數(shù)額明顯比乙大,根據(jù)罪刑相適應的原則,其承擔的刑事責任也應比乙大。,第一節(jié) 刑法概述,第一節(jié) 刑法概述,二、刑法的基本原則,罪責刑相適應原則,刑法第5條規(guī)定:“刑罰的輕重,應當與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擔的
6、刑事責任相適應”。,罪責刑相適應原則,又稱罪刑均衡原則或罪刑等價主義。其含義是,根據(jù)罪行的社會危害性的大小,決定所處刑罰的輕重;罪輕刑輕,罪重刑重,罪刑相當,罰當其罪。,第二節(jié) 犯罪,一、犯罪的概念 二、犯罪構成 三、排除犯罪的事由 四、故意犯罪形態(tài) 五、共同犯罪,第二節(jié) 犯罪,一、犯罪的概念,我國刑法第13條規(guī)定:“一切危害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完全,分裂國家、顛覆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破壞社會秩序和經(jīng)濟秩序,侵犯國有財產(chǎn)或者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chǎn),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chǎn),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它權利,以及其它危害社會的行為,依照法律應當受刑罰處罰的,都是犯罪,但是情節(jié)
7、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第二節(jié) 犯罪,一、犯罪的概念,犯罪是危害社會的行為,即具有社會危害性。,犯罪的特征,犯罪是觸犯刑律的行為,即具有刑事違法性。,,犯罪是應當受到刑罰處罰的行為,即具有應受懲罰性。,第二節(jié) 犯罪,二、犯罪構成,案例:某甲是一個瘦削臉龐的男青年,23歲,精神正常,在元旦的晚上,隱藏在僻靜的胡同里,當他發(fā)覺一個婦女,手提黑色皮包,匆匆從胡同口走過來,他就迎上去,一拳把那婦女打倒,搶得皮包后撒腿就跑。,問題:這個案件有哪些特征?哪些是犯罪的構成要件?,第二節(jié) 犯罪,二、犯罪構成,分析:犯罪分子面貌;行為人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發(fā)生時間;使用暴力;奪取他人財物;針對婦女
8、;精神正常;皮包形狀、顏色;故意等。,用紅色標記的特征決定行為人的行為構成搶劫罪,是犯罪的構成要件。 其他特征不是犯罪的構成要件。,第二節(jié) 犯罪,二、犯罪構成,是刑法所保護的而為犯罪行為所侵害的社會主義社會關系。,犯罪客體概念,犯罪客體是刑法所保護的那一部分社會關系。,犯罪客體是犯罪行為所侵害的社會關系。,,,正確量刑正確定罪,犯罪客體,,第二節(jié) 犯罪,二、犯罪構成,是指犯罪活動的客觀外在表現(xiàn)。犯罪客觀方面包括危害行為、危害結果,以及犯罪的時間、地點和方法等具體要件。,犯罪客觀方面,危害行為是一切犯罪構成的必要要件。,危害結果是許多犯罪的構成要件。,時間、地點、方法是某些犯罪構成的要件。,,
9、概念,第二節(jié) 犯罪,二、犯罪構成,犯罪主體,,概念,犯罪主體是指實施了犯罪行為,依法應當負刑事責任的公民或單位。,自然人主體,單位主體,,,第二節(jié) 犯罪,二、犯罪構成,案例:何某9歲喪父,與母親一起生活。后其母親與鄧某相愛,并商定在春節(jié)時結婚。何某因懷念其親生父親,因而對鄧某懷恨在心。一天,在其母留鄧某在家吃飯時,何某假裝給鄧某盛飯,將其事先準備好的一包劇毒農(nóng)藥拌入飯中。鄧某吃飯后在午睡時毒發(fā)身亡。經(jīng)查,何某在作案時正好是14歲生日這一天。,犯罪主體,,自然人主體,問題:14周歲生日當天投毒殺人的該不該定罪?,刑事責任年齡,,第二節(jié) 犯罪,二、犯罪構成,分析:根據(jù)我國刑法第17條的規(guī)定,不滿1
10、4周歲的未成年人屬于完全不負刑事責任的年齡階段,對于其所實施的危害社會的行為,一律不追究刑事責任。根據(jù)有關司法解釋,刑事責任年齡應當是以實足年齡即周歲來計算;具體計算方式應是周歲一律按照公歷的年、月、日計算;每滿12個月即滿1周歲應以日計算,而且是從周歲生日的第2天零點起,才認為已滿周歲。因此,本案中何某的投毒行為不構成犯罪。,犯罪主體,,自然人主體,刑事責任年齡,,第二節(jié) 犯罪,二、犯罪構成,犯罪主體,,自然人主體,刑事責任年齡,,,完全不負刑事責任年齡階段:不滿十四周歲的人,相對負刑事責任年齡階段: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完全負刑事責任年齡階段:已滿十六周歲的人,注意:刑法第17條第
11、3款規(guī)定:“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第二節(jié) 犯罪,二、犯罪構成,犯罪主體,,自然人主體,我國刑法18條規(guī)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jīng)法定程序鑒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jiān)護人嚴加看管和醫(yī)療;在必要的時候,由政府強制醫(yī)療。”“間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薄吧形赐耆珕适П嬲J或者控制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醉酒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刑事責任能力,,第二節(jié) 犯罪,二、犯罪構成,犯罪主觀方面,,概 念,犯罪主體對于他所實施的
12、危害行為及其危害結果所抱的心理態(tài)度。包括罪過、犯罪目的和犯罪動機等因素。,第二節(jié) 犯罪,二、犯罪構成,犯罪主觀方面,,罪過,我國刑法第14條規(guī)定:“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fā)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fā)生,因而構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我國刑法第15條規(guī)定:“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fā)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jīng)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以至發(fā)生這種結果的,是過失犯罪。” “過失犯罪,法律有規(guī)定的才負刑事責任?!?第二節(jié) 犯罪,二、犯罪構成,犯罪主觀方面,,罪過,案例:李某某日駕駛“解放”牌卡車為其岳父拉木材,因手續(xù)不符合規(guī)定,賈某不讓李某
13、將木材拉出門。李某強行開車,企圖將木材拉走。賈某趕來制止,李某一意孤行,仍繼續(xù)開車出大門,將車前面的賈某推擠到墻根處,賈某順勢爬上汽車保險杠,令其停車。被告人不僅不停車,反而加速行駛,中途兩次急剎車,將賈某摔下。李某見賈某被摔后,不僅不停車,反而駕車離開現(xiàn)場。賈某被摔成重型閉合性顱腦損傷,搶救無效而死亡。,第二節(jié) 犯罪,二、犯罪構成,犯罪主觀方面,,罪過,問題:李某的行為是故意殺人嗎?,分析:李某的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李某明知其通過加速行車并急剎車的方式將賈某摔下,可能造成賈某腦部損傷而死亡,但為了擺脫賈某開車出大門,對可能造成賈某死亡這一結果予以放任。所以說李某對賈某的死亡結果持一種放任的心
14、理態(tài)度。因而,李某的主觀特征是間接故意。,第二節(jié) 犯罪,二、犯罪構成,犯罪主觀方面,,罪過,案例:某甲是某縣某鄉(xiāng)農(nóng)民。一天,某甲的舅舅某乙來到其家,并在她家吃中午飯。某甲在做飯時,誤將砒霜當作白糖放入場中。某乙吃過飯后,頓覺肚痛難忍,一會兒便倒地身亡。事后查明,某乙是因食用砒霜而致死亡的。,問題:誤將砒霜當作白糖放入菜中,致使客人死亡,是不是犯罪?,第二節(jié) 犯罪,二、犯罪構成,犯罪主觀方面,,罪過,分析:本案中某甲顯然不是有意想害死其舅舅,故可以排除其故意犯罪的嫌疑。某甲應該能預見到自己可能會拿錯東西,但由于缺乏必要的警惕,誤把砒霜當作白糖放入食物中,造成了極其嚴重的后果,應負一定的刑事責任。
15、某甲的行為屬于疏忽大意的過失犯罪。,第二節(jié) 犯罪,二、犯罪構成,犯罪主觀方面,,罪過,案例:甲系農(nóng)民,一日攜噴霧器到責任田噴藥滅蟲。噴藥前,發(fā)現(xiàn)下風處有一幼童在田頭割草,便命其遠離。因該處青草茂盛,幼童不愿遠離。在甲噴藥時又偷偷回到原處割草。甲雖已發(fā)現(xiàn),但感到風勢已弱,危險不大,便未再命其遠離。不久,發(fā)現(xiàn)幼童已中毒昏到,急送醫(yī)院搶救,無效死亡。,第二節(jié) 犯罪,二、犯罪構成,犯罪主觀方面,,罪過,分析:本案中,甲已經(jīng)想到自己噴農(nóng)藥的行為可能造成幼童中毒的結果,但他輕信風勢已弱,危險不大,最終造成了幼童死亡的結果。甲的行為屬于過于自信的過失犯罪。,問題:甲應否負刑事責任?,第二節(jié) 犯罪,二、犯罪構
16、成,犯罪主觀方面,,罪過,直接故意,故意,過失,間接故意,,,,,疏忽大意的過失,過于自信的過失,,,第二節(jié) 犯罪,三、排出犯罪的事由,案例:田某是鄭某的領導,鄭某記恨田某經(jīng)常批評自己。一天下班后,鄭某尾隨田某來到無人之處,鄭某用刀刺田某,田某將手中袋子甩向鄭某,帶子中裝有帶回家洗廁所的一瓶硫酸,瓶子摔碎,將鄭某雙眼燒瞎。,問題:田某是否應負刑事責任?,第二節(jié) 犯罪,三、排出犯罪的事由,分析:田某的行為屬于正當防衛(wèi),不負刑事責任。因為刑法第20條第1款規(guī)定:“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chǎn)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于正當
17、防衛(wèi),不負刑事責任?!?正當防衛(wèi)是對正在進行不法侵害的人采用造成一定損害的方法,以防衛(wèi)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權利受侵害的行為。,正當防衛(wèi),,第二節(jié) 犯罪,三、排出犯罪的事由,案例:甲在街上被一瘋狗追咬,不得已將路邊乙的房門踢開,沖進屋內(nèi)躲藏。,問題:甲的行為是否犯罪?,第二節(jié) 犯罪,三、排出犯罪的事由,分析:甲的行為屬于緊急避險,不負刑事責任。因為刑法第21條第1款規(guī)定:“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chǎn)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發(fā)生的危險,不得已采納的緊急避險行為,造成損害的,不負刑事責任。 ”,緊急避險是指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chǎn)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發(fā)
18、生的危險,不得已而采取的損害另一較小合法利益的行為。,緊急避險,,第二節(jié) 犯罪,四、故意犯罪形態(tài),犯罪既遂,犯罪既遂是指行為人故意實施的行為,已經(jīng)具備了某種犯罪構成的全部要件。,行為犯,危險犯,結果犯,結果加重犯,第二節(jié) 犯罪,四、故意犯罪形態(tài),案例:97年4月,杜某和鄰居吵架,杜某懷恨在心,產(chǎn)生了殺害王某4歲兒子的念頭。1997年11月,杜某買回一瓶敵敵畏,打算兌入飲料毒死王某的兒子,因王某將兒子送到母親家,杜某殺人的目的未能得逞。,問題:杜某是否負刑事責任?,第二節(jié) 犯罪,四、故意犯罪形態(tài),犯罪預備,分析:杜某的行為是犯罪預備,應當承擔刑事責任。刑法第22條規(guī)定:“為了犯罪,準備工具,制造
19、條件的,是犯罪預備?!?“對于預備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第二節(jié) 犯罪,四、故意犯罪形態(tài),案例:孫某于某日凌晨時,攜帶自制的木棍竄入本市聾啞學校,意圖強奸女學生。他撬開一間學生宿舍,用木棍將床上睡著的學生打昏,結果發(fā)現(xiàn)是一個男學生,便將被子蓋在此學生身上離去。,問題:孫某是否承擔刑事責任?應該如何處罰?,第二節(jié) 犯罪,四、故意犯罪形態(tài),犯罪未遂,分析:孫某的行為是犯罪未遂。刑法第23條規(guī)定:“已經(jīng)著手實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 “對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第二節(jié) 犯罪,四、故意犯罪形態(tài),案例:甲乙為夫妻,甲
20、在外有外遇,為擺脫妻子,產(chǎn)生殺妻之心。一天吃飯時,將老鼠藥放入乙的飯中,乙吃過飯后,惡心、嘔吐,繼而倒在地上痛苦呻吟,甲見狀十分后悔,將乙送入醫(yī)院,經(jīng)搶救乙脫離危險。,問題:應如何認定甲的行為?,第二節(jié) 犯罪,四、故意犯罪形態(tài),犯罪中止,分析:甲的行為是犯罪中止。刑法第24條第1款規(guī)定:“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fā)生的,是犯罪中止。 ”,第二節(jié) 犯罪,五、共同犯罪,刑法第25條規(guī)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過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論處;應當負刑事責任的,按照他們所犯的罪分別處罰?!?共同犯罪的概念,第二節(jié) 犯罪,五、共同犯罪,共同犯罪人
21、的分類及刑事責任,主犯,從犯,教唆犯,脅從犯,第二節(jié) 犯罪,五、共同犯罪,刑法第26條規(guī)定:“組織、領導犯罪集團進行犯罪活動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 “三人以上為共同實施犯罪而組成的較為固定的犯罪組織,是犯罪集團?!睂M織、領導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團所犯的全部罪行處罰。 ” “對于第三款規(guī)定以外的主犯,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或者組織、指揮的全部犯罪處罰?!?共同犯罪人的分類及刑事責任,主犯,第二節(jié) 犯罪,五、共同犯罪,刑法第27條規(guī)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是從犯。 ” “對于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共同犯罪人的分類及刑事責任,從犯,第二節(jié)
22、 犯罪,五、共同犯罪,刑法第28條規(guī)定:“對于被脅迫參加犯罪的,應當按照他的犯罪情節(jié)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共同犯罪人的分類及刑事責任,脅從犯,第二節(jié) 犯罪,五、共同犯罪,刑法第29條規(guī)定:“教唆他人犯罪的,應當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處罰。教唆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的,應當從重處罰。 ” “如果被教唆的人沒有犯被教唆的罪,對于教唆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共同犯罪人的分類及刑事責任,教唆犯,第三節(jié) 刑罰,一、刑罰的概念及其體系 二、刑罰的裁量,第三節(jié) 刑罰,一、刑罰的概念及其體系,刑罰是統(tǒng)治階級為了維護自己的階級利益和統(tǒng)治秩序而采用的懲罰犯罪的一種手段。它使犯罪人遭受一定的痛苦和利益
23、剝奪,并對犯罪人及其犯罪行為予以否定性評價 。,刑罰的概念,第三節(jié) 刑罰,一、刑罰的概念及其體系,刑罰的體系,主刑,附加刑,拘役,管制,死刑,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罰金,剝奪政治權利,沒收財產(chǎn),驅逐出境,第三節(jié) 刑罰,一、刑罰的概念及其體系,管制,是對犯罪分子不予關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在公安機關的管束下進行改造的刑罰。刑法第38條至第41條,對管制刑的內(nèi)容做了系統(tǒng)規(guī)定。,刑罰的體系,主刑,拘役,是短期剝奪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就近強制進行勞動改造的刑罰。刑法第42條、43條和44條,對拘役刑的內(nèi)容做了系統(tǒng)規(guī)定。,第三節(jié) 刑罰,一、刑罰的概念及其體系,有期徒刑,是在一定期限內(nèi)剝奪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
24、強制進行勞動改造的刑罰。刑法第45條、46條和47條,對有期徒刑的內(nèi)容做了規(guī)定。,刑罰的體系,主刑,無期徒刑,是終身剝奪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實行強制勞動改造的刑罰。刑法第46條,規(guī)定了無期徒刑的內(nèi)容。,第三節(jié) 刑罰,一、刑罰的概念及其體系,刑罰的體系,主刑,在死刑執(zhí)行上,我國創(chuàng)造了死刑緩期二年執(zhí)行的制度,即“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zhí)行,強迫勞動,以觀后效”。,死刑,是剝奪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罰。它以對犯罪分子從肉體上加以消滅為特點,是諸種刑罰中最嚴厲的刑罰,故又稱生命刑、極刑。我國刑法第48條至第51條系統(tǒng)規(guī)定了死刑的內(nèi)容。,第三節(jié) 刑罰,一、刑罰的概念及其體系,刑罰的體系,案例:朱某由父母包辦,于19
25、96年3月與鄰村村民林某結婚。1997年7月,朱某與同村青年郭某通奸。遂產(chǎn)生殺死丈夫另嫁郭某的惡念。同年11月2日夜,朱某到郭某家,勸郭某同去林家殺害林某。到達林家后,朱某用手電照亮,郭某用鐵棍猛擊林某的頭部,將林某打死在床上。之后,朱、郭二人將尸體裝入麻袋,埋在村邊樹林中,并偽造了現(xiàn)場。2個月后,朱、郭二人被抓獲歸案。朱某被逮捕時,公安機關發(fā)現(xiàn)她已懷孕3個月。,第三節(jié) 刑罰,一、刑罰的概念及其體系,刑罰的體系,問題:對懷孕的婦女能先判死刑,待其分娩后執(zhí)行嗎?,分析:刑法第49條規(guī)定:“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币粚彿ㄔ焊鶕?jù)這一規(guī)定,未判處朱某死刑,而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朱某無期徒
26、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孕婦不適用死刑,不僅指不判處死刑立即執(zhí)行,而且也不能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zhí)行;更不是說,在孕期不執(zhí)行死刑,待分娩或人工流產(chǎn)后再執(zhí)行死刑。,第三節(jié) 刑罰,一、刑罰的概念及其體系,刑罰的體系,案例:1997年11月3日,肖某在一起流氓群毆中,手持三角刮刀,接連捅死3人后畏罪潛逃。1個月后,在南方某市,公安機關將肖某抓獲。肖某持刀連殺3人,罪行嚴重,一審法院本擬對其判處死刑,但經(jīng)查證核實,肖某實際年齡為17周歲零11個月,不滿18周歲。,問題:17周歲零11個月的少年殺死了人的,能否判處死刑?,第三節(jié) 刑罰,一、刑罰的概念及其體系,刑罰的體系,分析:刑法第49條規(guī)定:“犯罪的時候不
27、滿十八周歲的人和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狈ㄔ阂怨室鈿⑷俗锱刑幮つ碂o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對于犯罪的時候不滿18周歲的人不適用死刑,也包括不能適用死緩,因為死緩是死刑執(zhí)行的一種制度,而不是一個獨立的刑種。,第三節(jié) 刑罰,一、刑罰的概念及其體系,刑罰的體系,附加刑,剝奪政治權利,是人民法院剝奪犯罪分子參加國家管理和政治活動的權利的刑罰。刑法第54條至第58條,規(guī)定了剝奪政治權利的內(nèi)容。,罰金,是強制犯罪分子向國家繳納一定數(shù)額金錢的刑罰。它屬于財產(chǎn)刑的范疇。刑法第52條和第53條,規(guī)定了罰金刑的內(nèi)容。,第三節(jié) 刑罰,一、刑罰的概念及其體系,刑罰的體系,附加刑,驅逐出境,是強迫犯罪分子
28、離開中國國境的刑罰。它只適用于犯罪的外國人,實際上是一種具有特定對象的附加刑。刑法第35條規(guī)定了驅逐出境的內(nèi)容。,沒收財產(chǎn),是人民法院依法把犯罪分子個人所有財產(chǎn)的一部或全部強制無償收歸國有的刑罰。刑法第59條和第60條,規(guī)定了沒收財產(chǎn)刑的內(nèi)容。,第三節(jié) 刑罰,二、刑罰的裁量,刑罰的裁量,是指審判人員在裁量決定對犯罪人應處的刑罰時,根據(jù)案件的具體情況對犯罪人適用的制度。我國刑法規(guī)定的量刑制度包括:累犯從重制度;自首從寬制度;立功從寬制度和數(shù)罪并罰制度。對犯罪人是否適用這些制度,直接關系到其最終所受刑罰的輕重或執(zhí)行方法的不同。,第三節(jié) 刑罰,二、刑罰的裁量,累犯,根據(jù)刑法第65條規(guī)定,普通累犯,是
29、指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在刑罰執(zhí)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內(nèi)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犯罪分子。對累犯,應當從重處罰。,前罪和后罪都是故意犯罪。,前罪所判處的刑法和后罪應當判處的刑罰均為有期徒刑以上。,后罪發(fā)生在前罪刑罰執(zhí)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5年以內(nèi)。,第三節(jié) 刑罰,二、刑罰的裁量,累犯,根據(jù)刑法第66條規(guī)定,特殊累犯,是指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在刑罰執(zhí)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時候再犯危害國家安全罪的情形。,前罪和后罪都是危害國家安全罪。,后罪可以發(fā)生在前罪刑罰執(zhí)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的任何時候 。,前罪所判刑罰和后罪應判刑罰的輕重不受限制。,第三節(jié) 刑罰,二、刑罰的裁量,自首
30、和立功,根據(jù)刑法第67條的規(guī)定,自首,是指犯罪以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為。,自動投案是自首成立的前提條件。,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成立的必備條件。,第三節(jié) 刑罰,二、刑罰的裁量,自首和立功,刑法第67條第2款規(guī)定:“被采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論”。,根據(jù)刑法第67條和第68條的規(guī)定,“對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現(xiàn)的,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第三節(jié) 刑罰,二、刑罰的裁量,自首和立功,根據(jù)刑法第68條規(guī)定,所謂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揭發(fā)他人
31、犯罪行為,查證屬實的,或者提供重要線索,從而得以偵破其他案件的等情形。,揭發(fā)他人犯罪行為且查證屬實。,提供重要線索,使司法機關得以偵破其他案件。,第三節(jié) 刑罰,二、刑罰的裁量,自首和立功,對于一般立功,刑法第68條的規(guī)定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而對于重大立功,則是“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根據(jù)刑法第68條的規(guī)定, “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現(xiàn)的,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第三節(jié) 刑罰,二、刑罰的裁量,數(shù)罪并罰,我國刑法第69條、70條和71條,對數(shù)罪并罰制度做出了明確規(guī)定。根據(jù)刑法規(guī)定,所謂數(shù)罪并罰,就是一個人犯了數(shù)個罪,人民法院對其所犯各罪分別定罪量刑之后,依法決定應執(zhí)行的刑罰。,所犯
32、數(shù)罪中,有判處死刑或無期徒刑的,采取吸收原則。,所犯數(shù)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采取限制加重原則。,如果數(shù)罪中有判處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須執(zhí)行,這里采取的是并科原則。,第三節(jié) 刑罰,二、刑罰的裁量,緩刑,所謂緩刑,就是刑罰暫緩執(zhí)行,是對原判刑罰附條件不執(zhí)行的一種刑罰制度。刑法第72條、第74條對適用緩刑必須具備的條件作出了規(guī)定。,第三節(jié) 刑罰,二、刑罰的裁量,緩刑,條件,,犯罪分子被判處的刑罰必須是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分子不是累犯。,犯罪分子留在社會上不致再危害社會。,刑法第73條對緩刑考驗期作了規(guī)定:“拘役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個月。有期徒刑的
33、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第三節(jié) 刑罰,二、刑罰的裁量,減刑,減刑是指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刑罰執(zhí)行期間,如果認真遵守監(jiān)規(guī),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xiàn)或立功表現(xiàn),將其原判刑罰予以適當減輕的一種制度。刑法第78條、第79條對適用減刑必須具備的條件作出了規(guī)定。,第三節(jié) 刑罰,二、刑罰的裁量,假釋,我國刑法中的假釋,是指被判處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刑罰執(zhí)行一定時間以后,如果認真遵守監(jiān)規(guī),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xiàn),不致再危害社會,司法機關將其附條件提前釋放的一種制度。刑法第81條、第82條對適用假釋必須具備的條件作出了規(guī)定。,第
34、四節(jié) 幾種常見的犯罪及其處罰,一、危害國家安全罪 二、危害公共安全罪 三、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jīng)濟秩序罪 四、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 五、侵犯財產(chǎn)罪 六、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 七、危害國防利益罪 八、貪污賄賂罪 九、瀆職罪 十、軍人違反職責罪,第五節(jié)幾種常見職務犯罪,一、職務侵占罪: 公司、企業(yè)或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shù)額較大的 案例:陽下供電所原駐溪頭村農(nóng)電工林某某,自2002年12月至2003年1月累計貪污電費款1萬多元,2004年1月被福清市人民檢察院刑事拘留,并全額上繳貪污款。鑒于其有自首情節(jié),2004年5月福清市人民法院從輕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
35、,緩刑一年。近日此款項已如數(shù)由我公司收回; 國有公司、企業(yè)或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yè)或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yè)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貪污罪定罪處罰。,二、挪用資金罪:,公司、企業(yè)或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借貸給他人,數(shù)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或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shù)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進行非法活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或拘役;挪用本單位資金數(shù)額巨大的,或數(shù)額較大不退還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 國有公司、企業(yè)或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yè)或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yè)以及
36、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貪污罪的規(guī)定定罪處罰。,挪用用于救災、搶險、防汛、優(yōu)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情節(jié)嚴重,致使國家和人民群眾利益遭受重大損害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或拘役;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 故意毀壞財物罪: 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shù)額較大或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 注意:要求數(shù)額較大,三、貪污賄賂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占有,使用公共財物、索取、收受賄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益,破壞職務的廉潔性的行為。 主體:多為特殊主體。主觀方面:故意??腕w:國家工作人員職務行為的廉潔性以及國家機關正常活動以及公共財產(chǎn)??陀^方面:多利用職務之便 國家
37、工作人員概念:本法所稱國家工作人員,是指國家機關中從事公務的人員。 國有公司、企業(yè)、事業(yè)單位、人民團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yè)、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從事公務的人員,以及其他依照法律從事公務的人員,以國家工作人員論。,司法工作人員概念:指有偵查、檢查、審判、監(jiān)管職責的工作人員 公共財產(chǎn)概念:本法所稱公共財產(chǎn),是指下列財產(chǎn): (一)國有財產(chǎn); (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chǎn); (三)用于扶貧和其他公益事業(yè)的社會捐助或專項基金的財產(chǎn)。 在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yè)、集體企業(yè)和人民團體管理、使用或運輸中的私人財產(chǎn),以公共財產(chǎn)論。,(一)貪污罪: 國家工作人員
38、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財物的,是貪污罪。 受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yè)、事業(yè)單位、人民團體委托管理、經(jīng)營國有財產(chǎn)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國有財物的,以貪污論。 與前兩款所列人員勾結,伙同貪污的,以共犯論處。 國家工作人員在國內(nèi)公務活動或對外交往中接受禮物,依照國家規(guī)定應當交公而不交公,數(shù)額較大的依貪污論,對犯貪污罪的,根據(jù)情節(jié)輕重,分別依照下列規(guī)定處罰: 個人貪污數(shù)額在10萬元以上,處十年以上或無期,可以并處沒收財產(chǎn);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處死刑,并處沒收財產(chǎn)。 個人貪污數(shù)額在5萬元以上不滿10萬元,處五年以上,可以并處沒收財產(chǎn)
39、;情節(jié)特別嚴重,處無期,并處沒收財產(chǎn)。 個人貪污數(shù)額在五千元以上不滿5萬元的,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情節(jié)嚴重的,處七年以上十年以下。個人貪污數(shù)額在五千元以上不滿1萬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現(xiàn)、積極退贓的,可以減輕處罰或免予刑事處罰,由其單位或上級行政處分 個人貪污數(shù)額不滿五千元,情節(jié)較重的,處二年以下或拘役;情節(jié)較輕的,由其單位或上級行政處分。 對多次貪污未經(jīng)處理的,按照累計貪污數(shù)額處罰。,注意:主體:特殊主體:國家工作人員+受托管理國有財產(chǎn)的人員主觀方面: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客觀方面:利用職務之便 客體:職務廉潔性、公共財產(chǎn)(公款或公物) 收禮物是貪污;收回扣、手續(xù)費是受賄,四、挪用公款罪,
40、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或挪用公款數(shù)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挪用公款數(shù)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是挪用公款罪,處五年以下有期或拘役;情節(jié)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挪用公款數(shù)額巨大不退還的,處十年以上有期或無期。 挪用用于救災、搶險、防汛、優(yōu)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歸個人使用的,從重處罰。 注意:客觀方面:利用職務之便,3種情形; 主觀方面不以占有為目的,以歸個人使用為目的 客體只是公款+特定款物,客體不包括公物。,五、受賄罪:,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的,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是受賄罪。 國家工作人員在經(jīng)濟往來中,違反
41、國家規(guī)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xù)費,歸個人所有的,以受賄論處。 國家工作人員利用本人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請托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索取請托人財物或收受請托人財物的,以受賄論處。 對犯受賄罪的,根據(jù)受賄所得數(shù)額及情節(jié),依照貪污罪的規(guī)定處罰。索賄的從重處罰,注意:主體:國家工作人員 主觀方面:故意 客體:國家工作人員職務廉潔性 客觀方面:a利用職務之便,索賄,索賄的構成犯罪并不以為他人謀利益為必要條件b利用職務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c在經(jīng)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guī)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xù)費,歸個人所有的(經(jīng)濟往來中+違規(guī)+收回扣,歸個人)
42、d利用本人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請托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索取請托人財物或收受財物的(利用職權or地位的條件+謀不正當利益), 公司企業(yè)人員受賄罪區(qū):主體,客體,客觀方面不同 于貪污區(qū):行為對象:注意受賄罪的對象不限于公共財產(chǎn) 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yè)、事業(yè)單位、人民團體,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情節(jié)嚴重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或拘役。 前款所列單位,在經(jīng)濟往來中,在帳外暗中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xù)費的,以受賄論,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處罰,六、行賄罪:,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的,是行賄罪。 在經(jīng)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guī)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數(shù)額較大的,或違反國家規(guī)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xù)費的,以行賄論處。 因被勒索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沒有獲得不正當利益的,不是行賄。 行賄人在被追訴前主動交待行賄行為的,可以減輕處罰或免除處罰。 注意:主觀方面:故意,并且具有謀取不正當利益的目的 行賄對象:國家工作人員,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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